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慶紅因兒子移民澳洲遭炮轟。圖為2005年12月30日,曾慶紅(中)參加汪道涵的葬禮。
日前海外一些媒體報導:在國民黨馬英九當選總統後後,第一個大陸富豪房地產考察團,週一下午抵達臺北。這個團員資產合計超過一千億新台幣的考察團,由鳳凰衛視董事主席劉長樂領隊,其中最受矚目的,是前中國國家副主席曾慶紅的兒子,也就是棕櫚泉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曾偉。
隨後中共的海外媒體立刻以"同名同姓"的理由回擊,指稱這是假新聞:這位棕櫚泉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世紀朝陽董事長曾偉並非曾慶紅的兒子,只是與曾慶紅的兒子同名同姓。曾慶紅之子曾偉不做房地產,已移民澳洲,只是個"公子哥"。
在北京的高層消息人士向官場觀察透露,曾慶紅之子曾偉的確很少直接開發房產項目,因為房產項目目標太大,總是與強拆、行賄、受賄聯繫在一起,子女直接開發房產項目不利國家領導人形象,但其巨額財富基本上是通過"合法"的敲詐勒索獲得。
北京的內部知情者講到,曾慶紅之子曾偉在北京有一家基金性質的公司,主要從事"協助"企業股份制改造並上市發行,其工作內容很簡單,就是通過內部渠道獲知都有哪些公司欲股份制改造並上市發行,然後曾偉的公司會主動鎖定那些公司,與他們聯繫,聲稱自己的公司可以包辦企業股份制上市發行的所有政府批件,條件是購買即將上市的企業原始股,比如兩千萬股,按每股1元算曾偉只需支付兩千萬元,但企業一旦上市溢價發行,比如每股10元,曾偉手中的原始股就在短期內迅速增值到兩億元,這就是曾大公子著名的"沒有兩個億的進項,免談!"的由來。
知情者講到,曾偉的這套手法,就是通過其老子曾慶紅在黨內數一數二的政治威力來實現的,是變相的敲詐勒索,如果企業膽敢不通過曾偉的公司來申辦上市手續,其結果就是永遠無法上市成功,從法律的角度,是很難抓住曾偉的把柄,看上去一切都是那麼的合法,但是曾偉如此行事的前提是老子曾慶紅一定要大權在握。十七大之前,曾慶紅與胡錦濤談條件做交易,知道胡的底線是要求曾慶紅必須下臺,所以才安排自己的大公子曾偉在十七大交權之前移民前往澳大利亞,因為無論是曾慶紅,還是兒子曾偉都知道,一旦老子退下,手中不再握有權力,曾慶紅對兒子曾偉的庇護能力就會隨之減弱,就會出現"人一走,茶就涼,哪有什麼周詳不周詳"的局面。老子退下之前,兒子迅速移民海外,是為了轉移巨額財產。
北京的高層消息人事還透露,胡錦濤領導的中紀委專案組曾在十七大之前故意放出消息,曾偉因接受郭姓房地產商兩億元的好處費遭調查,威逼曾慶紅出局。這個郭姓房地產商就是北京著名的AC摩根公司的老闆,曾偉拿了兩億元好處費疏通關節,但是當時負責城建的北京副市長劉志華秉公辦事不買賬,隨後就出現專業情報人員在酒店房間設局陷害劉志華,拿到了劉市長與高級應招女郎的錄像,劉因此被雙規,首開陷害中共高級幹部的先河,因為當時的劉志華已被組織部內定為負責紀律檢查的北京市委副書記。顯然劉志華低估了曾慶紅"依法辦事"批示的內涵。
北京的所有幹部對曾慶紅父子翻手為雲覆手為雨的作法表示極為憤怒,曾慶紅曾經通過中央書記處獨立王國通攬軍委政工、公檢法、黨務、組織、宣傳的大權,威懾黨的總書記胡錦濤,利用中央黨校校長的身份,在黨內大搞對江澤民的個人迷信、個人崇拜,大搞"三講""三個代表""保先性教育",大搞人人過關,折騰完全體黨員幹部之後,卻偷偷摸摸讓自己兒子潛逃到國外轉移巨額財產。請問曾慶紅曾主席,澳大利亞那裡也有"三講""三個代表""先進性教育"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