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8-03-28 13:14:00作者:李文 李明
中國重慶維權人士李國宏被河南省濮陽市公安部門先拘留後判勞教。李國宏提出了行政訴訟,在3月25號開庭審理,但還未做宣判。李國宏的律師認.濮陽公安局對李國宏一事兩罰是違反法律規定的,裁定勞教也是嚴重證據不足。
李國宏的律師岳路獻表示,雖然在開庭前,當地勞教委員會竟然取消去年9月對李國宏的行政處罰決定,但仍然不能改變對李國宏一事兩罰的違法事實。並指出指控李國宏煽動群眾鬧事而裁定勞動教養,嚴重證據不足。
岳路獻?「 我們的觀點是兩個,一個是同意對被告同一違法行動進行兩次處罰違反法律規定。再一個呢,他「圍堵」的這一塊事實證據不足。」
李國宏的妻子皮運霞指出,原本這一個案子應該在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但卻被改在勞教所內不公開進行。
皮運霞?「 主要是現在說是公開審理,現在好像不公開了,先說是在法院審,現在換到勞教所了。」
濮陽市勞教所所長也證實,李國宏的案子審理是在勞教所開庭的,但拒絕說明改變地點的原因。
勞教所所長?「 開庭現在是勞教所開的庭。那我不太清楚,你問法院就行了。」
李國宏是河南省中石油被買斷工齡的工人維權代表,半年前,被當地公安部門以煽動群眾鬧事的罪名判一年半勞教。目前李國宏在勞教所每天被強迫勞動十幾個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