發表時間: 2008-08-15 09:09:55作者:
電話裡不自報名號,卻態度熱情與你拉起家常;問及是誰硬要你猜,隨便猜猜都能猜「中」。 近日,三水區許多群眾都接到一些陌生的手機來電,對方用熟人的口吻,通過詢問各種生活瑣事使事主誤以為其是自己的熟人,並以種種理由提出借錢要求,誘使事主匯錢而上當受騙。
據三水警方介紹,8月6日,三水人李先生接到一名自稱是其朋友的男子電話。該男子聲稱在外地嫖娼時被公安機關抓獲,要交罰款,要求事主存錢入指定賬戶。事主在沒有確認對身份的情況下,於8月7日先後三次通過銀行共匯人民幣6萬元到指定賬戶,之後再無法聯繫上對方,發覺受騙,於是報警。
8月4日 ,三水人冼某接到一名自稱是姚磊的男子電話,聲稱其被外地某公安局扣留,需要錢,要求事主匯錢到其指定賬戶,後事主通過銀行先後兩次共將12萬元匯到該賬,8月6日下午才發覺受騙,於是報警。
騙子伎倆六大特徵
通過對同類案件進行分析,警方發現此類案件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特點:
1.嫌疑人先從其他途徑掌握到事主手機電話的用戶資料(十分詳細)。
2.嫌疑人打電話給事主,用熟人的口吻直接稱呼事主的名字(一般叫名字的後兩個字——如「黃三順」——叫「三順」,只有兩個字的則叫後一個字,如「黃三」——叫「阿三」)。
3.嫌疑人告訴事主這是他的新電話號碼,或者說他的電話無錢了(停機了)借用了這個電話,之後就叫事主猜其是誰,只要事主認為他是誰,對方就稱是這個人,並與事主聊天,加深感情,留下以後再聯絡的信息。
4.第二天(或之後),嫌疑人打電話給事主,稱因打架、嫖娼或賭博等原因被公安機關抓了,不想給家裡人知道,但是急需交罰款,要事主匯款到其指定的帳戶上從而實施詐騙。
5.如在上述過程中事主提出疑問或不理睬的,嫌疑人一般不再聯繫事主;如果認為事主未識破的,嫌疑人則還可能繼續打電話給事主。
6.嫌疑人一般不在上班時段內打電話。
據三水警方介紹,8月6日,三水人李先生接到一名自稱是其朋友的男子電話。該男子聲稱在外地嫖娼時被公安機關抓獲,要交罰款,要求事主存錢入指定賬戶。事主在沒有確認對身份的情況下,於8月7日先後三次通過銀行共匯人民幣6萬元到指定賬戶,之後再無法聯繫上對方,發覺受騙,於是報警。
8月4日 ,三水人冼某接到一名自稱是姚磊的男子電話,聲稱其被外地某公安局扣留,需要錢,要求事主匯錢到其指定賬戶,後事主通過銀行先後兩次共將12萬元匯到該賬,8月6日下午才發覺受騙,於是報警。
騙子伎倆六大特徵
通過對同類案件進行分析,警方發現此類案件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特點:
1.嫌疑人先從其他途徑掌握到事主手機電話的用戶資料(十分詳細)。
2.嫌疑人打電話給事主,用熟人的口吻直接稱呼事主的名字(一般叫名字的後兩個字——如「黃三順」——叫「三順」,只有兩個字的則叫後一個字,如「黃三」——叫「阿三」)。
3.嫌疑人告訴事主這是他的新電話號碼,或者說他的電話無錢了(停機了)借用了這個電話,之後就叫事主猜其是誰,只要事主認為他是誰,對方就稱是這個人,並與事主聊天,加深感情,留下以後再聯絡的信息。
4.第二天(或之後),嫌疑人打電話給事主,稱因打架、嫖娼或賭博等原因被公安機關抓了,不想給家裡人知道,但是急需交罰款,要事主匯款到其指定的帳戶上從而實施詐騙。
5.如在上述過程中事主提出疑問或不理睬的,嫌疑人一般不再聯繫事主;如果認為事主未識破的,嫌疑人則還可能繼續打電話給事主。
6.嫌疑人一般不在上班時段內打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