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女子勞教所記實:走出勞教所(十五)

作者:張亦潔 發表:2008-01-23 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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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大法是正法!

沒有鐘錶,沒有日曆,我不知道今天是幾月幾日。初期還掰掰指頭算算日子,但是,伴著這些沒晝沒夜的折磨,我已不再關心時日了。可是今天我覺得像是要發生什麼事情,心中不安。

我又想起昨天澆地,那位"重點人"向我暗示什麼呢?因包夾不離左右,我到底沒搞清楚怎麼回事,她向我暗示什麼?想告訴我什麼?

早晨打飯要全體出班,報完數,唱完歌再回屋吃飯,筒道裡一溜長隊從南到北,我在隊尾。我心中有事,目不轉睛的盯著我前面一溜長隊的動靜,我剛剛報完數,突然聽到隊伍前面一聲高喊: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

我立刻知道了是怎麼回事,我鼓足了勁剛要喊的瞬間,突然看到有人朝喊口號的人掄過去拳頭,重重擊在她的後背上,我在隊尾大喊一聲:不許打人!法輪大法是正法!、、、、、、

我確信那喊聲驚天動地,我身前身後的包夾都驚呆了。大隊長賈×突然大喊:"全部回班!"。我眼看著,一群吸毒女包夾和管班揪著喊口號挨打的"重點人"陳某簇擁著去了隊部,通常會有一頓暴打。

我進班後兩個包加還在發愣。要在以前她們會瘋了似的撲上來拳打腳踢。她們就是被派來幹這個的。可今天她們卻像被控制了一樣,都失了職,也一句話都不說。

嗵、嗵、嗵!大隊長賈×推門而入,嚴厲的質問我;"張亦潔,你想幹麼?!"

我說:"我不想幹什麼,就是不許打人!我抗議打人!打人是犯法的!你們把她弄哪裡去了?"

賈×說:"她喊口號就是違反紀律!"

我說:"那麼打人的人是不是違反紀律?!如果您處分喊口號的人,那也必須處理打人的人。我看您怎麼解決今天的事情,我拭目以待!"

賈隊長一時無話、生氣的轉身走掉。

一會,管班趙隊長推門而入,她辯解的衝我說:"張亦潔,我沒打人!我沒有打人!"

我心中一驚,轉而平靜的說:"我沒說您打人,我沒有具體看清打人的人是誰,但我清清楚楚看到有人掄出拳頭打陳某。如果處理陳某,我也嚴正要求處理打人者。"趙隊長離去。

我決定不吃飯,我看著飯靜坐。我想,我必須把握住這件事情,必須聲援陳某,我說過,我要拭目以待。我相信賈隊長和管班在監聽、監視器裡聽到看到了這一切。

一會,管班趙隊長又推門進來,她說 :"張亦潔,陳某什麼事都沒有,沒再有人打她,也沒給她處分,就在隊部坐了一會,現在已經回班了。"

我不信。"讓我怎麼相信您?"我說。

趙一臉誠懇的說:"真的!要不我帶你去看看,她正在班裡吃飯呢。"

我斷定她說的是真話,我說:"好!那我相信您。"

趙囑咐說:"你也吃飯吧。"就離開了。

晚上看新聞,我在"八卦陣"裡看見了陳某,她還坐在老地方,安然無恙。我心中一塊石頭落地。

出 所

(一)走 大 刑

我離解教的日子越來越近了,我解教的時間原是2002年9月,加刑10個月後變成了2003年7月。

很久,集訓隊就散佈出一種說法:只要不轉化就延期加刑10個月,加了10個月到期仍不轉化就"走大刑" ,意為從勞教所直接送進監獄,據說曾有人就這樣被送進監獄。

這些話不管是真是假,對我不起任何作用,我對此漠然置之,誰也別想在我這裡鑽空子。原本有的學員一直都做得很好,真是風裡雨裡都走過來了,但最後臨解教前被邪惡以延期和送大刑相威逼,鑽了學員嚮往自由的空子,臨出所時終於被轉化了或寫了不該寫的東西。

