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有一些人又要開始譴責起我們的「國民性」或「國民素質」來,可是,我們其實是需要好好想一想,為什麼中國人現在變成如此模樣呢?真的是素質問題嗎?還是其他什麼問題呢?每個中國人都知道一句古語叫「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然而,今天,面對受災者,或者面對任何一個急需幫助的人,我們有多少人能夠真的伸出自己的手呢?可是,為什麼不呢?國人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對「善人」兩個字噤若寒蟬了呢?譴責是沒有用的,也許經過幾十的的折騰,國人心中早已沒有了「浮屠」,那「救人」又從何談起呢?當然,中國人以前並不是這個樣子,時光如果倒轉100年,如果遇到類似的「奇災」,我們便會看到完全不同的景象,看到完全不同的中國人。
在中國,賑災工作從來就包括官方救濟與民間救濟兩種途徑,官賑與義賑(民賑)並行不悖。官賑由於需要走程序,因此經常是緩不濟急,而且由於官吏經手,易生弊端。義賑的缺點則是力量有限,或不能在更大範圍內調動救濟資源。因此,官民合作,便極端重要。尤其是縣以下災情發生,更多的便要倚仗地方紳富發善心來救濟了。過去的地方志,都會專門設有「義舉」「善行」等欄目,專門用於記錄那些善人的事跡。到了晚清,由於朝廷財力日薄,義賑更成為賑災的主要依恃力量,也為當時的官方竭力贊成與鼓動。130年前,因為北方遭受巨大的旱災,經元善等人在申報發表「急勸四省賑捐啟」,為災民募集賑捐,他在此則啟事中,強調「救人之荒必可免己之荒」,「善惡報應,一定之理」。通過創辦協賑公所,募集捐款,聚合同道,派赴災區施賑,成為江浙滬紳商賑災的領導人物,他在十餘年中,經募款達到數百萬,受清廷嘉獎十餘次。
更為重要的是,原來中國的地方官吏,基本需要功名在身,既飽讀儒家詩書,其個人修養大致有一些保證。在位為官,居鄉為紳,官紳界限本來也不是太清楚。所以,從這個角度來看,「官賑」與「義賑」有時也是聯為一體的,他們也針對各種不同類型的災荒,發明瞭一套套的辦法——「荒政全書」就是這種集體經驗的彙編。盛宣懷也是近代中國最著名的賑濟家之一。1906年,江蘇北部發生大水災,當時正擔任鐵路總公司督辦大臣的盛宣懷訂立義賑辦法十八條,並提出災賑「治標四策」——「一曰借給麥種,使補春耕;二曰多糶雜糧,以輕市價;三曰就近辦公,俾壯丁得食;四曰設借錢局,以田作押,輕息寬期,俾可後續。」或許這些辦法對於今天的賑災工作都很有幫助,「借錢局」在中國行之已久,與今天炒得時髦的「農民小本貸款」都是相似的東西。1909年,他派其侄子到湖北賑災,行前告誡他對放賑要「精神貫注,多用一分心,少造一分孽」,辦事要核實,「操守廉正,可誓天日」。這些話今天聽起來都是很有教育意義的。盛氏自己也親歷親行,他多次跑到鄉下去賑災,按戶抽查,「風日徒步,露宿終夜」,其意志力與精神均為今人所不及。據說盛一生為賑災捐款一百幾十萬,以今天幣制來計算,也在人民幣上億元了。他在遺囑中曾把一半遺產留給「愚齋義莊」,用於慈善事業。儘管此人在歷史上褒貶不一,然而,以賑災公益來看,盛應該是今日國人的學習楷模了。
清末官賑日衰,因此在光緒末年,賑災捐納之風大行其道,後人每以清廷賣官為下作之舉,然而,無論如何,制度化的賣官總比非制度化的賣官要好,公賣總比私賣要好,最重要的,賣的錢拿去救濟災民顯然要比下貪官腰包要好。其實,在當時,政府更多的也許不僅是賣官,而是用種種辦法來激勵民間,鼓動紳富拿錢出來幫助災民。例如官員代為請獎,頒發匾額,載入官書等等。其實,在那個年代,有錢人並不一定就必然擁有社會地位,要有地位,還得拿出實際行動來,而賑災就是培植個人聲望主要途徑之一。一個地方豪紳如果見死不救,過於吝嗇,最終被災民「吃大戶」,那麼,官方有可能不但不懲治災民,反而會責罰豪紳。這種事情是常常可以從過去的材料中發現的。
民間助賑的辦法則豐富得多,義演在清末已相當流行,演戲賑災,也是票友們經常組織的活動。100年前,李叔同曾在日本東京為國內江蘇安徽一帶的水災舉行賑災義演,這場演出據說也成為中國話劇誕生的標誌。實際上,清末民初城市裡的大型演出活動,多半是與賑災有關的義演,梅蘭芳甚至在1913年日本大地震發生時發起義演為日人籌集賑款。1931年大水災發生時,17省受災,災民8000萬至1億左右,似乎與今天的雪災規模相似。在官方的鼓勵下,上海各界聞人在災難發生不久就成立籌募各省水災急賑會,該會採用種種勸募手段,包括髮起籌賑各省水災遊藝大會與大型戲劇義演等等,總共募到善款二百多萬,災民受益甚多。當然,那個時代沒有現在這樣能夠普通到每家每戶的電視,否則樂之可以斷言,以那個時代主事者的熱情與理想,以及社會公共道德水準,賑災義演的效率將會高出許多倍。這幾天,曾經有人建議春晚改成賑災晚會,但聽說已經沒有什麼可能性,推其原因,除去廣告收入、及統戰色彩等因素外,樂之認為其實最根本的還是觀念問題,今天的國人,從上到下,可能已經太缺乏「行善積德」的意識了,「德」既不值錢,「善」又如何行?
