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兆鈞先生:
寫過第一封致您的信之後,突然有個念頭在腦海中一閃而過,從您發表公開信之後至今依然安然無恙來看,也許您是負有某種使命的使者。
不管您是否是負有使命的使者,相信您能起轉達的作用。那麼,我就敞開胸懷,與您談談看法。
第一,停止行惡不能作為談判的內容和條件,所以要立即無條件停止對法輪功群體的迫害,立即釋放所有被關押的法輪功信仰者,立即向法輪功創始人道歉。
第二,關於國家賠償,在輕重緩急的順序上是第二位的,可以作為談判的內容。
第三,行惡者的主動停止行惡當然會減輕其罪惡,但關於對行惡者的刑事追究在輕重緩急的順序上也不是第一位的,可以容後再談;
第四,如果您確是負有使命的使者,那麼請設法與法輪功發言人張而平先生直接聯繫。
以上是我個人看法,並不代表任何人,但縱觀海外華人網站的所有觀點,這種看法具有普遍性。
正義劍
2007年11月12日
来源: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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