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人士向本報透露,江蘇廣播電視總臺副臺長兼廣播傳媒中心總裁張蘇明、副總裁李順揚、許涯文以及財務處長王建剛等多名中高層幹部近期接連被"雙規"。該臺負責廣播事務的中高層幾乎被紀檢部門"一窩端",令江蘇省高層為之震驚。
江蘇廣播電視總臺廣播傳媒中心的前身是成立於1953年的江蘇人民廣播電臺,是江蘇省官方廣播電臺。2001年6月,江蘇省廣播電視總臺成立,江蘇人民廣播電臺並入其中,改稱現名至今,目前旗下擁有10套廣播節目。
家中搜出巨額現金據悉,江蘇省紀檢部門得到線索,發現江蘇廣播電視總臺廣播傳媒中心多名中高層存在貪污受賄嫌疑,隨即立案調查。4月上旬,辦案人員先對廣播傳媒中心廣告部兩名負責人"雙規",其後順籐摸瓜控制許涯文和李順揚等人,並從中掌握了張蘇明的大量犯罪事實。
消息人士稱,張蘇明是4月27日被江蘇省紀委的辦案人員帶走。當時張蘇明正在參加江蘇廣播電視總臺的一個內部會議發言。待其發言完畢,辦案人員即將其叫出會場,當場宣布"雙規"決定,而交代出張蘇明的正是事先被"雙規"的許涯文。
與許涯文熟識的一名消息人士表示,許涯文在被辦案人員帶走後不到兩個小時就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並供出張蘇明亦參與貪污受賄的重要線索,隨後李順揚等人也先後證實了這一供認。
據透露,張蘇明等人貪污受賄的途徑主要是截留單位的廣告款以及向廣告商收取回扣等,目前辦案人員已經從多名涉案人員家中搜出來歷不明的巨額現金,數額多達 幾百萬至上千萬元不等。此外,辦案人員還查出這些涉案人員的私生活大多極為糜爛,其中僅許涯文一人就包養了十餘名情婦,並通過這些情婦共同犯罪。
媒體貪腐大案頻發近幾年來,國內媒體高層貪污受賄等腐敗案件時有發生。去年10月,新華社江蘇分社原副社長兼總編輯施勇峰因貪污和嫖娼等問題被捕。在此之 前的2005年10月,北青傳媒兩名前副總裁鄭誼軍及鈕明、廣州日報社原社長黎元江和原總編輯何向芹、西安日報社原社長王長安、浙江廣播電視報社原總編輯 王建人等人都因貪污受賄等問題身陷囹圄。
由於中國官方媒體的特殊性質,司法機關在審理媒體從業人員犯罪案件時一般會參照國家公務人員從嚴判罰。例如2006年11月,杭州市上城區人民法院在審理 原中華工商時報浙江記者站站長、中華工商時報浙江新聞中心主任孟懷虎一案時,一審以敲詐勒索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七年,但杭州市上城區人民檢察院認為孟懷虎作 為國家新聞媒體的記者,應當參照國家工作人員以受賄罪論處,隨即對一審判決結果提出抗訴。2007年4月,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撤銷上城區法院對孟懷虎所作 的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孟懷虎有期徒刑十二年。
按照中國《刑法》,個人受賄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據此,張蘇明等人貪污受賄罪名一旦認定,將很可能難逃10年以上的牢獄之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