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動了中共公安部的貴州人權活動(上)

作者:陳西 發表:2008-01-18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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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接近12月10日"國際人權日",貴州第三屆人權研討活動越不斷接到各地異議人士傳來的消息:先是來自湖南長沙的消息,民主異議人士謝長發來信,說欲到貴州參加人權活動的想法受阻,湖南公安已經堵截他於家中,不准出門。然後,是深圳傳來的消息,居住於深圳的高僧,聖觀法師被機場公安拒絕換乘機票,並遭到詢問,不准前往貴州貴陽參加人權活動。再後是湖北省的消息,民間維權人士姚立法被湖北公安控制,已經不能來貴州。姚立法先生事先就有思想準備,知道在中國維權是會遭受打壓的。但是,所有的大陸公安都姓"共",有思想準備的姚立法先生還是不能如願前往貴州。在這以前,山東的孫文廣教授就已經來電話,說貴州的兩名公安前往他們那裡調查我--第三屆貴州公民國際人權研討會的聯繫人之一,陳西在山東的活動。

貴州的公安在忙碌,湖南、湖北、廣東的公安在忙碌,貴州的人權活動驚動了共產黨的公安部,只有共產黨的公安部才有這麼大的權力,可以藐視法律,踐踏中國人的人權,說"國際人權日"是非法的。因為,這還牽涉到國際法秩序的事啊!事後,貴州的民主異議人士如是說。

作為當事人,我有必要把共產黨的公安藐視法律,踐踏公民人權,敵視聯合國人權憲章的事記錄下來,以備有一天國際人權法庭審判調查時用。

首先,我必須承認,儘管我們前兩屆人權活動遭到過貴州公安的打壓,我們的人權活動還是能一路走過來。前兩屆活動,貴州公安還知道在現有法律框架內卡我們的脖子,他們還能夠分得清"公共領域"、"私人領域"等的法律概念,這第三屆人權活動,他們就只有"黨、上級的指示"了。

2007年10月22日,我們啟動了每年一次迎12月10日"國際人權日"的活動。該活動進行直到11月12日,民間和官方都基本能遵照前兩屆人權研討會的慣例,即在互動的情況下,講合法性、理性、建設性、和在有利於和諧社會的共建中進行。即使官方對我們民間有阻撓和破壞的意圖,也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韙公然以劫持、強行帶走、威脅利誘的方式破壞"國際人權日"的活動。

從我們的第二份公告"鄭重聲明"就可以看到。即使官方仇視和警惕民間力量的壯大,也只能在陰暗的角落賊眉鼠眼的使壞水。因為,提建設"民主法治國家"、"和諧社會"的大綱是他們自己提的呀,他們可不能說一套,做一套,自己打自己的嘴巴呀!我們在公告中說:自貴州第三屆《國際人權研討會》發布啟動之後,有許多國內外朋友的E-mail內不斷收到以貴州某某或某某某名義發布的──邀請您參加貴州民間第三屆《國際人權研討會》郵件,並帶有"附件"。在攜帶的附件裡隱藏有危害極大的病毒,可以造成電腦的系統癱瘓。因而為此發布聲明。

11月12日陳西與他們對話時,公安部門的支隊長仍一再強調雙方都要在法律的框架內辦事,要講合法性、理性、建設性、和有利於和諧社會的建設。公安對我們提出了合理的批評,說我們的公告裡有"不理性",不利於"和諧"的言詞。即,"某些惡狗們驚恐萬狀"、"專制制度的惡狗們"。我們立即表示了歉意,並接受批評。公安對此種言語並不十分計較,不往心裏去,我們還認為是當前的公安有素質的表現。尤其是他們還提到部門應盡的職責,談到《警察法》中的第二章:職 權,第六條、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按照職責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職責中 的第二、第四、第八項。說他們需要在秩序、消防、組織集會結社中進行檢查,希望我們交談後能有一個書面材料給他們。

副支隊長的談話仍在前兩屆對話的水平上,他說:在公共場所集會,公開的、有組織的必須經由公安部門批准,否則為非法。非法集會公安機關必須堅決取締。當然,公民在一起談人權,尤其是屬於私人性質的集會,這是常情,還是可以的吧。

支隊長要求我們進入法律秩序,或者說,進入法律程序中。這一直是我們所盼望的。副支隊長則仍然要把我們限制在前兩屆的規模上。這對我們而言,已經很自然。

就在我們準備起草一份書面材料之時,11月16日,中共的公安開始徹底暴露出其醜惡的另一面嘴臉--他們不再是"執法如山的國家警察",而是某一個黨派的工具。他們不再是不分貴賤,不分男女老少,不分意識形態,不分黨派,為國家中所有人服務的警察,而只是為一部分人,一種意識形態,某一個黨派效命的黨徒。

11月16日星期五下午,我預備就與公安對話的事情,和我在北京參加包遵信先生追悼會,在山東為孫文廣教授作競選義工諸多事與其他朋友們介紹並商議。當我剛開始與大家介紹情況時,公安們來到鳥園--我們貴州"民主沙龍"、"文化講壇"經常集會的地方。公安把我叫走,說有事要對我講。

