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副總統呂秀蓮因被控貪污特別費首度出庭,她表示完全不承認被指控的罪名,並批評司法機關選擇性偵辦,對特別費的標準不一。
呂秀蓮被檢察官指控詐領特別費與國務機要費共560餘萬台幣,她星期一(11月19日)在3名律師以及安全人員陪同下,親自到臺北地方法院出庭。
檢察官指控呂秀蓮明知相關規定,卻由副總統辦公室職員及隨扈等人連續收集與公務無關的發票核銷特別費,詐領副總統特別費與國務機要費。
呂秀蓮在法庭上否認控罪,表示身為副元首對行政慣例及事務並非事事過問,並非明知故犯,詐領相關費用。
她又表示,總統陳水扁每個月撥付給她的15萬台幣國務機要費屬於犒賞性質,她本人完全不清楚支領的程序。
批評標準不一
呂秀蓮開庭前在法院向記者表示,對司法機關選擇性偵辦首長特別費感到非常遺憾。
她說,特別費是行政院從1952年成立,為舊時代的"共業",要清查就要從歷屆副總統,甚至全臺灣六千多名各級行政首長清查,再決定是否起訴,否則將淪為選擇性偵辦與選擇性起訴。
臺灣的政治要人中,李登輝與連戰此前也擔任過副總統,但到目前為止並未遭到起訴。
她並質疑在一年之間類似案件,司法單位與檢察單位的標準不一,這樣的司法應由誰來還最後公道。
呂秀蓮所指的司法標準不一,是此前臺灣不同的檢察官曾對特別費提出過不同的法律見解,而前臺北市長馬英九的特別費案,檢察官認定有罪,但法官卻判定無罪。
"朝野惡鬥"
呂秀蓮說,她今天的出庭並不是為了自己,而是代表領特別費的6000多名各級行政首長與學校校長出庭。
她並說如果要全面清查,全臺的6500多名首長,以及尚在追訴期內的相關者有上萬人,也應同步清查,但這將浪費司法資源,並且使朝野陷入惡鬥。
此前被以相同罪名起訴的前臺北市長馬英九,在一審獲判無罪後也作過類似表示,他說"虛耗應到此為止"。
在臺灣朝野高度對立的氣氛下,政界人士多表示己方陣營被起訴者是遭司法陷害,但對方陣營被起訴者是罪有應得。
與呂秀蓮在上個月同時被起訴的民進黨要人,包括了民進黨前主席游錫堃,以及國安會秘書長陳唐山,兩人的案件將分別在本月底及下月初開庭。
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馬英九的特別費案,則預計將在本月底作出二審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