五月的一天,一個"重點人"到瞭解教的日子,她清晨五點鐘被帶走了。不久就傳出話來,說她被送大刑了。下一個就是我到期,而我之後又有至少六人相繼到期,因此邪惡還要抓住最後一次機會向"重點人"施威,以延期、走大刑相威逼,達到使其最終轉化的目的。

不管往哪走,我靜觀她們這場戲怎麼唱。只剩十天半月了,也沒有人過來 找我。眼看日子近了,只剩幾天了還不見動靜。"重點人"都在暗暗關注著事態發展,大家都盼望我能回家,我能回家她們也都沒問題。

不管我去哪,我把還能穿的衣服、生活日用品送給善良的包夾和偷偷轉送給勞教期長的"重點人"。

離到期日只剩三天了,這天上午我正在看書,筒道裡突然有人喊:"張亦潔出來!"我放下書走出門來,管班張×帶我出了大門,我奇怪不去隊部去哪裡。

我問張:"去哪裡?"

張說:"一會兒就知道了。"

她帶我直奔會見樓,上了二樓客房,她打開一個房間讓我進去。忽然有一群男警大約4-5個人,在我進房間的剎那從我身旁閃過,迅速下樓。我嚇一跳,女所本來就少見男警,一下出來一群想幹什麼?我猜測著。屋裡還有一個女警,顯然兩個人都是"陪"著我的。我想:她們還想再來一次禁閉麼?

我對她們說:"為什麼又把我關到這裡?再使什麼招法逼我都沒有任何意義。"

張說:"沒別的意思,就是讓你在這呆兩天,然後讓你回家。"

"讓我回家把我關在這裡幹什麼,為什麼連放人都不能光明正大?!"突然我明白了她們是秘密放人。

半小時左右,那幾名男警肩扛手拎,把我所有的行李用品,統統拿上樓,堆在門前的走廊裡,然後魚貫下樓而去。我看著腳下這堆行李,連庫裡不要的東西都給拿來了,顯然他們清庫了,我設想著他們為我收拾東西的場景:四個男警突然闖入女舍,所到之處立刻嚴陣以待。連我不要的東西統統拿走,以展示我被送大刑,人已被先期押走。四個男警意為監獄來接人,因為大院裡除了升旗幾乎從不見男警。以此警示其她"重點人":不轉化就走大刑。他們很會演戲。

正常出所是頭一天晚上就開始收拾東西,不要的物品都堆在筒道裡統一收走。第二天早上等家人送來衣服就在隊部換上,由管班送出大門。在院子裡和大家隔窗揮手告別。

這又是一場走大刑的做戲,所以她們突然把我叫走關在這,再悄悄的放出去。她們早早揚言"走大刑",就是要抓住最後的 時機以此迫使我們轉化,即使不轉,採取這種辦法也不讓你好受,而她們也確實得逞過。

我已被隔離,我無法揭露她們的騙局,沒有任何辦法能把消息傳出去,我束手無策。

(二)就怕你得罪了大法

我在走廊裡一趟趟的走著 ,張某問:"張亦潔你在幹什麼?"我說:"我在練走路"。斗室裡斗大的空間被關了近兩年半,這種嚴厲的監禁連"放風"都沒有,所以在集訓隊,如果能被叫出去和大家打一次水,走走路、看看藍天、透透氣那就是"待遇"了。

出去了還要走很多路呵!

我邁著軸軸的傷腿走著、想著:真的要出去了嗎?真的要結束這夢魘一樣的磨難了嗎?可是我怎麼沒有一點激動,卻不時的有一種傷感,可是傷感什麼呢?我一時無法認定。

透過走廊盡頭的門窗望出去,藍天綠樹莽莽蒼蒼,我能從這裡堂堂正正的走出去,是從未想到的結果,每次看著那些學員揮手離開這裡,心中深深的為之感慨、遺憾,認定那不是我的路。我常以為我修煉的路會在腳下這快土地上走完,從不曾想過外面的綠樹藍天,彷彿它永遠不再。如今咫尺近在,跨出一步就是那大千世界,可它依舊滾滾烏雲、狹雷攜電。

邁著膝蓋嘩嘩響的雙腿,我慢慢的走著,想著。

兩個管班問我:"你出去怎麼辦?"

