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殺害女同學山東被抓
西安一所中學高三原在校學生趙大偉出生於河北省雄縣,被捕前住西安市友誼東路其伯父家。 2006年5月20日,趙大偉趁其伯父、伯母回原籍老家無人看管之機,產生強姦、殺害女同學素素的念頭。5月23日上午,趙大偉給素素髮簡訊,謊稱其與伯母鬧矛盾,讓素素來家裡幫助解決,素素信以為真。當日中午12時許,趙大偉從學校將素素帶至其住處。進房後趙大偉用繩子綁住素素的雙手,用膏藥和布條封住受害人的嘴巴,蒙住眼睛,對素素實施了強姦,後將其殺害。
2006年6月12日晚,不足19歲的趙大偉逃至泰山腳下一撞球廳,20天的逃亡,他已身無分文。當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刑警壓低聲音喊出了他的名字時,趙大偉顯得格外平靜。
反思:是誰讓他走上不歸路
趙大偉被捕後,教育專家許建國在看守所與他進行長時間談話後認為,趙大偉之所以走上不歸路,是家庭教育的失敗、高考的壓力和社會環境的不良影響共同造成的。
專家強調,當前迷戀網吧、厭學、心理鬱悶,甚至有自殺傾向的"問題孩子"越來越多,這說明子女的家庭教育在新形勢下已經出現了問題。為避免更多問題發生,學校和家長要採取正確的心理輔導和思想教育方式對孩子"對症下藥"。許建國建議,學校要加強學生的思想和心理的監控與疏導工作。同時,對待孩子,家長至少要做到"平等與尊重、瞭解和理解、細心和耐心"這三點。
臨刑前稱對不起被殺女同學
2006年11月,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趙大偉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後,趙大偉不服,提出上訴。經省高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最高人民法院覆核。最高人民法院於2007年 12月4日作出刑事裁定,核准省高院的裁定。2月3日,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將趙大偉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臨刑前,趙大偉與父母通了十幾分鐘的電話,母親稱自己不該把他送到西安來讀書,趙大偉則說他所做的事與他到不到西安來讀書沒有關係,他祝願父母和家人身體健康,過個好年。通話時,自被抓以來,趙大偉第一次流下悔恨的淚水,表示自己對不起家人,也對不起被他殺害的女同學及其家人。"如果有來生,我一定會報答你們。"這是趙大偉留給父母的最後一句話。
從一名普通的高中生,到一個殘忍的殺人凶手,令世人震驚的"5·23殺人案",隨著注射死刑的針劑一點點推入趙大偉體內,一切都塵埃落定。但如何讓悲劇和血腥遠離那些正值花季的孩子們,值得我們每個人長久思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