來到河濱公園的另一草坪處,我受到了公安的恐嚇和威脅。他們對我說:"現在,‘國際人權日'活動被定性為非法,你們所有有關‘人權日'的活動都必須立即停止,你又是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是這次活動的組織者,你得馬上告知今天來參加活動的人,趕快離開。"

我說:"你們突然這樣宣布‘國際人權日'為非法,我不能理解。你們要我給大家講,我可以過去講。我是個聯繫人,至於,講後,大家願意離開否?我不能確定"。

然而,讓我糊塗了,公安又不讓我過去跟大夥講。說什麼:"你不能過去,你只能單個給他們講,你只要過去和他們在一起,我們就要衝散你們的集會。這是上級政府領導的決定"。

說完,貴陽市的公安給我介紹旁邊的一位陌生人:"這是省公安廳的領導,姓‘張'"。我端詳著這位初次見面的"領導",不知眼下這位何方神聖的出場代表著哪級政府的意思。但是,很顯然,貴陽市的公安已經把責任往上推了。

貴陽的公安已經明確的對我指出,他們現在是在執行公務,不再與我講合法性,講依法行政,講道理。他們已經把球踢給了上級領導。

我說:"請你們給我們一份法律文書,沒有書面的正式告知或裁定,我無法按你們說的去做"。

"書面的東西沒有。你是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我們首先可以對你實行強制"。

面對這突如其來的強制,我只好給杜和平打個電話,說一聲,然後我就離開了公園。

11月23號也是我們貴州人權研討會既定搞活動的日子。

在未得到公開的法律文書之前,我們是不會更改既定的人權活動的。尤其是,我們不相信貴州的公安會做出只有共產黨公安部才能做出的重大決定:即定性,"世界人權日"是非法的。

當天下午,我們來到河濱公園"鳥園"。今天人權研討會的主題是《人權與教育》,由貴州民間女詩人塗女士為大家進行主講。我們原定的活動地點在河濱公園旁邊的"貴陽市老幹活動中心"。由於大家都明白的原因,當我們走到原定會場時,發現鐵門給事先"鎖上了"。"中心"是一個服務於市民和營業的地方,既然正常的服務和經營都不要了。可看到,共產黨為給專制制度保駕護航是不計較"成本,不顧及市場規律和市民福利的。無法進入到事先約定的會場,我們就移動到了附近的"鳥園"。

從公園大門到"圖騰柱",再到我們集會的"鳥園",我看見市國保支隊、南明公安分局、河濱派出所的人已經早到了這裡。在塗女士尚未到之時,由我來為大家介紹此次去北京旅遊和恰遇包遵信先生逝世並參加"追悼會"的情況,以及到山東又巧遇孫文廣教授競選人大代表、我當他的競選義工的事。我談到中華民族的良知,優秀兒子包遵信先生的事跡,談到了山東警方如何踐踏《選舉法》和侵犯人權,強制綁架我,扣押我在當地派出所,然後貴陽國保又如何押送回我貴陽的情況。正在與朋友們介紹著時,我的手機響了。我接聽後知道是國保支隊的負責人打來的,他們要求我立即離開,到"圖騰柱"去。這種無理要求的電話連續打來幾次,我挂斷了手機後繼續與朋友們分享這次出外的事。

3點半鐘的時候,國保支隊負責人和另外三名國保氣勢洶洶沖地到了我 們集會的"鳥園",粗野的對著我吼叫到,強行把我帶離了會場。同時,五名身著正式制服的"警察"也行動起來,要驅散其他前來集會的朋友。

現在的民警已不是執法人員,而是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的黨棍。他們已不再與我講法律法規,而是講黨政領導部門的指示,講共產黨的利益不容忽視,講共產黨的意識形態,權威高於一切,講全中國人民都必須服從共產黨,為中國共產黨的利益而奮鬥犧牲。

這些只為某一黨派之利效力的黨痞強行把我押到一處半坡涼亭處,威脅道說:"陳西,你很危險,你將面臨第三次坐牢。你認為你沒有犯法,你只看到那個書面的法律,你就沒有看到中國的國情下真正實用的法律。‘潛規則'你懂嗎?你太‘書獃子'氣,太理想主義。‘89'民運你認為你沒有違法,結果是,你被判有罪坐牢;‘95'組黨,你們認為是合理合法的,結果是以‘反革命集團罪'判以重刑。這次你們的‘國際人權日'活動,你們仍然會認為合理合法,但是,我們已經定性為非法。你仍然會因此而坐牢"。

我回應著說:"我年紀已大,我不願坐牢,但是,如果為了爭取人權需要人坐牢,我會像年青時候一樣,認為值得的事,我會去做,會甘願再次坐牢"。

強制性隔離直到他們認為集會已經結束,下午5:30分時,他們才恢復我的行動自由。

綠色文化者:陳西

2007年12月26日 於貴州貴陽大西門市西河邊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自由聖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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