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貢建材商跳樓討債民工堵路討薪 千人追警察

作者:劉正有 發表:2008-01-09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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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7日,筆者在自流井區法院參加一起醫療事故糾紛庭審案,上午約11點30分結束了庭審。我從法院回家時親眼目睹,"匯東開發區西段和四川理工學院的公路主幹道被農民工和建材供應商大約100人,打著橫幅標語"討回血汗錢"將公路堵死了,重慶商業街的商住樓頂也有一幅標語"討回血汗錢" 還有一婦女要從樓頂上跳樓。"

自貢市、區各級政府官員、全副武裝警察和便衣警察、交通警察、武警消防官兵約300人,許多便衣警察拿著攝相機、照相機正在現場攝相和拍照,交通警察將公路兩端拉起警戒線和指揮各種車輛,消防支隊兩臺消防車和武警官兵用氣墊在樓下準備著,公路兩旁的圍觀群眾約上萬人。

我拿出數碼相機在現場拍照和錄相,大約12點30分,看見一群討薪民工和建材供應商的討債人員,舉著橫幅標語"討回血汗錢"將去公路十字口到理工學院去的車輛堵著,另一群討薪、討債人員仍將匯西段公路主幹道堵著,大約50名警察排著長隊向公路十字口到理工學院去堵車輛的人群扑去。

警察抓著討薪民工和討債人員一陣暴力歐打,並把橫幅標語搶了還抓了幾個人,圍觀群眾一陣呼喊,警案打人啦!

圍觀群眾和討薪、討債人,大約上千人緊追趕打人的警察和解救被抓走的人,筆者舉著相機拍下了整個場面,討薪討債人群到市衛生學校大門時,把這段公路再次被堵塞了,各種車輛也被堵無法通行,又一群全副武裝警察和便衣警察衝入人群進行暴打。

其中一青年人被數名武裝警察和便衣警察暴打後抓走,一婦女當場被打倒在公路上許多人從她身上壓過去,昏過去了,一中年男子被數名警察暴打後強行抓進警車押走了。

下午約1點20分,在樓頂上要跳樓以死討債的婦女水泥供應商胡xx被便衣警察以送飯給她吃為名,將她騙下屋頂沿邊攔將其強行抓下樓,該婦女倒在公路上生死不走了,下午約2點20分,胡xx被5名武裝警察強行抬上救護車拉走了,送到自貢市第四人民醫院作為精神病醫治,在她又哭又鬧據理抗爭說,我沒有得精神病,是得的討債病,才被醫生拒絕接收,她自已就跑去打的士車返回出事現場。

據筆者現場對當事人調查,該跳樓婦女是胡文玉,建築商現拖欠她水泥款66萬多元,建築商己經2年多了也未給,她被逼得以跳樓討債了。

這其中有一小包工頭叫王子洪,家住自貢市富順縣互助鎮李寺村6組,他向筆者訴說,在2005年11月20日,和自貢建築商中興建業有限公司簽訂工程勞務合同,主要約定承包中興建業公司承包的重慶商業步行街和農貿綜合市場a、b、e、f棟的基礎模板工程的部分勞務發包組識實施,建築商拖欠王子洪餘款 608300.00元,迄今未付。2007年3月5日經自流井區法院(2007)自流民二初字第66號判決,自貢中興建業有限公司在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支付原告王子洪人工費608300.00元。建築商在法院判決生效後仍不向王子洪付人工費。

2007年4月11日,王子洪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該法院以(2007)自流執字第101號,受理執行案件通知書。但是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案件通知書第執行人可供執行的財產狀況或線索。三條規定,按照《申請執行人舉證書》的內容和要求及時向本院提供執行人可供執行的財產狀況或線索。

筆者根據王子洪,向各級行政和司法機關控訴中指出,"我與建築商簽訂勞務合同,向建築商交了15萬元履約保證金,組識了三百多民工施工作業,為了保證開發商、建築商的工期,民工們在高溫40-50度下,頂著高溫酷暑、冒著寒風刺骨、開發商、建築商仍逼迫咱民工拚死拚活的搶工期,天下大雨也不准許民工休息,有很多民工的手、腳都被水泥浸泡後鮮血直流,他們仍置之不理。其中有6名民工先後病倒了,才讓農民工在中午休息2小時。

