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西蘭奧委會由於試圖禁止參加北京奧運會的紐西蘭運動員對北京的「政治和人權問題發表言論」,而遭遇不同黨派、人權團體、律師、運動員及公眾的強烈反對聲浪。
2月12日,媒體披露,紐西蘭奧委會要求參加北京奧運會的運動員簽署一份合同,其中一個條款是「不就政治、宗教和種族等問題發表評論或採取抗議行動」。消 息一經披露,就在紐西蘭社會引起強烈反響。綠黨、聯合未來黨、國際大赦、律師、運動員及普通民眾紛紛批評紐西蘭奧委會的這一條款;紐西蘭各大報紙、電臺、 電視臺紛紛予以報導。
儘管紐西蘭奧委會聯絡主管愛詩麗·阿伯特(Ashley Abbott)向媒體表示這只是個普通條款,目的是保護運動員。但國際特赦發言人馬格利特·泰勒(Margaret Taylor)表示,議定書上有這樣的條款非常令人「失望」,並呼籲紐西蘭奧委會取消這樣的條款,泰勒女士表示,「紐西蘭運動員應該像任何其他國家的運動 員一樣,是有權考慮和決定對於中國的人權記錄說什麼。」
紐西蘭聯合未來黨黨魁,國會議員彼得·鄧恩(Peter Dunne)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紐西蘭運動員去北京參賽,他們應該被允許自由的發聲,他們應該被允許自由的觀光。如果試圖禁止讓他們對民主和自由發聲,這實在走的太遠,我認為這是錯誤的。」
新 西蘭體育部長克萊頓·寇思苟(Clayton Cosgrove)一方面表示紐西蘭奧委會是一個獨立政府的組織,另一方面也試圖為該條款辯解說:「我們一貫支持言論自由。這個條款只是要保證運動員不成 為政治走卒,而集中精力在體育運動上。」綠黨國會議員凱斯·洛克(Keith Locke)立即批評道:「寇思苟的言論聽上去好像是中國體育部長口中說出來的,而不該是紐西蘭體育部長說的話。」凱斯·洛克要求紐西蘭奧委會立即去掉這 一條款。
紐西蘭總理海倫·克拉克的表態則顯示出她對中共對人權壓制的無奈。她表示她一貫支持言論自由,但在中國的那個環境下,這個條款是很實際的。她舉例說如果一個紐西蘭運動員在北京打出法輪功橫幅,那麼馬上他們就會被警察拖走,陷入一個非常難辦的境地。
紐西蘭奧委會在媒體的追問下,解釋說這一條款是8年前就已經制定的,聯合未來黨黨魁彼得·鄧恩則對這一說法不以為然,他說:「那又怎麼樣?即使是8年前制定的條款,也不代表是正確的。」
紐西蘭著名體育運動員前奧運銀牌得主迪克·庫克斯(Dick Quax)對紐西蘭奧委會此一條款發表批評,他說「讓運動員完全沒有政治看法時不可能的,會有運動員對中國的一些事情,特別是中共對不同團體的迫害,會持有強烈的態度。」
2 月15日,紐西蘭CIPFG(調查法輪功受迫害國際組織)發表聲明,表示「犧牲基本的言論自由並不能鼓勵中共改善人權,相反的會更慫恿它侵犯自己和他國公 民的人權。」「如果中共想成為國際社會的一員,就必須遵守國際人權標準,如果它不願意,那麼抵制奧運就是必然的結果。」
奧克蘭民權委員會主 席,柏瑞·維爾森(Barry Wilson)律師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該條款從法律角度上根本站不住腳:「紐西蘭1990年法律(Bill of Rights Act 1990)保障人們享有自由表達自己觀點的權力。法律角度上看,該條款可能根本無效。」他同時也指出紐西蘭曾具有良好的捍衛人權記錄,「紐西蘭政府在70 年代曾經拒絕派國家橄欖球隊前往南非比賽,不久前也禁止國家板球隊去辛巴威參賽。這些都是良好的先例。所以說這不是政府能管的事情是錯誤的,當然這是應 該管的。紐西蘭政府現在在和中國談判自由貿易協定,這對他們在這件事情上的立場很有影響。」
在紐西蘭先驅報的論壇裡,多數公眾發表評論反對 紐西蘭奧委會的做法,其中還有20%左右的帖子呼籲抵制北京奧運。來自Westhaven的mona lisa寫道:「運動員當然可以表達他們的想法。中國政府竭盡全力阻止他們並不奇怪,極權的中國政府有著駭人的人權記錄並一直在極力掩蓋真相,同時恐嚇那 些持不同見解的人,幾十年來他們一直這樣對待對自己的人民。」讀者jennifer寫道:「我不知道還有任何其他國家這麼害怕‘政治見解’的,這只能說明 這個共產政權知道他所做的事——8000萬人在中共統治下死亡,網路封鎖,壓制傳媒直到最近的活摘法輪功精神運動成員的器官,一邊封人的嘴一邊不斷的殺害 自己的人民,這恐怕是中共用以控制世界的‘特殊’手段了。」讀者Cassandra Swan 寫道:「我們根本不應該去參加北京奧運,因為中國對人權的態度從根本上和奧林匹克精神格格不入。」
在輿論的壓力下,紐西蘭奧委會的口氣有所鬆動,奧委會聯絡主管愛詩麗·阿波特對媒體表示:「如果紐西蘭運動員被問及他們認為的重要事情的態度時,他們有權按照自己認為合適的方式回答。」
此 前,英國奧委會因為相似條款招來尖銳批評之後,已經改變了態度,正考慮修改合同。英國自由民主黨黨魁克萊格認為,「讓我們自己禁口實際上是放棄我們的道德 責任。」英國保守黨的體育事務發言人亨特要求英國奧委會收回這個「荒唐的要求」。英國前體育大臣梅勒則認為,要求運動員禁口的條款等於巴結獨裁者。但美 國、加拿大、芬蘭和澳大利亞等國早已表示,他們國家參加奧運會的運動員可以自由表達自己的看法。目前只有紐西蘭和比利時兩個國家的奧委會有這個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