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媒體的報導看,北京此次換發暫住證專項行動勢頭生猛,既要"逐一登記",又要"逐人審核",大有讓所有在京外來人口"人手一證"的趨勢,而且還扯上了奧運會的大旗。
此舉令人費解。
暫住證之弊,早已是人所共知,不僅涉嫌歧視,還限制了本國公民在本國境內的自由遷徙,助長城鄉之間、原住居民與移民之間的感情隔閡,而且,隨"證"而來的不合理、不合法的行政行為,更是令人深惡痛絕。特別是隨意查驗暫住證,任意扣留人員,以各種名義捆綁收費,並以野蠻方式"執法",只能加深城市流動人員的強烈不滿和牴觸情緒。實踐早已證明,暫住證在維護社會治安方面的實際意義和效果非常有限,同時,暫住證本身的合法性已越來越受到輿論的質疑。
按照《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各部委(如公安部、財政部等)和省級政府均無權自設行政許可,儘管省級政府可以設立為期一年的臨時許可,但是一年後他們必須報請同級人大批准,形成法規後公布。然而,到現在為止,全國沒有一個省級政府通過有關暫住證的地方性法規,北京也不例外。
有鑒於暫住證之弊,從2006年開始,國內許多城市開始著手研討有關改革。北京等許多城市,在當年也曾提出將用居住證取代暫住證,實施"一卡通"式的居住證制度設想,在居住證上附加外地人口在當地考取駕照、購買商品房、買車、社會保險、金融信貸等多項社會服務功能,這些設想都曾獲得輿論的掌聲。但事到如今,又以奧運的名義,讓所有外地來京就業的人口都回到暫住證時代,顯然是在開歷史的倒車。
開放的北京,不僅是對外國人開放,更首要的是對本國的公民開放,讓所有公民能共享社會的和諧與繁榮。辦人文奧運,呼喊"同一個世界,同一個夢想"的口號,首先應當消除不合理的居民身份歧視,沒有公平的身份,大家怎麼有相同的世界,又怎能有相同的夢想。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說,暫住證與奧運精神格格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