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只有小學二年級文化的無業遊民,僱用他人仿冒縣委書記的簽名,不僅把自己和妻子安排進了審計局和勞動局,還收取每人3-8萬元,將其他31人送進縣各黨政機關。這是發生在山東齊河縣的事情,齊河警方剛剛偵破此案。
正如齊河縣委宣傳部副部長彭學山所說,"這個事新聞性很強",因為它夠新鮮丶夠聳人聽聞,也夠意外。時國祺的落網就頗為意外:縣委書記李鳳臣10月中旬到政府辦公室時,無意中發現有一個工作人員很面生,就找到辦公室主任詢問,一查,"竟是他自己簽字安排進來的".這個事情也真夠意外的。按照常理,縣級機關的人事編製都是由省級人事部門調控,進人也一般需要通過考試。按照《公務員法》則需要經過公開考試丶嚴格考察丶平等競爭丶擇優錄取等一系列規範化的程序。但縣委書記李鳳臣稱,按程序應當由行政一把手來簽字,但齊河縣機關進人一直由其負責簽名。在荒誕不經中開始,在偶然邂逅中結束,當地政府部門更願意把此事當作一次不具有普遍意義的"意外".但一張批條就能為一個人安排工作,而縣委書記的批條則能夠安排33人,更何況這些批條上的簽名還是仿冒的,在如此荒誕不經中,意外與偶然似乎成了必然。
人們也許會認為這是當地人事管理存在問題,對此我表示懷疑。事實上,在中國的制度與法制不斷健全丶信息不斷暢通的今天,我們很難相信《公務員法》還未普及到當地,也很難相信黨和政府經營多年的人事管理制度在當地仍不健全。制度必須得到信仰,否則它將形同虛設。在我看來,"地下組織部長"的出現還是因為當地的人事管理制度並未被照章執行,安不安排人丶安排哪一個人,全部仰仗縣委書記的一支筆。在此情況之下,什麼《公務員法》,什麼公平公正公開的程序,都在縣委書記的簽名面前靠邊站。在如此絕對權力之下,出現時國祺這樣的"意外"其實是不足為奇的。
政治文明史告訴我們,一個社會要穩定,必須有一個穩定的權力制約體系。在這個體系中,政府官員們各司其職,越權就會受到制裁。在這樣的社會裏,政府不會因為個人的死亡而無法運作;也不會因為個人的決策失誤或腐敗,而導致整個社會體系的崩潰;更不會因為有人"假傳聖旨 ",就導致制度體系的徹底失守。在這樣一個社會裏,少有"意外".絕對的權力是我們構建這樣一個穩定社會的死敵。在封建時代,權力集於君王一人,一旦君王染疾或者駕崩,整個時局便會動盪。在現行體制下,包括縣委書記在內的"一把手"們手握"一錘定音"的權力,不僅為其提供了權力尋租的空間,也為一些不法之徒"假傳聖旨"提供了土壤,為一個部門丶地方或整個社會留下了安全隱患。於是,我們便時常看到許多這樣的意外:一個看似清廉的縣委書記一查就貪污了幾千萬;一個道貌岸然的局長其實養著好幾個情婦;一個無一技之長的無業遊民竟然成了"地下組織部長"......絕對的權力不僅絕對導致腐敗,還絕對會導致"意外"的時常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