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 京華時報報導,廿二歲孕婦李麗雲,上月廿一日下午因高燒及呼吸困難,到北京朝陽醫院京西分院呼吸內科求診。初步被診斷為「重症肺炎,心功能不全」 。經五個多小時的搶救,因病情危重致死,死者的丈夫指責醫院拖延治療及急救措施不當,導致妻兒死亡。但院方指在搶救死者期間,曾建議為死者進行剖宮生產手 術,取出胎兒,但死者丈夫因沒有錢承擔手術費而拒絕簽字。事件引髮網民討論,批評院方見死不救。
李麗雲事件引起北京市衛生 局關注,成立專責小組調查,調查結果指李麗雲的死不涉人為因素,指院方已依法為病人施行搶救,亦給予病人家屬明確的治療選擇權,所以並無過失。但死者丈夫 委託的律師卻揭發,原來當日為李麗雲搶救的十八名醫護人員中,有八人是沒有醫生執業證明的,亦即是假醫生,律師已再去信衛生局,要求當局徹查並推翻先前的 調查結果,並準備從司法途徑為死者追討賠償。
就病人家屬指控院內有假醫生一事,院方醫務處負責人張先生表示,衛生局週一已派員到醫院,重新將院內所有醫生的執業證明覆核,證實院內並沒有假醫生,他叫記者不要相信死者家屬或網民失實的說話,他指那都是沒有根據的謠言。
他 說:「昨日市衛生局已派員到醫院來,查證我們所有醫生的執業資格,我們將全院各科的醫生證實文件全部遞交官員核對,至於為何部分醫生的名字未能在北京衛生 資訊網上查到,那是因為我們的醫生行醫年資太久,資訊網未有更新,局方人員已向我們院方表示,在事件上醫院並不需要付上任何責任,你不要相信死者家屬的胡 說及網上的造謠。」
至於死者家屬曾要求查閱院內醫生的執業證明文件,張先生指在法律上死者家屬無權提出要求,而家屬提出的一封相信是來自院方醫護人員的匿名信,指李麗雲的死是當日醫生搶救的方法不當所致,張先生拒絕回應。
張先生又指衛生局已確定醫院在事件上並無過失,若家屬要入稟法院,就等他們起訴罷。
本臺致電北京市衛生局查問李麗雲一案的調查進展,接線的值班人員指,當局已完成初步報告,但詳細內容負責的同事不在,她叫記者翌日再致電查問。她說:「我們不會接受境外傳媒採訪的,你明早再致電找負責的同事罷。」
本臺透過網際網路搜尋李麗雲死亡的資料;及網民的反應,但相關的文章已被當局刪除,亦無法與死者家屬取得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