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8-07-03 23:45:27作者:
針對臺北市議員質疑"陸客來臺,有法罰不了"一事,臺北市環保局表示,面對環境污染疑慮,市政府已經要求旅行社導遊帶團時,加強對觀光客宣導臺灣的環保衛生法規,若觀光客出現亂丟菸蒂、隨地吐痰等違規行為,環保稽查人員仍會依法開單告發,處以1200元至6000元(新台幣)罰款,並要求帶團的旅行社處理,違規情節嚴重的帶團旅行社也將記點處分。
據臺媒報導,因應政府開放大陸觀光客來臺旅遊政策,考量現行陸客來臺團進團出的規定,最先接觸人員的就是導遊,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自6月19日起辦理四梯次"因應陸客來臺導遊研習班",希望讓站在第一線服務的導遊人員,進一步瞭解市府因應陸客來臺在治安、衛生、環保、消費爭議等注意事項,及北市觀光景點導覽內容等資訊,提升臺北市的觀光旅遊品質。
環保局亦針對轄內重要風景點及沿線道路訂定環境清潔維護計畫,以督導風景點沿線道路及相關設施之主管單位善盡環境清潔維護與綠美化之責任,並定期抽查維護情形。同時已評估增加風景點周邊垃圾桶的數量,以減少在公共場所亂丟垃圾的情形。
環保局表示,若遇觀光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時,除依法告發外,並得依"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第26條:"旅行業違反規定者,每違規一次,由觀光局記點1點,按季計算,累計4點者,觀光局停止其辦理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業務1個月,累計5點者停止其辦理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業務3個月,累計6點者停止其辦理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業務6個月,累計7點以上者停止其辦理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業務1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