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洪楊文,男,42歲,遼寧省鞍山市人,原北京三峽經濟開發集團總裁助理;犯罪嫌疑人盧嘉啟,男,57歲,北京市人,北京都市芳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檢察機關指控,洪楊文涉嫌貪污共計7922萬餘元人民幣,涉嫌挪用公款共計519萬元人民幣,洪楊文夥同犯罪嫌疑人盧嘉啟涉嫌共同貪污公款共計4930.7萬元人民幣。
北京市檢察院第一分院反貪局於2007年2月23日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同年5月22日將該案起訴至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該案目前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為變公為私,僅"都市芳園"一個項目的資金流向就被洪楊文他們搞得如此複雜。
舉報11年前的事
2005年春節的一天,京城還沉浸在節日的氛圍中。北京市檢察院第一分院反貪局,接到一個涉案上億元的舉報,立即召集檢察干警開會討論案情。會上決定由永光和曉鋒負責此案。
舉報內容很簡單,是舉報原北京三峽經濟開發集團總裁助理、北京三峽經濟開發集團房產處處長洪楊文涉嫌侵吞國有資產"都市芳園"房地產項目,資產價值上億元。如果舉報屬實,這可算是驚天動地的大案了。像獵人看到了遠方的獵物一樣,永光的心情頓時激動起來。
經過對舉報線索的分析,永光在興奮的同時也感到了壓力。一是案件線索跨度大。舉報的事情發生在1994年,已經過去了11年,許多原始證據必然難以查找;二是被舉報的公司----北京三峽經濟開發集團1999年就已經被吊銷,其總經理梁某已經外逃,至今尚未歸案,關鍵人物的消失勢必帶走很多關鍵證據;三是被舉報人洪楊文現在下落不明,查找的難度很大。
接受了任務後,永光和曉鋒一頭紮入了浩瀚無邊的查證工作中,這一查便是一年多。其間,他們先後走訪了規劃委、建委、開發商等相關部門和人員,調取相關的工商檔案等材料。
在查證"都市芳園"項目的同時,他們沒有忘記對洪楊文基本情況的調查,不久終於得知了洪楊文的下落。原來,他們苦苦尋覓的犯罪嫌疑人洪楊文此刻正在酒仙橋附近開公司、做老闆。
永光和曉鋒壓住內心的喜悅,立即展開對洪楊文所註冊公司的調查。這一查著實讓經驗豐富的他們大吃了一驚,也著實辛苦了一場。
第一次正面較量
洪楊文投資註冊的公司叫北京東方虹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虹景科技公司),是一家專門做背投電視設備的公司。
永光和曉鋒通過調查得知,東方虹景科技公司成立於2000年5月23日,法人代表正是洪楊文,工商登記顯示公司註冊資本為1000萬元人民幣,其中萬豐聯合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豐聯合公司)以貨幣出資450萬元;北京興辰東方裝飾工程集團(以下簡稱興辰東方集團)以貨幣出資450萬元;北京思銳高智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思銳高智公司)以貨幣出資100萬元。經對東方虹景科技公司進行財務審計發現,實收資本1000萬元由萬豐聯合公司出資 480萬元,興辰東方集團出資520萬元,未見思銳高智公司的出資款。
萬豐聯合公司成立於1998年11月2日,法人代表為洪楊文,公司註冊資本3000萬元。其中,洪楊文出資300萬元,分別為109萬元貨幣出資和191萬元實物出資。經查證,該公司幾個出資人均未實際出資。實物出資的2891萬元均是各出資人在北京三峽經濟開發集團購買的"都市芳園"房產。而這些房產早已由北京三峽經濟開發集團銷售給他人。洪楊文出資的109萬元貨幣資金,也是全民所有制企業北京三峽峰華行物業管理中心招商大廈(北京三峽峰華行物業管理中心招商大廈為北京三峽經濟開發集團所屬全資子公司)的投入。
股東之二的興辰東方集團成立於1995年10月20日,系集體所有制企業,法人代表為張長林(後變更為李邊卓),註冊資本1000萬元,出資單位為北京東方興辰經濟發展集團。1999年12月28日,被北京峰華行物業管理中心收購,收購後註冊資本增加到 5000萬元,法定代表人變更為洪楊文。來源:檢察日報
股東之三的思銳高智公司成立於1998年2月 25日,註冊資本200萬元,其中洪楊文貨幣出資150萬元,崔某貨幣出資50萬元,法人代表洪楊文。其間,洪楊文正擔任北京三峽峰華行物業管理中心招商大廈(以下簡稱招商大廈)法人代表,他直接從招商大廈支出200萬元人民幣,用於註冊思銳高智公司。
緊接著,永光和曉鋒通過調查又得知,洪楊文在上海還有生意往來。順籐摸瓜,迅速又查明瞭他挪用國有資金210萬元轉入其控制的北京萬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用於個人註冊上海時尚虹景大酒店有限公司並參與經營的犯罪事實。