我說:"單位開除我,我就去打工,不開除就去上班。"

張說:"不是這個意思,你能不能寫個保證?"

原來如此。我克制自己陡然翻上來的感慨,平和的告訴她說:"我不會給你們寫任何東西,我怎麼生活那是我自己的事情,如果你們要把它作為放人的條件,那你現在就把我送回去。"

她說:"沒那個意思。"

我說:"那就好"。這一天相安無事。

第二天早上,也就是回家的日子。張拿來什麼東西讓我簽字,我告訴她:"對不起,我拒絕所有的簽字。"

"那這個你總得簽吧?"她拿過來我的存款帳目,讓我簽字領結餘款。這時我才發現我身前身後有人在對我攝像,還專門照我的臉。我立刻把臉轉過去,低下頭躲開她,可她又跟過來蹲下照,我轉過身體再躲開,她又跟過來。我忽然想起她們會拿這些東西做文章、搞欺騙,說我已轉化,與干警頭對頭,瞧多親熱!

我立刻站起身來對她說:"沒經我同意,你不要照我!"

她站起身來。待我低頭簽字領款時,她又對準了鏡頭。我說:"叫你不要照為什麼還照?"

她冠冕堂皇的說:"我這是例行公事!"

我說:"別的學員走你們都不照,你的公事只例行我一個人麼?!再說,我被打的渾身是傷、滿臉青腫的時候,你怎麼不例行公事?那時候你為什麼不給我照?!"女警無語這才退下。

這時教育科專門宣布處分的男警女警拿著卷宗走進來,她們打開卷宗擺出審問的架勢,準備做筆錄。

又照相、又做筆錄,這是所有解教學員都沒有的程序,他們大概是要對"重點人"立案存檔,總之不會是好事,我不能配合他們。

男警問:"張亦潔,你叫什麼名字?"我微笑不語。對方若有所悟解嘲的叨咕著:性別、年齡......

"張亦潔你能保證如實回答以下問題麼?"

我說:"對不起,我從不向誰保證什麼,也從不回答任何問題。"......

我對接下來的一連串的問訊,待之以沉默。

"你犯什麼罪錯進來的?"女警幫腔了。

我說:"我沒犯任何罪更無任何錯。"

對方無不諷刺的說:"那你怎麼到這裡來了?"

我說:"那是你們無視法律、踐踏法律、濫殺無辜。"

"這麼說你沒犯罪了?!你的勞教票呢?"對方問。

"你們敢把勞教票給我麼!我沒有。"

他真的跑回辦公室拿來勞教通知書,不依不饒的再次向我宣讀勞教通知書上的定論。然後說:"告訴你張亦潔,勞教票上講,你帶著大法資料從長春竄到廣州,你犯的是擾亂社會治安罪。法律是嚴肅的。這是不能否認的,你必須認罪伏法,接受教育改造。"

我說:"既然你這樣講,那就要與你說說清楚:"一、你們說的大法資料只是3月10日以後發表的《強制改變不了人心》那篇經文,是2寸見方的一張紙片插在電話本後頁,根本沒有任何資料。二、退一萬步講,那篇〈〈經文〉〉算資料,那麼我是2001年1月26日大年初三被你們逼迫離家出走,那篇經文卻發表在3月10日左右,所以勞教通知單上指控的"帶著大法資料從長春竄到廣州"的罪名,我問你:成立嗎?!3月15日我和同修走在大馬路上突然被綁架,你說我何罪之有?我的勞教票裡捏造事實,自相矛盾,難道走在大馬路上就是擾亂社會治安嗎?!法律就是這樣給人定罪嗎?恰恰是你們在擾亂社會治安,無視法律,踐踏、敗壞了法律。我為這種弱智、無中生有、自相矛盾的判罪替你們感到羞恥。你說的不錯,法律是嚴肅的,法律不僅僅是嚴肅的,法律還是至高無上的,任何一個政黨、任何一個個人都不能以黨代法、以人代法,凌駕於法律之上。中國的現行法律,哪一條款規定,思想觀點與其有異義就判勞教、置你於死地?!還奢談什麼法律!......"

