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間的時候,愛聽drlaura,是一個社會問題諮詢臺。其實未必贊成laura的所有觀點,只是覺得是一個瞭解美國社會、婚姻、家庭、道德的一個途徑。
昨天drlaura中的一個電話問訊,使我想起姐妹們經常討論的男女戀人之間的經濟關係的問題,所以想說一說。
一個母親說她22歲的女兒要與32歲的男朋友搬到一起住,女兒跟媽媽說要將她臥室裡的傢俱也一起搬走。傢俱是當初母親為女兒買的,這個母親不知道是不是應該讓女兒搬走,請drlaura作出個公斷。
drlaura是這樣回答的:「傢俱應該讓男朋友買。母親應該這樣說:『只拿上你的牙膏、牙刷,unpaidwhore!』」
已經不是第一次聽到drlaura這樣稱呼男女交往中只提供性歡愉而無任何所求的女孩了。這個詞很難聽,很刺耳,我不喜歡這個詞,並且也不贊成母親這樣對待女兒。我個人覺得drlaura這樣看待這件事有些過激,但是還是覺得從drlaura的回答中,能看到美國人對男女戀人中的經濟關係的一些看法。
drlaura是受過高等教育的美國婚姻、家庭、兒童問題的專家。我想她的觀點也代表了一些美國人的觀點,否則也不會有那麼多忠實的聽眾。看來美國人也是認為男女交往中,男人是應該在經濟上付出多一些,男人是應該為女人創造一個家的。一個男人與自己的愛人筑窩,卻讓自己的愛人為傢俱與母親爭執。愛一個連愛巢都承擔不起的男人,這樣的女孩也不是美國人所提倡的。
又想起前幾天一個朋友說的故事:男女雙方的家都沒有條件讓倆人共處,就選擇了旅店。後來男友竟讓女方分擔旅館費用,女孩很迷惑,以為這就是西方的傳統......還有一個朋友,說丈夫連床頭燈泡錢都因為是妻子一邊的而讓妻子承擔。這裡聲明絕對沒有批評這些姐妹的意思,只是覺得那樣的男人很不男人──自己沒有條件為自己所愛的人創造共度歡樂的愛巢,還好意思張口讓女朋友付旅館費用,甚至燈泡錢!
這樣說又會招來罵聲,好像很勢利,是金錢至上的愛情觀。可是,不知是我太老朽還是抱著老掉牙的舊傳統不放,總覺得兩人世界裡,男人總應該比女人多付出一些。當然不包括已婚夫妻女方收入比男方高的情況,願意為家庭多付出,結了婚,男女的利益都綁在了一起,也就沒有誰多付誰少付的問題,只要兩人幸福就好。但是像上邊的例子,女孩為爭取與男朋友共享的傢俱與母親有隙,男人卻不挺身而出;男人沒有娶女孩的意思,卻要求女孩為歡愉場所付費;一個連燈泡錢都要跟妻子計較的男人。對這樣的男人,我的意思是:還是放手罷了......。
說這件事是想所有的姐妹再遇到這種情況,也不要以為這就是西方傳統。西方傳統其實也不是這樣的,這只不過是個別自私的男人罷了,跟傳統沒關係。所以,不要對自私的男人妥協,繼續尋找,總會找到符合自己標準的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