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大紀元2月25日快訊,鄭恩寵律師自2007年8月24日至今年2月25日,被上海公安以傳喚的名義23次強制離家,僅本月就傳喚了4次。其間鄭恩寵律師曾四次被打,導致雙腳不良於行。先說所謂的傳喚。上海公安對曾蒙受不白之冤而現已恢復自由的人權律師屢施傳喚,也許符合法律的程序性規定(對司法官員來說辦個手續實在不費吹灰之力),但是,法律的實質正義要求公權力不得逾越自己的邊界,這個邊界就是人權,就是人之為人普遍應享有的正當的基本權利。鄭恩寵律師如果沒有漏罪嫌疑,公安就無法律的理由去傳喚他;即使有什麼漏罪也不需要連續23次地傳喚(法定傳喚每次最長為12個小時,12乘23為276小時),逕直採取其他的強制措施可也。可見上海閘北區政治警察們完全是出於其他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故意騷擾鄭恩寵律師及其家人,嚴重侵犯了一個自由公民的人權。再說暴力。在當下中國公權力的佔有者對維權人士尤其是人權律師越來越多地施加暴力,已呈蔓延之勢。郭飛熊在遼寧遭受野蠻酷刑,高智晟在北京多次遭到虐打,李勁松、滕標、李和平律師等都遭到警方及警方雇佣的黑惡勢力的暴力襲擊。這說明謊言統治已無能為繼,後極權制度在民間維權力量的四面合圍下岌岌可危了。但是有必要指出,暴力的效能是短暫的,一個政權越是過度使用暴力以維持秩序和安全,就越是加速奔向其生命的終結,虎狼之秦與凶暴之元堪稱殷鑒。參與毆打鄭律師的最凶狠的暴徒是閘北區公安張廣寶。所有中國人權人士都不會忘記這個引發人們豐富的暴力想像的名字。張廣寶之流雖然暫時可以安然地生活在現存體制內,甚至還會因為什麼堅定的黨性原則、敢於和政敵肉搏(單方面的)的鬥爭精神而加官進爵;但是在另一種良善的制度環境下,他將被法律公正地清算(制度的順淘汰),這是毫無疑問地事。當然,前提之一是他必須有足夠的壽數等到那一天。
上海灘有黑幫橫行的歷史,這是人所共知的舊聞了;但是新上海灘作為這個"法治國家"的門戶仍現青紅橫逆,豈非咄咄怪事!常言道惹不起躲得起,三十六計走為上,然而在偌大的中國鄭恩寵律師連流亡的權利也沒有啊!走筆至此,按理該向掌握每一個中國公民生死禍福的執政者吶一聲喊:救救鄭恩寵!然而我卻因屢屢碰壁早已失去了原初的衝動。我只能寄望於中國民間、寄望於國際正義力量:關注鄭恩寵、救援鄭恩寵!
西安維權律師 張鑒康
2008年2 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