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強行將成千上萬畝良田拋荒;
2.捉住被拆遷人的手強行在拆遷安置協議上按手印;
3.半夜三更到被拆遷人的家去做工作,實為騷擾,使拆遷戶不得安寧,被迫背井離鄉;
4.停水停電堵交通,逼拆遷戶與其簽訂不合理的拆遷安置協議;
5.在暴力拆遷中發現自焚,竟然袖手旁觀;
6.受害者起訴行政機關,法院不予立案。例如,張華起訴房管局違法發放拆遷許可證,至今未立案;
7.受害人起訴南通市房管局,法院故意拖延,張華到北京上訪才准於立案,但後來法院隨意找個藉口竟按撤訴處理;
8.南通市房管局黨組就可以決定強遷;
9.強遷前,將被拆遷人拘禁;連12歲的兒童也不放過;老人被打折肋骨;
10.被拆遷人上訪,竟政府工作人員抓起來,關在市政府私設的牢房內,例如,北閣飯店就設有關押上訪者的牢房;
11.雇佣地痞流氓進行強遷;
12.甚至在強遷過程中將老人的肋骨打折,扔進醫院不管了,最後又強行送往敬老院;
13.誰家不"配合"拆遷,誰家的老人就有可能被停發養老金;
14.半夜放爆竹,驅趕拆遷戶。
我列舉的暴力拆遷及其幫凶行為,難免挂一漏萬,請大家補充。我先補充二個特例:
2005年11月30日上午8時,李建華在南通市崇川區山芝莊工房105號的家中,被一夥身份不明的人蒙住頭,塞進無牌照的車子,關押到北閣飯店,李建華家的住房被強拆,家裡的財物被洗劫一空,因無家可歸至今還居住在當時的拘押地--南通市北閣飯店1002房間。在號稱法制的南通,至今還逍遙法外。 南通市工農南路五一居民點的一個被拆遷人,就在2008年6月20日發生了了一件使他終生難忘的事。
上午在南通市政府組織公安、城管、防爆大隊,還雇佣地痞流氓"打手",互相配合強制拆除了他家搭建於上世紀90年代的店面房。該房從來沒有人指出其違章,但到拆遷時就成了違法建築了,但南通市政府卻沒有出示拆除房屋所依據的相關文件。最使他感到不可思議的是,政府在強遷過程中,竟雇佣地痞流氓打人。這些人打人成性,二話不說,就把那被拆遷人按倒在地上一陣拳打腳踢,外面圍觀的群眾有些看不過去了,紛紛想進來拉架,但政府拉起的警戒線,警戒線內的流氓為非作歹,警戒線外的群眾無可奈何。被拆遷人就這樣無緣無故地被打了。為什麼行凶者敢在南通市光天化日之下隨意打人呢?可見南通市的暴力拆遷是有後臺的。
用鞭子抽打被拆遷人,其中,有一人倒地。
用鞭子揍人,有老人被打倒在地,奄奄一息
2008年6月20日,南通市的暴力拆遷!
南通市政府組織的暴力拆遷
来源:來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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