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1類就是特殊人才類移民,是勞工移民申請中的第一優先類,要求申請人要在其專業領域內(包括藝術、科學、教育、商業、體育等)有很高的成就或是具有特殊才能。具體還包括三種類別:特殊技能人才、傑出教授/研究人員以及跨國公司主管/經理。我們在此先詳解什麼是"特殊技能人才"。
特殊人才主要指在科學、藝術、教育、或體育、商業領域得到國家或國際上的認可,簡單說來就是各行業中的"一等一的高手",那些獲得過國際重大成就獎、或有重大發明創造、有著名的學術研究成果的人都在此列,比如諾貝爾獎獲得者、奧運會獎牌獲得者等,美國是張開雙臂歡迎這些人的。
除此之外,還有一部分沒有得到大獎的人也是"特殊人才":
1、在專業領域內曾經獲得知名度稍低的國際或國內大獎的證明材料。
2、加入了對資歷和水平要求高的全國性或國際承認的專業性學會、團體或組織的。
3、專業報刊、重要商業刊物或媒體對申請人在本專業領域所取得的成就的報導(報導必須包括標題、日期和作者,必要時還應翻譯)。
4、為專業領域中的活動擔任裁判團成員或以個人名義擔任裁判的。
5、在本專業領域之科研、學術或藝術上做出重大貢獻的。
6、在專業報刊雜誌或其它媒體上發表過專業學術論文的。
7、申請人曾在不止一個國家舉辦自己作品的藝術展覽。
8、在知名組織或機構團體中擔當重要的角色。
9、同領域中,自己獲得高薪或高數額的酬勞。
10、在藝術表演中獲得商業成功的證明材料,如電影票房記錄,磁帶、磁碟、錄像帶或影碟的銷售記錄等。
要注意的是,在特殊人才移民中,並不要求申請人在美國有工作,也不需要美國僱主出面簽署支持文件。
表面看起來,這些條件確實非常高,但並不意味著只有高學歷的專家才能申請,許多民間藝人也在此範疇之列,比如民間剪紙藝人、捏泥人高手等等,他們所要做的是提供重組的資料,讓移民局看到並相信。所有有興趣申請EB-1類移民的人可以注意平時收集資料,或是創造目前還不具備的條件,比如加入專業協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