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報導 原通用燃氣公司法定代表人湯浩等4人與1名銀行職員合謀詐騙數家銀行貸款9.5億元,至今仍有1.4億貸款未予歸還。記者今天獲悉,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一審以貸款詐騙罪判處湯浩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其他4名被告人6至14年不等有期徒刑。
湯浩被捕前已是社科院的在讀博士生,他曾使用他人身份證及虛假材料先後成立了北京北方中化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航天亞星電訊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航天衛載空間衛星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其中,湯浩、劉敏任北方中化公司副總經理。
2003年5月,湯浩、劉敏編造貸款用途,使用虛假經濟合同,並由民生銀行職員李朝暉修改貸款所使用的虛假財務報表、審計報告、資產負債表、資產損益表等相關財務憑證,由閆海琳列印成文後,以北方中化公司的名義向交通銀行北京分行亞運村支行申請貸款,航天亞星公司作為貸款擔保單位。湯浩等人以此騙取該行6.3億元,這些貸款於2003年年底前已陸續還清。
2004年3月,湯浩、劉敏、李朝暉、閆海琳再次以相同方式從交行亞運村支行騙取貸款2億元。湯浩、劉敏明知在中富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北京東四十條證券營業部投資有風險,仍用其中1億元在該營業部購買了國債,後中富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被宣告破產。北方中化公司在貸款到期後只歸還交行亞運村支行1000萬元,案發後公安機關追繳了部分贓款,現仍有1.26億余元未歸還。
2003年7月,湯浩、劉敏註冊成立了通用燃氣有限公司,湯浩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劉敏任總經理。2005年6月,湯浩、劉敏編造貸款用途,湯浩還讓王鵬私刻公章,用於製作虛假經濟合同,連同由閆海琳列印的虛假公司財務報表、審計報告、資產負債表、資產損益表等相關財務憑證,以通用燃氣公司的名義向深圳發展銀行北京分行申請貸款6000萬元,貸款擔保單位是航天衛載公司。
2005年8月29日,湯浩、劉敏再次以相同的方式從深發展北京分行騙取貸款6000萬元,湯浩讓閆海琳、王鵬等人以個人名義或以湯浩的親友、朋友的名義將貸款提現存入銀行,部分用於為湯浩、劉敏、王鵬等人購買別墅、汽車及支付員工工資、獎金等。案發後,公安機關追繳了部分贓款,現仍有1489萬餘元未歸還。
法院認為,湯浩、劉敏、李朝暉、閆海琳、王鵬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銀行貸款,其行為均已構成貸款詐騙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