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8-08-13 15:20:39作者:Della Bradshaw
根據加拿大政府新出臺的規定,任何修讀該國學位項目的學生,在畢業後找工作期間都可以在該國停留三年。
加拿大工作簽證規定的放開,與美國或英國的政策形成了鮮明對比。在英美兩國,海外學生獲得工作簽證的難度越來越大。
加拿大這項適用於大學畢業生、研究生、博士生,以及MBA的新規定立即生效。
多倫多大學(University of Toronto)羅特曼管理學院(Rotman School of Management)的就業主管傑夫?穆沙拉(Jeff Muzzerall)表示,他們"的確很激動。我們確實相信這將有助於加拿大提高效率"。該學院一直大力遊說政府做出這些改變。
穆沙拉表示,海外學生一直以來面臨的問題,就是為了唸書在加拿大申請了貸款,但畢業後不得不回國,因為他們在加拿大找不到工作。上述項規定可能會鼓勵更多的海外學生申請加拿大的商學院。
在溫哥華,不列顛哥倫比亞大學尚德商學院(Sauder School of Business, 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院長丹尼爾?穆扎克(Daniel Muzyka)表示,這裡也有著同樣的激動情緒。
"在加拿大的大學獲得學位,還便於申請永久居留權,以及隨後申請公民身份,因此學生們(尤其是畢業生)在畢業時可以利用此項規定。"
他表示,通過成為加拿大公民,畢業生們根據《北美自由貿易協定》(Nafta)在整個北美地區找到工作的可能性有所提高。
2007年,全球約有6.4萬名學生開始了在加拿大的學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