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7-12-13 12:46:50作者:中國濟公
1:恢復和建立
中國以九三學社為主的八大黨派。
2:進行過渡政府及新民主主義時期新憲法的修改和規定。
3:對中共高官進行先斬後奏。既:先正法曾慶紅,後令其黨羽自寫交代材料。頭目以死,黨羽將自破。
4:搜繳高官上億的財產,用這筆財政,盡快解決國內物價問題,做到民心統一。
5:按照第2條的有關要求,恢復國有企業及農業生產和發展。做到自力更生,不完全依靠外資企業,建立中國自己的工業農業及市場經濟,又解決失業問題等情況。
6:發展和壯大新中國有志青年,參與各級地方工作。
7:將中共統治時期的5人進行登記,統一管理和改造。對人民有罪者將嚴懲。
5人:中共時期的政府人員、公務員人員、公檢法國安工商稅務城管醫務教育等高官人員、各地具有政治背景的黑社會及包工頭、及中共時期的新老黨員。統一管理的目的是減少對新民主過渡政府時期的各種破壞活動,如:暗殺、爆炸、投毒等。
8:可以臨時運行鳳凰衛視臺,做過渡政府及新民主主義時期的通知及實況和真實的現場實情報導。
9:做好國防軍的國防工作,以防外來侵略。
10:過度政府及新民主主義時期的一切事項,必須由中國人民自己解決及處理,堅決抵制國外參入中國革命時期的一切內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