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京報》星期二報導,通知規定,以市政府部門名義通過手機簡訊發布信息,須經主管副市長批准後,由發布部門通知相關通信運營公司安排發布。
根據規定,對於任何違規者,將由北京市公安局牽頭,會同有關部門和通信局及相關通信運營公司,根據有關法律進行查處。總部位於法國的、致力於維護信息自由的國際組織「無國界記者」負責亞洲信息事務的文森特-布羅塞爾說,這是中國政府控制信息的另一個新手法:
「這個新規定給予地方政府打壓信息傳播的另一個機會。這是中國政府壓制以新技術為傳播媒介的新聞和信息的一個大行動的一部分。如果中國政府能夠做到更加透明,那麼社會上有關政府的所謂謠言也會減少。」
旅居美國的中國時事評論人士方覺先生,就北京政府的這項有關新規定表示:
「中 國政府所說的民眾使用手機傳播謠言是有特定意義的,不是一般意義上的謠言,不是說張三和李四之間的謠言。中國政府所指的謠言是指民眾通過手機傳播一些不利 於政府的信息,比如說某個地方發生了警察和民眾的衝突,或者說某個單位發生了嚴重的生產安全事故,發生了重大死亡,或者是某個部門發生了突出的突發事件, 引起了公眾的強烈憤慨,或者是某個地方發生了大規模的公眾遊行、示威。所有這些對中國政府不利的信息,中國政府統統稱之為謠言,就好像中國政府的所謂的國 家秘密一樣。」
中國時事評論人士方覺先生,還就中國政府控制信息的各種努力評論道:
「最近 這些年中國政府用所謂泄露國家機密的名義審判和處理了一些異議人士。今天中國政府所說的利用手機傳播謠言也沒有一個準確的符合國際標準的定義,而是由中國 政府隨心所欲,根據自己的政治需要隨時可以指認某個信息是謠言,隨時可以通過警察手段去制止傳播一些不利於政府的消息。中國政府一而再,再而三地控制信息 流動,包括控制手機簡訊的信息流動,是中國進一步限制言論自由、進一步限制公民的基本人權的一個新的表現。手機技術比較簡單,傳播手機信號的渠道是很有限 的,所以想截獲手機信號、屏蔽手機信號要比封鎖因特網簡單得多。」
「無國界記者」今年二月公布的一份報告批評中國政府壓制新聞自由,關押記者,嚴密監控網際網路。報告說,在這種高壓環境下,儘管中國已有一千七百萬個博客網站,但很少談及敏感話題,批評政府政策的就更少,人們只能進行自我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