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彪呼籲關注胡佳健康及曾金燕人身自由(圖)

發表:2008-02-08 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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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知名維權人士胡佳


英國Chanel4報導曾金燕和孩子被軟禁的情況

在被中國政府刑事拘留了1個多月之後,北京知名維權人士胡佳最近遭到正式逮捕,罪名依然是所謂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胡佳未來將會受到何種程度的懲罰,他的健康狀況是否禁得起折磨,他的妻子曾金燕何時才能恢復人身自由,在在都受到高度關注。著名的北京維權律師滕彪日前接受中央廣播電臺新聞部專訪時指出,從法律的觀點,胡佳根本沒有罪,而且,當局軟禁曾金燕的作法,不僅沒有法律依據,甚至是犯罪的行為。滕彪呼籲外界,多多關注胡佳的健康狀況以及曾金燕的人身自由狀態。

◎ 胡佳被正式逮捕 罪名仍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知名的北京維權人士胡佳在去年12月27日被警方從家中押走,以所謂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進行刑事拘留;胡佳的妻子曾金燕和出世不久的女兒胡千慈也一直被軟禁在家中,外界始終無法直接地和他們接觸,瞭解他們的現況。最近的消息指出,胡佳已經遭到當局正式逮捕。

北京著名維權律師滕彪4日接受中央電臺專訪,說明瞭胡佳被正式逮捕的相關情形。

滕彪說:『胡佳是1月29日被批准逮捕的,批准的機關是北京市檢察院一分院,他的家人是在1月30日收到批准逮捕通知書的,(外界)應該是第二天、就是1月31日,外界知道的,胡佳的媽媽、爸爸可以去曾金燕那裡,所以會即時地知道這些消息。』

關於當局正式逮捕胡佳的理由,滕彪表示,和當初刑事拘留一樣,罪名都是所謂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 就法律角度 胡佳根本無罪

長久以來,北京當局經常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泄露國家機密」等定義模糊的罪名,對異議人士進行拘押或判刑;胡佳是否也是這些莫須有罪名下、又一個無辜的受害者?中國政府必須有確鑿的罪證,才能夠讓各界信服。

滕彪表示,就法律觀點而言,胡佳根本無罪:『從作為律師、從學者的角度,胡佳所做的事情都是無罪的,不可能構成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但是,從中國司法實踐,以前發生類似的同樣罪名的案件來看,所謂的罪證,實際上就是他們發表的文章、他們接受採訪所說的一些話,所以,胡佳他發表的這些文章,可能有個別的詞語、個別的句子,超出了當局容忍的底限,所以,他們認為,應該以這個罪名來逮捕和懲罰胡佳。』

胡佳究竟在哪些方面惹惱了北京當局,滕彪表示:『比如說,對共產黨歷史上的一些事情提出批評,比如說,說中國的人權狀況比較差,然後舉出一些具體的例子,還有對奧運會之前的人權狀況提出批評,從而希望國際上對奧運會有更大的壓力等等,類似這種情況,實際上都超出了政府容忍的限度吧。』

◎ 胡佳刑期難測

在中國,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是一個不輕的罪名,胡佳未來是否會受到嚴厲懲罰,引起外界憂慮。

滕彪解說了這項罪名的刑事責任:『在中國刑法上,它的量刑有兩部分,一部分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這是一般的情節;還有一個,它規定如果情節特別嚴重或者是首要份子,它可以判處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至於上限,可能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被判處15年都有可能。』

胡佳會被列為哪個等級的情節,目前不得而知,滕彪根據過去的案例作出分析:『實際上,從法律的角度,他(胡佳)顯然是無罪的;從實際情況來看,當局對於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首先它也沒有明確的界限,其次,從以前發生的案件來看,有一些寫文章比較輕的,但是最後判得也比較重,相反,還有一些寫文章很多同樣性質的東西、用詞也比較激烈等等,判得卻比較輕,那麼,就是和一些司法機關他們不同的考慮有關,更主要的還是和國際上、國內的聲援程度有關。』

◎ 奧運將屆 北京全力消除雜音

根據過去的經驗,凡是受到國際關注的異議人士,比較不會受到中國政府的嚴厲對待,胡佳和曾金燕的國際知名度相當高,去年12月初還雙雙獲得無國界記者組織的「中國獎」,為何會在此時受到北京當局當局的「特別看待」?

滕彪認為,應該和北京奧運的接近有關:『這個我想主要還是和奧運會有關,就是說,當局希望在奧運會之前,把一切有可能對奧運會構成威脅或者製造麻煩的人都要控制住,讓他們不能發出聲音。所以,我想,這個是主要的原因吧。』

◎ 當局軟禁曾金燕母女 於法無據

胡佳被關押、曾金燕遭軟禁,外界無從得知他們的近況。

滕彪表示,胡佳日前曾經和父親會過面,但是也不方便講話:『只有胡佳的爸爸在前兩天去看守所見過胡佳一次,警察在胡佳的爸爸過生日的時候,安排他爸爸和胡佳見面;他們也沒有說很多話,因為有警察在場,所以,胡佳也沒有說出很多有用的一些消息,據他家屬說,胡佳的狀態還好,但是,具體在裡邊、在裡邊發生的情況,這個關押1個多月以來,裡邊具體的情況現在還不是非常能夠確定。』

至於曾金燕和胡千慈的處境,滕彪指出,當局沒有也不可能交待軟禁曾金燕母女的理由,這種作法於法無據:『這個是完全沒有法律依據的,對所謂犯罪嫌疑人的家屬進行軟禁、跟蹤、剝奪自由,這個實際上是一種違法甚至犯罪行為。就是說,刑法上規定了無罪推定,對於他的家人,如果沒有法律的正式依據的話,就不應該對他們進行軟禁。甚至有一些朋友想去看曾金燕,被軟禁在家或者被跟蹤,還有一些人在到了曾金燕家附近,被警察抓走、盤問,這些都是很不一般的情況。』

◎ 國際應關注胡佳健康&曾金燕人身自由

胡佳身陷囹圄以來,不曾和辯護律師見面,胡家的家人和律師依法可以採取哪些行動,來保障自己的權益?

滕彪指出,如果司法部門不依法行事,辯護律師也很難協助委託人:『李勁松已根據法律的要求,去公安機關申請會見胡佳、也申請胡佳取保候審,但是都被公安機關拒絕,那下一步打算我也還不清楚。至於曾金燕,由於她被限制自由,而且孩子又很小,所以,她只是擔心胡佳在裡邊的身體狀況。(此外)李勁松和李方平也受到跟蹤、還有威脅、甚至軟禁,所以,要看到檢察院這個階段之後,有沒有什麼改變,如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不按照法律辦事的話,律師能發揮的作用非常有限。』

如果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胡佳案何時可以開庭?滕彪表示,這很難說,法律上也沒有很明確的規定;他推論,應該在半年之內開庭。

滕彪希望外界能夠給予胡佳案更多、更大的關注,他並且提出了3個重要的關切方向:『一個就是,希望有更多人關注胡佳的身體狀況,因為,他的病情也不容樂觀;另外一個是曾金燕她的人身自由應該盡快地予以保證;還有就是,外國記者去採訪曾金燕的時候,也是受到阻撓,這個和中國政府在去年1月份的新規定也是相違背的。』




来源:央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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