2003 年9月,上海時尚虹景大酒店有限公司成立,法人代表王麗萍(洪楊文岳母),註冊資金500萬元,其中北京萬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出資400 萬元,北京東方虹景科技有限公司出資100萬元。經查,北京萬豐投資管理公司投資的400萬元中,有140萬元是從中興信託投資有限公司北京證券營業部、南方證券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亞運村營業部用國有資金轉入,另有70萬元從北京興辰東方裝飾工程集團轉入,剩餘190萬元無法確定資金性質。綜上,上海時尚虹景大酒店有限公司註冊資金中有310萬元來源於國有資金,國有資金比例佔上海時尚虹景大酒店有限公司註冊資金的62%。
至此,永光和曉鋒認定,洪楊文肯定涉嫌重大犯罪。2005年12月11日,永光和曉鋒獲知,洪楊文剛剛從上海回到北京家中,立刻組織人員去抓捕。
第一次審訊洪楊文並不順利。關於挪用公款的事情,他只是推卸為經過當時的領導同意,卻拒不交出公司的賬目。審訊工作陷入了僵局。
涉及25家關聯公司
永光和曉鋒二人決定對所有涉及到公司的註冊資本、股權結構、資金往來進行麻雀式的解剖。統計證明,涉及案件的公司多達25家。
經過按圖索驥式的查證,洪楊文的一宗貪污犯罪事實呈現在辦案人員眼前。
2000 年11月1日,洪楊文成立了北京萬豐投資管理公司。工商登記顯示註冊資本1000萬元,其中,洪楊文個人貨幣出資800萬元。但實際上,北京萬豐投資管理公司成立時的1000萬元註冊資本金,卻是由北京市某縣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營業部直接劃入工商指定驗資賬戶的,工商登記完成後,此款被該信用合作社聯合社營業部抽回。
2001年5月18日,北京萬豐投資管理公司分別與萬豐聯合公司、興辰東方集團和思銳高智公司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協議規定:"萬豐聯合公司、興辰東方集團和思銳高智公司分別將其持有東方虹景科技公司的450萬元、150萬元和100萬元股金轉讓給北京萬豐投資管理公司。"轉讓後,北京萬豐投資管理公司佔有東方虹景科技公司70%的股份。經核實,北京萬豐投資管理公司自成立之日起至2002年8月期間,銀行存款一直為"0",該公司沒有能力支付相應的轉股金。這表明,東方虹景科技公司70%的股份被北京萬豐投資管理公司無償佔有。
東方虹景科技公司的資產評估顯示,至2001年5月18日,該公司淨資產為899.6萬元,被北京萬豐投資管理公司無償佔有資產為629.72萬元。
當承辦人再次提訊洪楊文,詢問他貪污629.72萬元的事實時,洪楊文的臉色頓時變得煞白,虛弱地辯解說:"錢是我個人的。"
國資消失在證券公司
永光和曉鋒乘勝追擊,又查明瞭洪楊文在擔任北京三峽經濟開發集團總裁助理、北京三峽經濟開發集團房產處處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國有資金轉入證券公司後,將國有資金2352萬餘元人民幣用於提現,並挪用部分資金用於註冊個人公司的犯罪事實。
1999 年9月13日,洪楊文以張某(洪楊文之妻)的名義在中興信託投資有限公司北京證券營業部開設賬戶。1999年10月11日,萬豐聯合投資有限公司在中興信託投資有限公司北京證券營業部開設賬戶,委託洪楊文代理在該交易部進行的證券交易有關業務活動。2000年3月29日,洪楊文在中興信託投資有限公司北京證券營業部開設賬戶。北京興辰東方裝飾工程集團在南方證券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亞運村營業部開設賬戶。截至2003年9月底,在上述兩個證券公司開設的4個賬戶中,國有資金來源共計3868萬元,支出3503萬餘元,其中提取現金2362萬餘元。但洪楊文拒不說明提現的用途以及提現後資金的去向,涉嫌貪污。
通過同樣的分析和查證,"都市芳園"的真相也馬上昭然若揭了。來源:檢察日報
"都市芳園"起起伏伏
位於北京市昌平區天通苑附近的"都市芳園"是一個環境優美的住宅區。該地段原來屬於昌平縣霍營鄉半截塔村。1994年7月26日,經北京市昌平縣批准同意霍營鄉與海南陽光實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南陽光公司)合作開發半截塔村的立項,項目為龍城新村(後更名為都市芳園),土地使用者為海南陽光公司,項目佔地649.85畝。
1995年6月16日,海南陽光公司與北京三峽經濟開發公司(後更名為北京三峽經濟開發集團,以下簡稱北京三峽)簽署《合作開發"都市芳園"合同書》,約定雙方共同開發"都市芳園(原龍城新村項目)"。雙方的合作方式為:海南陽光公司以土地使用權、市政配套設施費用作為投資;北京三峽以商品房的設計、建築安裝費等費用作為投資進行合作。北京三峽需支付給海南陽光公司人民幣1000萬元作為合作款。
