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日前發布的有關網際網路視聽節目管理的新規定在中國國內外引起網際網路業界的強烈關注。批評者指出,這個規定顯然是中國當局加強網際網路控制的有一個新措施。
在2007年年底,中國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和信息產業部聯合發出《網際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在中國國內外引起廣泛而強烈的關注。中國國內外的網際網路服務公司擔心,該管理規定所提出申請網際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企業,必須"具備法人資格,為國有獨資或國有控股單位",這種新規定使中國國內外非國有獨資或國有控股的公司在蓬勃發展的網際網路視聽節目服務市場上處於極端不利的地位,甚至陷入絕境。
在國外網際網路視聽服務公司如谷歌、雅虎擔心中國政府發布的這種市場准入新規定會對他們在中國的業務造成什麼影響的同時,中國國內已經有業者公開表示擔憂,在政府當局倡導公平市場競爭的今天,政府的這種突然、斷然發布的新規定是否公平,是否會導致國有企業獨霸視頻服務市場。
中國經濟網報導說:"業內人士擔憂,如果該規定為硬性規定的話,是否意味著網際網路視聽節目今後只能國企做?而目前提供視聽服務的國內網站是否要麼在1月31日前迅速找到國資買家接手,要麼關閉?更有業內人士哀嘆:‘2008年,視頻網站的死期到了。'"
*籠罩一切*
《網際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列出了一系列網際網路視聽節目禁止內容: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的;泄露國家秘密、危害國家安全或者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或者侵害民族風俗、習慣的;宣揚邪教、迷信的;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誘導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和渲染暴力、色情、賭博、恐怖活動的;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公民個人隱私等他人合法權益的;危害社會公德,損害民族優秀文化傳統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
中國網路作家趙達功說,這些禁令可以籠罩一切,人們所能想像到的一切話題、一切表達都可以納入當局禁止範圍;因此,中國當局發布《網際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實際上是當局在新興的網際網路視聽領域實行言論自由的控制。他說:"實際上就是要控制你的言論自由,限制你的播出內容,進行新聞審查。他的目的就是控制所有的媒體,而網際網路也在一步一步地被套入這個圈套裡面。"
《網際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發布之後,立即引起中國國內外網際網路業界和中國公眾的廣泛議論。現在人們還不清楚,中國政府有關"網際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規定僅僅是針對製作並傳播網際網路視聽節目的機構,還是也包括僅僅是傳播而不製作網際網路視聽節目的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