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10日召開第三次全體會議,會議審議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馬馼在會議結束後表示,今年在打擊腐敗方面有三塊,一個還是官員和機關當中的貪污賄賂,特別是失職、瀆職的案件,因為這方面失職、瀆職造成的損失也是非常大的。第二個是治理商業賄賂案件當中涉及到國家公職人員的有關問題,因為這一塊治理好了以後,對整個治理商業賄賂那是非常重要的一塊。再一個,就是嚴重侵害民眾利益的案件。
馬馼同時透露,陳良宇已經移送司法,《財經》雜誌報導稱,陳良宇案經中央紀委查辦,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轄,天津市二中院作為一審法院。
全國政協委員、復旦大學教授葛劍雄10日表示,目前他最希望的不是陳良宇案件趕快查,而是希望徹底查清。他表示,不要匆匆忙忙地就把這個案件處理了,而希望能有一個公正的結果。
此前的2007年12月27日,作為上海社保案核心人物的張榮坤,已在吉林省松原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據張榮坤案起訴書,2002年1月,張榮坤曾為福禧投資收購上海路橋公司一事,請時任上海某高層秘書的王維工幫助,王"為此邀請上海市原市長陳良宇(另案處理)與張一起用餐,張榮坤請陳良宇關照,陳良宇當即表示支持。之後,陳良宇違反決策程序,在沒有充分論證和評估的情況下,擅自決定將上海路橋轉讓給福禧投資,此筆交易實際支付10.15億元獲得了最低價值13.36億元的上海路橋股權。"
該起訴書還顯示,經陳良宇等人幫助,張榮坤從上海社保局企業年金中心累計獲貸30餘億元,其中2003年3月20日獲貸2億元,作為資本金注入福禧投資用於收購上海路橋,此舉欺騙了工商行政部門,涉嫌虛報註冊資本罪。
截至目前,張榮坤案一審尚未宣判。知情人士表示,陳良宇案所涉的諸多細節與張榮坤案相吻合,陳案一審開庭的時間應該在張榮坤案一審宣判之後。
陳良宇案發端於2006年7月5日,中央紀委會同審計署等部門,對上海市社保局違規運營社保基金問題進行調查時發現,時任中央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的陳良宇涉嫌嚴重違紀。當年8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作出了對陳良宇有關問題進行初核的決定。9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初核報告,決定免去陳良宇上海市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停止其擔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委員職務,由中央紀委對陳良宇涉嫌嚴重違紀問題立案檢查。
2007年7月24日,上海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37次會議,決定罷免陳良宇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7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決定給予陳良宇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同日,陳良宇被正式逮捕。
至今,陳良宇身陷圇圄已有一年半。有關方面表示,陳良宇的身體和精神狀況良好,已作出了出庭應訴準備。
在此次全國"兩會"召開期間,陳良宇案亦成為各方關注的焦點。3月6日下午,上海市委書記俞正聲在接受中外媒體採訪時稱,社保案涉及上海的官員,需要移交法辦的基本都已移交。"社保資金案是以中紀委為主查辦的,陳良宇還未宣判,所以說社保案結束還為時過早。今後社保案會不會再發現有什麼新線索,這需要新的實踐來說明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