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溫家寶總理:
您好!
我是上海浦東新區楊國良之子,有關我父親的冤案,敬請您能撥冗,派員督察浦東新區司法權力的腐敗,以解救普通百姓在權力腐敗下身陷囹圄,在此,我代表我們全家及親屬向您表示崇高的敬意!
楊國良案是顧曉鳴(現任陸家嘴功能區副書記)、張國洪(原陸家嘴書記現任浦東新區政法委書記及區委副書記、副區長)等官員為達私人目的(先欲衝擊滯納金民事案,後又為保全其自身官位)一手製造的典型的侵犯人民民主權力的官員權力腐敗案件!
瑞達公司董事長周瑞勇
鑫榮公司系花木鎮鎮屬企業(當年歸顧曉鳴領導)
顧曉鳴系陸家嘴功能區書記、副主任
張國洪系陸家嘴功能區主任、浦東區委副書記、副區長、政法委書記(顧曉鳴的上司)
李志林系現任花木街道書記(顧曉鳴的後任)
錢德根系鑫榮公司總經理、楊國良的上司(當年在顧曉鳴領導下工作)
楊國良系鑫榮公司聘請員工(開發部經理)
2006年6月,瑞達公司周瑞勇起訴鑫榮公司違約拖欠滯納金900萬餘元,此系當時顧曉鳴在任時所導致的結果。
2006年9月11日,楊國良被浦東公安分局突然以公司人員受賄拘捕。
9月12日,李志林在滯納金民事案的答辯狀中對楊國良和錢德根進行誹謗誣陷,構陷罪名有三:
1、被告在最近發現原告方用商業行賄的方式,惡意串通被告當時的有關人員,私下擅自實際將應向原告支付1000萬元的補充協議約定,改為實際向原告支付1200萬元;
2、將應以六套房屋作為抵償的補充協議約定改為實際向原告交付七套房屋;
3、故意讓被告(鑫榮公司)發生所謂當時的逾期違約支付行為。
楊國良案,是顧曉鳴、李志林等人精心策劃一手製造,企圖以刑事案來衝擊滯納金民事案,甚至欲置瑞達公司於死地。然而,在幾個月的對瑞達公司大規模的調查取證中,並沒有抓到任何瑞達公司犯法的事實和證據,以至於楊國良雖被拘留逮捕,楊案卻毫無進展,沒有任何證據。
楊案一直被浦東公安局拖了2個半月,出具的公安局起訴意見書上顛倒黑白,事實不清,缺乏證據,原本公安局定的"受賄"無法確定,所以,在起訴意見上突然被更改為"索賄"。
之後,楊案被浦東公檢法一再拖延,只要法定上限定的時間,幾乎都被他們拖光,到最終還是沒有證據,並且捏造證據,只能以"索購"的名義強行公訴。期間,我們請過上海2名律師都被政府個別官員施壓和收買,威脅和恐嚇,要我們去交錢。(第一次公安局認定的17.69萬、第二次檢察院認定的2.5萬餘元)2個律師,2次不同的金額,簡直讓我們莫名其妙。
早在楊案2007年6月27日公訴前,2007年3月上海一中院關於滯納金民事案的判決中清楚表明:承認滯納金存在事實,"至於被告提出,原告有串通被告工作人員,在被告帳面資金充裕的情況下故意拖延支付補償款以發生逾期付款之違約金,此說因缺乏相應證據故本院不予採信。" (二00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直到楊案被拖了一年多,楊國良還在被拘留當中,由於之前顧曉鳴、李志林等人誹謗誣陷楊國良、錢德根與瑞達公司周瑞勇串通而來的"三條大罪",根本就是無中生有的,於是,在浦東政法委的干預下,浦東檢察院和法院在迫不得已之下,只能以楊國良"索賄"為名而強行判決。
就在我們上訴期間,一中院將案子拖過一個半月,顧曉鳴、李志林、張國洪等人,為此案而找到上海市高層個別官員,由於這個別官員的干預,楊國良案上訴被駁回,維持原判。
楊國良案清清楚楚,楊國良僅僅在瑞達公司購買了一套房產供自己全家居住,並且在瑞達公司還沒有回購鑫榮的7套房產之前,便已經提出要購買一套房子,而且,瑞達公司周瑞勇也承諾答應楊國良在回購後賣一套給他。最重要的是,楊國良與瑞達公司之間根本沒有任何利益往來,以至於公檢法將此案拖了一年多,依舊在個別領導的影響下強行判決,顧曉鳴、張國洪等人,由於之前誹謗誣陷"三條大罪"都不成立,以至於死死抓住楊國良向瑞達公司買過一套房,千方百計要將楊案壓住,其目的無非是為了保住自己的官位,楊案一旦翻案,顧曉鳴、李志林、甚至張國洪等不少官員,都將面對誹謗誣陷、瀆職、執法犯法等罪名,故而,在楊國良案之上,關乎他們身家性命和後半輩子,他們能不用心嗎?
由此案可知,上海司法之腐敗,冤案之眾多,並非是偶然的。楊國良只是一個非常明顯和典型的個案,有多少被冤的普通百姓只能向"政府"交掉一些錢來買個認罪,在他們看來是已經給我們"恩賜"的"有罪不予起訴"?像浦東新區和上海一中院這樣的在沒有證據的前提下,明目張膽的枉法硬判,而且強行將"索賄"的帽子扣在楊國良頭上,這"欲加之罪"便可以通過司法權力強行加在一個普通百姓的身上。顧曉鳴等官員,為了一己之私,可以如此動用司法權力而迫害無辜百姓,我們全家在公安局也好,在檢察院也好,在法院也好,就是到了中央,我們也要問一句:現在究竟還是不是共產黨的天下?還是上海僅僅是顧曉鳴、李志林、張國洪"這群披著人皮的狼"的天下?
在上海的浦東,僅憑張國洪、顧曉鳴幾個所謂領導的主觀推論,就能夠造成楊國良冤案,並且明知是錯,還要一錯錯到底,他們不僅將浦東公檢法全部拉下水,甚至一中院都被他們的黑暗勢力所覆蓋,同樣也被拉下了水,試問,上海還有法律可言嗎?典型的用法律整人,進而保住自身的地位,這種真正犯法的人逍遙法外,而被冤的人只能任人宰割的事實,何時才能在上海完結?
就在十七大開會期間,像楊國良這樣的冤案依舊在無聲無息地發生著,在國際化大都市的上海,到現在一中院的維持原判的結果,我們才終於看清了,張國洪、顧曉鳴確實可以把上海的天都遮住。一中院都被拉下水,就是最好的證明,相信我們只要申訴到高院,高院同樣會有人被拉下水去。我給韓正市長的一封信中提到,他們就是一個"官僚集團",今天看來,這話一點都沒有錯!
我的聯繫方式:021-68452729 13901649803
楊國良案始末詳情見:http://abandent.yculblog.com
此致
敬禮 楊贇
2007-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