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 年俄羅斯遠東研究所高級研究員列多夫斯基在《遠東問題》雜誌上發表《米高揚赴華秘密使命》一文披露:1947 年11月30日 ,毛澤東致電斯大林的說:"中國革命取得徹底勝利之後,要像蘇聯、南斯拉夫那樣,除中共以外,所有政黨都離開政治舞臺,這樣會大大鞏固中國革命"。 斯大林卻在1948年4月20日 回毛澤東的電時對此加以反對。斯大林說:"我們不同意這種看法,我們認為,中國各在野黨代表著中國居民中的中間階層,並且,他們反對國民黨集團,它們還將在很長時期內存在。中共應該與他們合作,但必須保持領導地位。可能還需要讓這些政黨的某些代表參加中國人民民主政府,而政府應宣布為聯合政府。"米高揚後來對此評論說:"由於這個建議,中共改變了對資產階級政黨的政策"。 1948年5月,毛澤東便致信指示遷居香港的李濟深、瀋鈞儒,要由中共中央、民革中央、民盟中央共同推動召開全國政治協商會議。
1949年6月至8月,為徵詢斯大林對即將成立"新中國"的指示,劉少奇受命毛澤東秘密訪問蘇聯。劉少奇當時告訴斯大林:中共中央計畫於 1950年1月1日 成立"新中國中央政府"。但斯大林說,要防止帝國主義國家可能利用中國暫時沒有中央政府的所謂"無政府狀態",對中國內政進行干涉。他希望"新中國"政府提前建立。斯大林告訴劉少奇,"新中國"政府一成立,蘇聯立即就承認。劉少奇在得到斯大林的明確授意歸來後,經中共中央商討,只好改變計畫,決定提前三個月,即於1949 年10 月1日 倉促成立"新中國中央政府",同時在天安門廣場舉行一個盛大的開國典禮。 1949 年9月,由中國共產黨召集擁共的"民主黨派"舉行政治協商會議,確定了"新中國"的誕生,並通過了《共同綱領》。 9月下旬,各受命"民主黨派"與擁戴中共領導的團體代表聚集北京,舉行了新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這次會議在沒有人民代表選舉的情況下,由政治協商產生了國家領導人、通過了《共同綱領》,確定了國名、國旗、國歌和首都。 10月1日舉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開國大典"。
由此"新中國"在蘇聯人的授意下提前了三個月倉促成立,並在既不召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也不制定憲法情況下,由政治協商會通過中共製定的《共同綱領》取代憲法。在現代社會,一個政權的合法性來自政府和人民之間的關係。政府是否具有合法性在很大程度上取自於人民決定是否認同政府。而且這種認同主要是通過選舉得到確認的。在西方民主制度中,政黨的重要職能是選舉工具,以政黨形式爭取民意來建立政治合法性。但中共建國的史實,充分證明了該黨的職能卻是開展以暴力為主的政治鬥爭,通過武裝奪取政權來自行創製政府,建立合法性。從中共以前的"邊區政府"到"新中國"的中央政府都是這樣未經人民授權就建造出來了。
按照全國政協組織法的規定:中國政協全體會議每三年召開一次。到1952年底,一屆政協即將到期。但中共在無法交待建國三年仍不召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情況下,又於1953年召開了第二屆全國政協會議,代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權力。
此外,針對當時社會普遍要求制定憲法輿論,中共認為自己制定的《共同綱領》就是國家的根本大法;說即使制定憲法,也是重複《共同綱領》的內容,不會有大的改變。因此,中央堅持繼續以《共同綱領》代替憲法。然而,中共建國這種既不召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也不制定憲法的事實,連斯大林都看不下去了,他曾三次向中共領袖發話,中國應盡早召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並制定憲法。早在新中國成立前夕,即 1949年6月至8月,劉少奇秘密訪問蘇聯時,斯大林就談到要中共中央準備憲法。當時劉少奇問:"您所說的憲法是否指社會主義性質的?"斯大林搖搖頭說:"不是,我說的是現階段的憲法。"他接著說:"敵人可用兩種說法向工農群眾進行宣傳,反對你們。一是說你們沒有進行選舉,政府不是選舉產生的;二是國家沒有憲法。政協不是選舉的,人家可以說你們是用武力控制了位子,是自封的;共同綱領不是全民代表通過的,而是由一黨提出,其他黨派予以同意的東西。你們應從敵人手中拿掉這個武器。" 1950年初毛澤東第一次訪問蘇聯時,斯大林又就"新中國"建立問題提了三點意見,其中第二點,就是強調召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制定憲法。在斯大林看來,共產黨不僅應利用政協組織,更應利用人民代表大會和憲法。劉少奇在 1952年10月,再次率領中共代表團參加蘇共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時,斯大林第三次談到要利用人民代表大會和憲法。他說,為了駁斥國際上敵對勢力對"新中國"不召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也不制定憲法的攻擊,中國應該將召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制定憲法的時間提前。斯大林認為蘇維埃已經給中國做出了很好的示範。