1997年12月9日,"都市芳園"項目被北京市確定為違規建築之一,並要求接受處罰。鑒於此種情況,1998 年8月8日,海南陽光公司再次與北京三峽簽訂《協議書》。協議規定:雙方在1995年6月16日簽訂的《合同書》基礎上,將"都市芳園"分為東、西兩區,北京三峽負責開發東區的502.6 畝,名稱仍為"都市芳園";海南陽光公司負責開發西區的199.4畝,更名為"九臺山莊"。雙方約定各自承擔各區域內的補償費及罰款。由此"都市芳園"項目成為北京三峽獨自開發的國有項目。
1998年12月15日,昌平縣霍營鄉以1995年6月16日海南陽光公司和北京三峽簽署的合作開發都市芳園項目的協議侵犯了霍營鄉的合法權益為由,起訴至法院,要求撤銷該合同。1999年5月11日經法院調解,支持了原告的請求,解除了海南陽光公司的合同,以及海南陽光公司和北京三峽1995年 6月16日簽訂的合作開發"都市芳園"項目的合同;認定"都市芳園"項目的債權、債務歸霍營鄉政府所有。
實際上,這場官司乃是洪楊文暗箱操作的虛假訴訟。洪楊文夥同盧嘉啟("都市芳園"項目工程部經理)多次找霍營鄉政府、海南陽光公司進行商談,許諾霍營鄉政府調解後該項目仍由北京三峽繼續開發,要鄉政府不要對建設資金有什麼擔心,同時要求海南陽光公司對該民事調解過程予以配合。在該民事調解進行期間,洪楊文於1999 年3月8日提出申請,由萬豐聯合投資有限公司與北京峰華休閑娛樂中心、北京思銳高智商貿有限公司共同出資成立北京都市芳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至此,北京都市芳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重新獨自開發原北京三峽擁有的國有資產"都市芳園"項目。從"都市芳園"項目的變遷過程來看,似乎並沒有什麼違規端倪,一切都是時事變化造成,程序也完全合乎情理。但是2000年的一場變故卻令人迷惑不解了。
千萬富翁靠的是一夜暴富
一切都是為了這個最終的目的。2000年11月,擔任北京三峽經濟開發集團總裁助理、北京三峽經濟開發集團房產處處長的洪楊文,在未對"都市芳園"國有資產項目進行資產評估的情況下,以轉讓協議的形式,將"都市芳園"項目無償轉讓給了原項目工程部經理盧嘉啟。
對於整天在建築工地上討生活的盧嘉啟來說,億萬富翁的生活只是在買彩票時的一個幻夢。但是在他認識了洪楊文以後,這一切卻像夢一般實現了。他不僅開上了寶馬、奧迪等名車,還購買了別墅,過著天堂般的日子,被人尊稱"盧老大"。
而1999年6月11日成立的北京都市芳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又是怎樣的身份呢?工商登記顯示,該公司股東萬豐聯合投資有限公司以實物出資 800萬元、北京思銳高智商貿有限公司以實物出資190萬元、北京峰華休閑娛樂中心貨幣出資10萬元,法定代表人張某(洪楊文的岳父)。經查,萬豐聯合投資有限公司、北京思銳高智商貿有限公司的實物出資均系虛假出資。北京都市芳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註冊成立時只有北京峰華休閑娛樂中心(上級主管單位及出資人系北京三峽經濟開發集團所屬的全資子公司北京三峽峰華行物業管理中心)10萬元貨幣資金實際到賬。
據此,北京三峽經濟開發集團實際擁有北京都市芳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全部資產,亦證明北京都市芳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資產系國有資產。
2000 年11月16日,洪楊文代表萬豐聯合投資有限公司、北京興辰東方裝飾工程集團,崔某代表北京思銳高智商貿有限公司,盧嘉啟代表北京峰華休閑娛樂中心分別與北京東小口投資有限公司和北京嘉禾興達科貿有限公司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將上述4個公司持有的北京都市芳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1000萬元的股份轉讓給北京東小口投資有限公司和北京嘉禾興達科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為盧嘉啟。雙方約定公司資產的轉讓價格為1888萬元。此前洪楊文和盧嘉啟商定的計畫終於成功了。
實際上,北京東小口投資有限公司和北京嘉禾興達科貿有限公司也是盧嘉啟自己成立的空頭公司,至今也未向原股東支付1888萬元轉讓款。至此,達成默契的洪楊文與盧嘉啟無償佔有北京都市芳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4930.7萬元的資產。
一個令人切齒的侵吞國有資產的骯髒交易就這樣悄悄地完成了。
来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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