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1998年美國國際宗教自由法(IRFA,1998 International Religious Freedom Act)的規定,這些"特別關注國家"的政府從事系統性、嚴重地侵犯宗教或信仰自由的權利。
該委員會主席邁克爾.克羅馬蒂(Michael Cromartie)表示:"在過去的一年,中國、緬甸、蘇丹及其它一些國家的政府暴力鎮壓宗教組織,這說明瞭宗教自由的權利易受侵犯,因此必須受到國際社會的保護" 。
在5月2日公布的2008年度報告中,該委員會還向總統、國務卿和國會提出有關美國對"特別關注國家"政策的建議,以及那些美國可以幫助促進宗教或信仰自由的國家。
委員會認為,2008年的"特別關注國家"有緬甸、北韓、厄利垂亞(Eritrea)、伊朗、巴基斯坦,中國、沙烏地阿拉伯(或譯:沙烏地阿拉伯)、蘇丹、土庫曼斯坦(Turkmenistan)、烏茲別克(Uzbekistan)和越南。
對於中國的情況,委員會報告說,中共政府依然令人震驚的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而美國對此反應卻相對的軟弱。
報告說,在中國,中共嚴厲的打擊藏傳佛教、維吾爾族穆斯林、"地下"天主教徒、 "家庭教會"的新教徒,以及如法輪功這樣的各種精神運動,一直是有增無減。報告指出,最近,中共對西藏的新一波鎮壓,使國際社會再一次聚焦中共的鎮壓政策和做法。
報告說,中共政府繼續限制宗教活動,只允許人們到政府批准的宗教協會。中共試圖控制所有的宗教活動,註冊或未經註冊的宗教團體都包括在內。而少數族裔的宗教群體,譬如藏傳佛教和維吾爾族回教,以及那些被政府打壓的宗教信仰組織都受到最殘酷的虐待。
美國國務院2006年從名單上取消越南,但委員會今年的報告稱,越南仍然應該是"特別關注國家"。雖然越南取得一些進步,但仍然發生一系列持久性的虐待、歧視和限制宗教人士。
除了建議"特別關注國家"外,委員會還建立了一個"觀察國家"的名單,這些國家雖然未達到"特別關注國家"的程度,但需要密切監測。2008年"觀察國家" 包括阿富汗、孟加拉國、白俄羅斯(Belarus)、古巴、埃及、印度尼西亞和奈及利亞(Nigeria,或譯奈及利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