1952年 10月劉少奇訪蘇歸來後,中共中央認真考慮並接受了斯大林的旨意,於1952年底作出決定:盡快召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制定憲法,並按規定向全國政協提議,由全國政協向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提出定期召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建議。 1952年12月24日,全國政協常委會舉行擴大會議,一致擁護中國共產黨的建議,決定由全國政協向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建議,根據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第 7條第 10款的規定,籌備召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制定憲法。由此可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體建設有多荒唐,先有中央政府及組織法,再以此法籌備召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並制定憲法。這就是 1953年 1月,中共全國建制三年多後才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決定召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憲法,同時成立以毛澤東為主席、朱德等 32人為委員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起草委員會,進行憲法草案起草。
然而,不久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又於 1953年9 月18日召開第 28次會議,決定再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推遲到1954年召開。其理由是,當時要制定的憲法是過渡時期的憲法,過渡時期總路線的一系列重要內容不能確定,憲法也就無法制定。 1953年12月24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擴大會議,決定黨中央主席毛澤東休假一段時間,這期間由劉少奇代理毛澤東主持中共中央工作,由毛澤東親自起草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草案。即"新中國"的第一部欽定憲法。由此可見,中共建制始末無可爭議地力證了,它從倉促建國到召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制定憲法,無不是在斯大林的幕後干預下進行的,而且多是中共主動請示的。
斯大林雖對中共建國一再發號施令,但對毛澤東卻並不尊重,這從斯大林再三拒絕毛澤東要求拜見他的請求中看得清清楚楚。這是因為斯大林的骨子裡認為:毛式革命不過是農民革命;中共不過是以農民為主體的農民黨。何況抗戰勝利後,蘇聯從自身利益考慮,同國民黨政府簽訂了《中蘇友好同盟條約》。國共再次內戰時期,斯大林一方面對中國共產黨的力量並不看好,另一方面又受《中蘇友好同盟條約》的約束,認為"如果打內戰,中華民族就有滅亡的危險",因而想要中共放下武器,參加國民黨政府。此據印度駐日大使可拉瓦蒂稱, 1947年2月,蘇聯駐華武官羅申(後來為駐華大使)對他說: "蘇聯並不願意中共成功。 "從1947 年起,隨著中共暴力革命進程的加快,毛澤東為爭取斯大林對其肯定和支持,多次向斯大林表達訪問蘇聯的願望,但都一直被加以被拒絕。 1948 年初,中國國內局勢發生了迅速變化,形勢愈來愈朝著向中國共產黨有利的方面發展。為此,毛澤東再次要求訪問蘇聯。當時毛澤東急於同斯大林見面聽取意見,學習蘇聯的建國經驗。斯大林鑒於國共雙方力量對比的巨大變化,勉強同意毛澤東1948 年7月中旬赴蘇。但毛澤東心急又於7月4日 再次致電斯大林,希望能在7月15日前後動身北上蘇聯:" ......我們無論如何本月15 日前後也要動身北上。"據擔負毛澤東與斯大林聯絡任務的蘇聯醫生阿洛夫回憶說:毛澤東"焦急地等待著回答","毛澤東的箱子裡已經裝放東西了,甚至還買了皮鞋(像這裡所有的人一樣,他平時穿的是布鞋),縫製了一件厚呢子大衣。事情不僅僅在於出行本身,連行期他都決定了,剩下的只是怎麼樣走。"斯大林接到毛澤東如此心急如焚的電報,仍認為此時毛澤東不宜來蘇聯,於是再次加以婉言拒絕。蘇共中央政治局於 1949年1月4日討論了毛澤東赴蘇聯的問題。當天,斯大林致電毛澤東,希望他暫時推遲對莫斯科的訪問,說蘇聯方面可以立即派一位負責的政治局委員,到哈爾濱或其他地方舉行會談。這就是說米高揚於 1949年 1月秘密訪問中共領袖所在地--西柏坡。米高揚在會客室,面對中共五大書記說,"斯大林十分關心中國革命形勢的發展,派我代表他到中國來聽取你們的意見。你們所講的話我回國後向斯大林匯報。任何事都要由斯大林決定"(此資料見《在歷史巨人身邊 --師哲回憶錄》(修訂本),中央文獻出版社 1995年4月第2版,第374 頁。)毛澤東甚為謙誠地說:"謝謝斯大林同志,謝謝斯大林同志派你們來和我們一起研究我們的意見。我們只是想說明我們的想法,如今當面談是很好的,非常歡迎你們來,非常感謝。"
斯大林婉拒毛澤東赴蘇的真實原因還在於,斯大林當時並不認可毛澤東已是一名正式的能夠代表中國的首腦,也即毛還沒有與他進行國家領導人握手的資格。直到 1949年12月6日,毛澤東已成為中國元首才獲得訪問蘇聯機會。毛澤東在訪蘇期間所發生的一系列不愉快的事情,無不與斯大林多次拒絕、推遲他建國前訪蘇有關。毛澤東見到斯大林說:"我是一個有話無處說的人。"斯大林則說:"勝利者是不能受指責的"(見《歷史選擇了西柏坡》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 文輝抗葉健君主編)。可見,斯大林更是"勢利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