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憾的是,他的腳慢,嘴倒挺快。下車伊始,結論就下來了:"‘6.28'事件是一起起因簡單,但被少數別有用心的人員煽動利用,甚至是黑惡勢力人員直接插手參與的,公然向我黨委、政府挑釁的群體性事件。"
如果他的這個結論是對的,那他後來做的就錯了:罷了"我"縣黨委書記和縣政府首長以及縣公安局長、書記的官。這不是在做黑惡勢力沒有能力做到的事情嗎?他們頂多拆房,你卻在撤官。
說法和做法只能有一個對。我相信石督撫是說錯了,做對了。經過記者查明的事實是,事件的真實起因,不是黑惡勢力在公然挑釁政府,而是在公然勾結政府。據《南方週末》記者採寫的《瓮安溯源》報導,被黑惡勢力插手的玉華鄉(李樹芬的老家)磷礦企業,造成嚴重的水源污染,和水源枯竭,村民飲水困難,莊稼絕收,屢次投訴,礦企和政府都不予理睬。好不容易盼到縣政府的工作組來了,卻不解決問題,被堵三天三夜之後走了,問題還是懸而未決。一個月後,縣政府通知村民代表到縣裡開會協調,結果卻被設了"鴻門宴",縣公安局突然來了,帶走11名村民代表,其中有7人被判刑。這回,這個礦區的許多村民積極參與了"6.28"遊行。
省督石大人用自己後來的做法糾正了自己先前的說法,表明他有學習能力,這不簡單,是整個執政黨在自我改造方面獲得進步的一個案例。這個執政黨的傳統合法性來源之一是宣稱自己掌握了人類的終極真理,如果是這樣,學習就是多餘的,老爺不出門,能知天下事,永遠是先生,不會做學生。從"讓個體戶傾家蕩產"到"個體戶可以入黨",這個黨開始學會了學習。學習是什麼?學習就是承認自己可能做得更好,換句話說,當下或以前可能做得不好或不夠好。這雖然和公開承認自己犯錯誤還有一段距離,但已經不是鴻溝。
從瓮安事件可以總結的到的一個教訓是,既不要給黨和政府抹"黑",也不要給尋求公正的民眾抹"黑"。
200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