"張亦潔,你拒絕教育挽救,你一貫抗拒改造,不思悔改......"倆人已暴跳如雷,那場面、那惡毒的話語無法再現,我在陳述中他們不斷的截堵我的話,囂張已極。

"你們不是錄口供嗎?為什麼不寫?寫!把我剛才講的統統都寫下來!你們是怎麼教育挽救我的?你們不慚愧嗎?我在勞教所裡九死一生,你們不要裝糊塗!勞教所一邊高懸著"教育、挽救、感化"的招牌,一邊實施著另人髮指的暴行,你們興師動眾的協同學員及學員家屬在‘不打罵、不虐待、不體罰'的三方協議書上虛偽的簽字,轉過身,你們依舊是殘酷迫害,無盡無休的毒打、體罰、折磨。你們不僅僅是玩弄了學員和學員家屬,你們是拿政府的威信當兒戲、當猴耍!你們是知法犯法,執法犯法......"。

那位男警惱怒的大叫:"張亦潔,我不怕得罪你!我看你今天是不想走了!......"。

"好啊,在你們看來,這是唯一能要挾我的了。今天我還就不走了,你把所長找來,我要他回答我,勞教所裡的纍纍暴行他知不知道?,你們敢不敢承擔你們所犯下的這些罪惡!去找!快去!我恭候!"我話語嚴厲的對他們說。

倆人合上大本,怒氣沖衝下樓而去。

不回家又能怎樣!倆個管班目睹著一切。我迅速的平靜自己,那種視死如歸的悲壯在心頭又一次升騰起來。

寫到此,也在我即將結束這篇記實之時,我很想說一說那些管班和隊長、包括所長,其實在與我近距離接觸的兩年半里我也感知了有些人本性中善良的那一面。其中有一個隊長曾對我說:"跟你們在一起後,我對我家人脾氣也真正變好了,我也懂得了很多道理。"我相信那是她發自肺腑的聲音。我希望你們為自己和自己的家人,開啟和把握內心的善良,放下屠刀,停止行惡,懸崖勒馬還有回頭路。要對自己的生命負責對自己的未來負責。在法輪功的問題上無論任何人做了任何事都是必定要償還的。包括那些善待大法弟子的干警,善惡到頭終有報,善的得善果,惡的得惡報。真善忍宇宙法理將最終衡定任何一個生命。

還有那位男警、女警,包括任何人,我還要說一句,你得罪我沒有關係,我僅僅是一個修煉人,我不怨不恨,不記不報。可是就怕你得罪了大法,那可關係著你的生命和你生命的未來,請你們三思......

所長今早已來過,剛才這陣勢他不肯再露面!集訓隊的大隊長趕過來,把我向三大隊焦X索要多次的家信轉給了我。我打開那早已被他們拆開、日期久遠的僅剩下幾封的家信,慢慢的讀著,心頭悵然,慈悲使我感到一切都過去了。

她們居然不斷的安慰我,勸我換衣服回家。她們說:"幹嘛那麼認真吶,好不容易到期了,快回家吧!你的家人,你們部機關黨委書記、研究院的院長那麼多人都在傳達室等著你呢,快換衣服吧。"

在幾個女警的招呼下,我終於換上家人帶來的衣褲鞋襪,慢慢下樓來,朝著出所的大門走去。

走到樓頭剛一拐彎,我突然楞住了,真是天助!集訓隊除了"重點人"之外,幾乎全體,在管班的帶領下和我迎頭走了個大對臉。學員們一臉驚訝,那表情分明寫著:沒走大刑,回家了!兩邊隊長們的表情,別提多精彩了,驚愕、埋怨、懊喪全都寫在臉上。就差喊出來:怎麼搞的?!真是糟透了!穿幫了!

我則微笑著目視著她們,和她們相背而去......

我回家的消息,十分鐘之內就能傳遍整個集訓隊,"走大刑"的欺人之談將徹底敗露。

待續


来源: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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