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7-12-20 13:11:00作者:文聿女
中國中央集權體制,必然具有下列特點:一是"空降部隊"式任命制,各地長官不由選舉產生,而是由上級派出,從空而降,權力的來源是上級,以此確保對上級的效忠,《黨章》"全黨服從中央"才能成為現實;二是各級一把手權力大,這樣才能保證權力系統運行的效率;三是追認式的選舉,以此掩飾集權的實質,透支合法性。
但福兮禍所倚,有利必有弊,這就是對權力的監督常常無效。證明這一現實的是腐敗屢禁不止,變本加厲,水漲船高。縣委書記崗位,成為腐敗新聞舊聞的焦點之一。
報載,安徽18名縣委書記落馬。近年來,在安徽僅以阜陽為中心的皖北地區,先後18名縣官被查處,其原因多是"賣官買官"。最有名的是"千萬縣令"陳兆豐,創造性地發揮了"縣委書記"這一崗位的權錢效應:他在任定遠縣副縣長、縣長、縣委書記期間,非法收受請託人共計人民幣283.76萬元,另有人民幣545 萬多元、美元6996元、港幣1.677萬不能說明來源合法。
2002年7月,陳兆豐一攬子提出幾百人的鄉鎮幹部名單。此外,違規超職數安排幹部,使縣各局、鄉黨政班子嚴重超編。從陳縣令手中買官得逞者110餘名。楊守蘭花費13萬元買到最貴的一頂官帽,最後伴隨陳暴露。
正常的邏輯是,依靠"買官"的途徑得到官職,必然要在官位上撈回來,這就是權錢交易的鐵鏈條,這是中國腐敗的生態環境。如野草春風,如愛滋病病毒,莫之能御。
一群群的烏紗帽掉落了,前仆後繼地在訴說著一個道理:要把選舉權真正交能選民,交給老百姓。長官不對選票負責,便不能保證他們不腐敗。中央與地方不真正地分權,就不能遏制腐敗鐵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