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高層對陳良宇量刑出現巨大爭議

作者:穆木英 發表:2007-11-20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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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迄今為止中共最大貪污犯陳良宇將如何量刑,在"司法獨立"的中國,已由中共政治局下達指令,不准判死刑。

中央政治局"提議"以不判死刑為準

在中共十七大召開前夕,十六屆政治局通過一項"提議"給中央政法委員會:關於陳良宇案的量刑,以不判死刑為準,並給予有悔改的餘地,以無期徒刑或以下徒刑,請酌情決定。

國內外強烈關注陳良宇案的結局

前中央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的結局,始終引起國內外強烈關注。

中央政法委的一份報告中指:(一)國內關注陳良宇案會否公開審判;(二)陳良宇所犯違紀、違法時間跨度二十年,怎麼 作解釋;(三)陳良宇案發前是列為新屆政治局常委考察人選之一的;(四)陳良宇案的始末和上海市委腐敗案被公開,有否深層政治因素;(五)陳良宇案屬集體 性或團夥性違紀、違法,是否有人要承擔瀆職過失;(六)陳良宇案的審結、判決,會否依法判極刑,還是以其他因素為其開脫?

陳良宇案中兩懸案

陳良宇案情,在今年七月中旬已完成了全部調查、核實,但留下兩件懸案:一件是陳良宇用匿名、假名開立多個賬戶,合計共有三千三百二十多萬人民幣,不能說出資金來源;另一件是陳良宇的配偶在香港港元存款、美元存款的款項也不能說明來源。

吳官正:對陳案的最後判決很困難

中紀委書記吳官正表示:按陳良宇案的情節,判死刑是不會被認為重判的,是能經受法律覆核的,但由於陳良宇案件的政治背景、目前政治氣候等因素,最後如何作出判決,都是很困難的。

中央政法委和司法界主張判陳死刑

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曾五次就陳良宇案的量刑,進行內部評議,五次結果是死刑和死緩。

其量刑立論如下:(一)陳良宇所犯罪行,就他所供認及承認的部分,已屬死刑刑罰;(二)案發後採取抗拒立場,以自 殺、絶食作對抗,無悔過表現;(三)已查明數以千萬計現款、財產,不能說明來源,等同貪污、收賄罪;(四)陳良宇所供認犯罪事實,不能援引減輕罪責的條 例,如依法論處,應處以死刑。

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提議:對陳良宇案量刑,可以考慮判決死緩。

中央書記處給陳量刑十八至二十年

曾慶紅掌控的中央書記處對陳良宇案量刑的意見如下:

陳良宇對所犯罪行是有悔過表現的,在審查期間,是從牴觸、抗拒轉變到較主動合作,建議量刑:有期徒刑十八年至二十年。

中央政治局的"意見":十八年至無期徒刑

中央政治局提出,綜合從多方面考慮後的意見,指:要鄭重考慮到法律的尊嚴、司法的相對獨立性和尊嚴,又要考慮到中央 和全國人民對反腐敗堅定不移的意志和決心,如何更有利於全局穩定、反映廣大人民的意願,政治局建議:召開法律、司法界、民主黨派和上海市各階層座談會聽取 意見,作些政策性解釋。中央政治局提議量刑意見:十八年有期徒刑至無期徒刑;又指:和同案已判決的要平衡,減少社會各種反彈。

中共對陳良宇同黨及涉案者網開一面

整個陳良宇案,涉及上上下下各色人物,應如何處理,中央政治局、政治局常委會內部經歷了多次激烈爭議。至最近十七大 召開前夕,政治局已統一意見和原則:對可能涉案人士能主動交待,或上繳違紀、不法財產者,一律免於法律追究;涉及組織上失責和監察、考核失責者,作為今後 工作上的警戒。

很明顯,此案涉整個上海幫的頭目和黨羽,牽一髮動全身,他的後臺已呼之欲出。此案如何判處,將向世界表明中共是怎樣在"反腐"!



来源:爭鳴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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