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8-05-20 00:03:00作者:
5月19日,《南方都市報》第(A特44)版報導:震災搜救隊在搜救過程中,見到一處廢墟,似乎有人被壓在下面。於是問"有人嗎?",回答"有!"
接著聽到如下呼救:"我是北川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張**,請救救我們,我們有三個人!"
後來搜救隊把人員一一救出來了。
不知道震災搜救隊是否得到過指引,說是要按受災人的行政級別來決定救援次序的,否則如何理解該官員在求援時也不忘報上完整的官銜。
如果沒有這方面的規定,那麼請"有關部門"不妨給官人們下達一個指引:今後有事求救,用人類通行的用語"救命!"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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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那些官員在救之前應該先上網查查,確認不是貪官才救。
從人道主義角度出發,還是應該救的。但救活後,不要貪污,不要欺壓民眾。
HAI!難道官帽比名字還能救命@@@!!他的意思很明白,救人要先從級別高低開始,正職要先救,副職嘛,對不起,請等一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