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綜合報導】主管香港事務的中國國家副主席習近平7月6日至8日訪港3天,其間曾與特區一眾高層會面,包括特首曾蔭權、立法會主席範徐麗泰及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並向他們訓示稱,香港特區「行政、立法、司法三個機構互相理解、互相支持」。
習的言論隨即引起法律界及政界嘩然,認為習要司法機構支持行政機關,等同破壞香港司法獨立。香港大律師公會強調:香港司法必須獨立於行政、立法架構外,不能看成是政府管治團隊。
習副主席訓示 震動特區朝野
大律師公會昨晚發表聲明,指習近平的言論已引起不少人議論及關注,他們相信習近平並非想干預香港司法獨立,因為《基本法》已保證香港司法制度。但公會必須強調,《基本法》規定香港必須保持司法獨立於行政、立法架構外,更不能被看成是政府管治團隊一部分,因為只有司法真正獨立,才可確保政府守法,以及確保立法機關通過的法例符合《基本法》及特區政府承諾遵守的國際公約。
大律師公會前主席、公民黨黨魁余若薇表示,習的言論可能令人產生誤會,以為司法機構一定要支持政府施政。余若薇認為,律政司司長黃仁龍應盡快就有關言論作出澄清,糾正今次事件,「我到家都未見到律政司出捍衛香港司法獨立」。她說,律政司即使只發出簡單聲明,重申政府認為司法應獨立於行政、立法的立場,都比現時只對領導人言論採取默不作聲理想。
另一名公會前主席、公民黨梁家傑亦稱,根據《基本法》,行政、立法、司法應該互相監察、制衡,希望今次習近平的言論不會令人以為司法日後為了社會和諧,連應該「非其非」的事亦不再做,「如果副主席呢番說話令到港人對香港司法獨立產生擔憂,就唔應該。」
立法會議員李卓人也說,習的言論等同要司法機構為行政機關服務,「會令香港市民好驚,香港會唔會變成大陸咁樣!」他認為特首應立即反駁及澄清。
中央領導「開金口」 全港猜謎解讀
《蘋果日報》9日刊登了資深傳媒工作者吳志森的評論文章--「獨立司法應‘支持’行政嗎」。 文章說,黨和國家領導人來港,訪問例必成功,講話必然重要。領導人金口玉言,應如何理解,準確的意思究竟是什麼?全港於是掀起一場猜謎解讀運動,看誰猜得更權威,看誰讀得更透徹。
政治局常委、國家副主席兼儲君習近平先生訪港,毫不例外地對治港團隊發表重要指示,只見三司十二局丶行政會議成員丶立法會主席丶首席法官等達官貴人「排排企」站在那裡,乖乖的聽習副訓話。我們的曾特首,站在領導人一米之遙,腰板挺直,手放後面,臉容繃緊,嚴肅認真,既像個小學生,也像個小夥計,專心聆聽,生怕錯過了領導人的一字一句,錯誤理解中央精神。
文章稱,這種校長對小學生,老闆對小夥計訓話的滑稽場面,充滿了中國特色,香港回歸祖國後,官員領導都樂此不疲,一次又一次傾力演出。
李大法官面前 一張嚴峻考卷
吳志森的文章還說,習副的重要講話,多份主流報章,都突出了「通情達理,團結高效」八字真言,何謂「團結」,習副主席是這樣理解的:「團結,管治團隊要精誠合作,行政、立法、司法三個機構互相理解,互相支持,共同珍惜香港來不易的繁榮穩定。」聽了習副這番言論,不知在場聽訓的終審法院李國能首席大法官會有何感想?
文章稱,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相互制衡,司法機關獨立判案,不受任何外力,包括行政和立法機關的左右,是香港法治精神的核心和靈魂。習副要求行政、立法、司法三個機構「互相理解,互相支持」,究竟是什麼意思?是要求司法機關判案,事先尋求行政長官的支持,再理解立法機關的意見,才作出判決嗎?如果真的這樣,香港引以為傲賴以生存的司法獨立,將會命懸一線,在頃刻之間灰飛煙滅。
文章強調,以今天香港的政治生態,以保皇政黨的一貫立場,立法會對行政機關已經夠聽話夠理解支持了。立法配合,傳媒歸邊,還能夠監察制衡的,目前,只剩下獨立的司法體系。習副主席來港作的重要講話,不是說說就算了,而是由他說了算。特區政府丶李國能大法官如何理解習副主席的講話,如何執行習副主席指示,是對香港法治精神的重大考驗,是擺在李大法官面前一張嚴峻的考卷。
附:習近平簡歷
男,漢族,1953年6月生,陝西富平人,1974年1月加入中共,1969年1月參加工作,清華大學人文社會學院馬克思主義理論與思想政治教育專業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歷,法學博士學位。
1969-1975年 陝西省延川縣文安驛公社梁家河大隊知青、黨支部書記
1975-1979年 清華大學化工系基本有機合成專業學習
1979-1982年 國務院辦公廳、中央軍委辦公廳秘書(現役)
1982-1983年 河北省正定縣委副書記
1983-1985年 河北省正定縣委書記
1985-1988年 福建省廈門市委常委、副市長
1988-1990年 福建省寧德地委書記
1990-1993年 福建省福州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1993-1995年 福建省委常委,福州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1995-1996年 福建省委副書記,福州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1996-1999年 福建省委副書記
1999-2000年 福建省委副書記、代省長
2000-2002年 福建省委副書記、省長(1998-2002年清華大學人文社會學院馬克思主義理論與思想政治教育專業在職研究生班學習,獲法學博士學位)
2002-2002年 浙江省委副書記、代省長
2002-2003年 浙江省委書記,代省長
2003-2007年 浙江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
2007-2007年 上海市委書記
2007-2008年 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黨校校長
2008- 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書記處書記,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中央黨校校長
中共第十五屆中央候補委員,十六屆、十七屆中央委員,十七屆中央政治局委員、常委、中央書記處書記。第十一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當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