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館設立的遺像牆供人緬懷
遺像牆上李娜的照片
李娜近照
重慶市某大學校花李娜(化名)的照片被登在了成都一博物館設立的遺像牆上供人緬懷,一個月裡她經常接到親朋好友疑惑的電話。昨日經記者調查,原來是博物館搞錯了。
在讀校花成了「逝者」
網友「愛做白日夢」在大學校內論壇上發表了一篇名為《大學校花成了「逝者」》的帖子,帖子中展示了遺像牆上李娜的頭像照片,並且牆前還焚燃香蠟,供參觀者緬懷。該網友說,李娜為在讀研究生,大活人怎麼被祭拜?
10餘親友打電話問平安
記者採訪李娜得知,她目前是大學音樂系的在讀研究生,曾在2003年本地媒體舉辦的高校選美中被評為該校校花,照片是2003年9月在原西南師範大學大門內側的草坪處拍攝的參賽照片,照片在網上很走紅。李娜介紹,開始她並不知情,但是隨後接到十餘個親朋好友打來電話問平安,她這才得知自己正被當作"逝者"祭奠。李娜認為,這不僅是對自身的傷害,也是對參觀者的不尊重,是不負責任的做法。
下載照片沒有核實
記者證實了該遺像牆張貼李娜的情況屬實。昨日,記者聯繫上了展出該遺像牆的成都大邑縣安仁鎮建川博物館相關負責人吳先生。他介紹,該遺像牆被設立在展廳的出口處,牆面約有20米長、4米高,牆上的近1300張逝者照片多數由幾個專門收集死者照片的網站提供的,遺像牆設立的目的是為供人緬懷。
對於李娜的照片被貼在遺像牆上的問題,吳先生解釋道,由於準備匆忙,人頭數不夠,他們就從網上下載了一些照片,在未經核實的情況下就列印出貼在遺像牆上,所以不排除有可能出現該情況。他表示,他將立刻對這種失誤進行糾正,馬上取下李娜的照片。
社會學專家:應公開道歉
重慶海外律師事務所胡昌松律師認為,博物館一方不經核實將活人的照片登上遺像牆,是對活者的侵權行為,博物館應該立即停止侵權行為,並且對活者賠禮道歉,如果對活者構成了嚴重的精神傷害,還可以向法院提出賠償精神損失費的請求。四川大學社會學肖堯中博士認為,博物館將照片應盡快撤換,並以公開方式向當事人道歉。記者 楊程 實習生 趙晶 劉力 李曉婭
新聞面對面
記者:你是否知道成都的遺像牆上有你的照片?
李娜:知道。
記者:對你是否造成影響?
李娜:當然有,家人、朋友都急著打電話來確認平安。
記者:聽說你以前是西南師範大學的校花?
李娜:是的,我以前參加過某媒體的校花評選。
記者:那你對主辦方的失誤有什麼看法?
李娜:主辦方舉辦這個活動確實缺少責任,引起無謂的驚恐和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