2006年12月8日經市質檢部門,將工程已驗收合格,交付給開發商和建築商使用了,現尚欠160多名農民工工資得不到解決。2007年1月15日向自流井區法院提起民事訴訟,3月5日法院判決,我們勝訴了卻仍拿不到民工工資,就連15萬元履約保證金,也拿不回來。

2007年1月2日、5日春節前約有100名民工和建材供應商聯合起來討薪討債,將農貿市場大門封了,有位農民工小組長被逼跳樓,。

2007年6月4日,100多名農民工到市政府找市領導給予援助,卻調來100餘名警察把我們強行趕走了,法院判決書和強制執行的兩份法律文書就是兩張廢紙。我們對國家法律徹底失望了,政府官員又不出面協調,反而派警察打民工討薪和討債人,今天再次被逼跳樓和堵公路的。王子洪被有些不理解的民工糾纏不休或打罵,白天夜晚都不敢回家,東躲西藏、不能過一天安寧的日子、幾次被要錢的民工逼尋死了之的念頭,在當地公安機關或派出所也立案多次。為了今年讓農民工過上春節,我將自己私有房屋賣了幾萬元,讓一部分最困難的民工回家過年去。"、據查,當時被數名警察歐打強行抓入警車的正是王子洪。

據討薪、討債者,向筆者訴說,"我們向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等,各級行政和司法機關8個部門都反映:"165名農民工就是165戶家庭,20戶材料供應商就是20戶家庭,合併就有185個家庭生活、生存權,"、迄今也未有任何有關責任部門回覆。我們被逼得走投無路了,今年春節快到了,今天大家才再次找建築商要錢,老闆去躲起不見,只好去跳樓、堵公路的,也是政府官員夥同開發商、建築商騙咱們老百姓的血汗錢。"、

自貢"1.7跳樓討薪討債"事件,在當日下午約2點鐘,由市建設局、市勞動局、市中級法院、重慶商業街開發商副總、建築商老總和農民工與建材供應代表,在茗鼎茶樓召開座談會,在下午約6點鐘,筆者受討薪討債代表們熱情邀請參加,並用車在我租屋住處接去旁聽,當我走進座談會看見約有10多名各級官員在座,約有50名代表,建築商羅總正在發表自已的苦衷和無奈,忽然我看見市中級法院阮自輝庭長,咱倆打招呼後,阮庭長吃驚的說:"你怎麼來了呀?"、我說:"冤家路窄。"阮庭長和另一位法官交耳後,不到5分鐘就離開座談會走了。市建設局何副局長在大約7點鐘左右,接了一個電話後,他和所有參會官員也先後離去了。我發覺今晚自己不應該來,在8點20分我向代表提出自己馬上離開,否則他們不會來解決。據代表說,我走了後他們真的全部返回來了,談成深夜約2點仍無果。8 日上午討薪討債人員再次被官員和開發商、建築商在鑫軒茶房座談仍無結果。今晚上約9點30分,討薪討債代表約50人正在市政府外等候官員的研究情況。

筆者認為,"自流井區法院依法要求民工們向法院提供"執行人可供執行的財產狀況或線索。"在立法和執法都是一條惡法,農民工只是一個賣苦力掙錢養家餬口的個體勞動者,法官才是具有執行法律權力的執行者,不論是配合法院執行,都不應該有此惡法出現在中國法典內。"

中共自貢市委、市政府、市建設局、市勞動監察大隊、市中級法院、自流井區法院等,有關責任部門負有不可推卸的第一責任。我市當前正掀起全面學習貫徹中共十七大報告高潮期,在國家《勞動合同法》剛實行第7天,就在我市就發生了"1.7跳樓討薪討債"事件,卻有辱構建和諧自貢,希望你們為普通老百姓的民權、民生真正做點實事盡快解決吧?"

並呼籲國內、外新聞媒體,社會各界正義人士高度關注,自貢市"1.7跳樓討薪討債"事件!

劉正有

2008年1月8日於自貢出租屋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阿波羅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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