賑災自然需要組織,在清末的報紙上,我們可以發現許許多多的民間慈善團體,參與全國各地的賑災活動,所謂「現代國民」以及「民族國家」概念的形成,實際上是與這種公益善舉的組織與普及有關的。1900 年8 月16 日, 即聯軍攻陷北京後的第二天, 浙江人陸樹藩即在《申報》上登出《救濟善會公啟》, 創辦救濟善會救濟北方戰爭難民。這個善會組織很快以上海為基地在各地鋪展開來,辦理善款徵募與救濟物資的發放工作,陸可能也是中國最早準備創立「紅十字會」的人。辦公益有時是需要個人作出很大犧牲的,據說陸也是因為辦救濟善會虧空許多銀兩,最後不得不將自己家的藏書(陸父是江南四大藏書家之一)售與日人。而另外一位舊上海最有名的大善士朱葆三,他一生參與舉辦救濟賑災活動無數,中國近代最大規模的慈善救濟組織——華洋義賑會的創辦便與朱氏密不可分。朱葆三曾在上海時疫流行的時候,募資舉辦時疫醫院,但是他自己卻因為冒著酷暑到醫院巡查染病逝世,也因其對公益貢獻,上海公共租界當局曾第一次以中國人命名一條界內馬路——「朱葆三路」,算是其身後最大哀榮。
其他普通民眾之賑災行動,在清末也極為常見。每逢比較大的災害發生,鄉村的族長或善團機構的主事便需要將公倉打開,救濟貧民。家有資財的地主或商紳也有可能立即開粥廠救人。看過《喬家大院》的觀眾大概對「開粥廠」有些印象,當然,普通的地主鄉紳是沒有電視裡喬致庸那麼有錢,一開粥廠就能救幾萬人,但是正是憑藉這些曾經被批成「虛偽」的自覺善行,才能多減輕一些災荒給民眾帶來的戕害。清末時候,城裡稍有錢的人比較常見的是在大災發生時將做壽的錢,或者辦什麼其他喜事的酒水錢,都移作善款(上面說的1931年水災,黃金榮就曾捐出壽儀5萬多元救災)。當然,報紙上第二天便常會刊登收受捐款機構的感謝廣告。另外,向一些能夠信任的機構認捐也是一種形式,賑濟慈善團體會拿著善薄,通過自己的關係網路,去登門募款,政府當局發動募捐在早期是不大能看到。街頭巷尾的公益義工拿著善薄到處乞款,與今天行政命令化的募捐方式恰成對比。
新政權建立後,有關救災賑災的工作,便全部統一到政府部門了。表面看來,似乎資源應該更能夠集中調度,賑災效率也應該更高,然而,傳統中國「官賑」的一些毛病,在當代卻一一呈現出來了。也許正因為此,當局目前也似乎想發動社會力量,主動參與社會救濟活動中來,但效果似乎不彰,耳聞目睹,每次賑災彷彿只是與官員政績有關的事情,造成這種局面,大概是誰都不大希望看見的吧。如果沒有一定的觀念更新,沒有一定的配套機制,沒有一定的空間釋出,或許,官民攜手共渡難關,都只能是一種宣傳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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