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7-11-07 00:12:35作者:
魏英燒傷照片(六四天網圖片)
從1990年開始直至今天。她每年都要到北京訴告,並且至少一次!也每年都要被抓回,也至少一次!十六年來,她被公安部門抓捕多達五六十次!被關進拘留所是家常便飯,有時,公安部門也給她換換口味——關進瘋人院。現如今,她因為在告狀服上添加了「福建告狀乞丐」這六個字被有關部門找到了嚴懲她的藉口—— 2005年12月從北京抓捕回福建關進了看守所,如此不斷地循環反覆,冤上加冤!而有關部門寧可耗費納稅人上百萬元抓捕關押她的巨額資金,也不願意放下架子來解決她的問題,更不願意制裁那些曾或多或少地侵虐她的權貴們。
魏英的家住福建省福清市東瀚鎮北營村10-2號。原本在一個雖不富裕但卻勤勞樸實的普通農民家庭裡安居樂業,然而,一次入侵行徑徹底地改變了她和她一家人的人生規軌跡——從此走上了告狀這條不歸路。
1990 年她家賴以生存的豬欄和積肥地被財大氣粗的林孔清給強行霸佔去建高樓,她據理力爭被打進了醫院,而林孔清卻順利地建起了高樓。出院後,她告到法院,這時候,如果法院能夠真正的主持公道,這起糾紛也就能夠平息,然而,令她遺憾的是,不僅法院沒有幫她要回公道,還遭受到林孔清更加肆無忌憚的羞辱。1991年的一天,林孔清拿出一張請法官吃飯的票據衝她說:「我有錢請客搞關係,你拿去告吧,料你也沒地方告。」這張票據她收藏至今,也鞭策至今。她不服,她要告,但她卻遭受更多更大的侵虐,的確應了林孔清那句「沒地方告」的話。她從鎮政府告到了市政府,然後又告到了省政府,最終告到了北京。
1994年是她告狀生涯的轉折點——她開始了因告狀而被抓捕、關押的歷史:
1994年4月14日在告狀途中被福州市五鳳派出所抓捕,關押兩天兩夜;
1995年年初福建省「兩會」期間被福清公安抓捕,關押四天四夜;
1995年10月14日福建省黨代會期間被福清公安抓捕,關押七天七夜;
1996年福建省「兩會」期間被福清公安抓捕,關押兩天兩夜;
1996年11月28日,朱鎔基到福建視察期間,被福州市公安抓捕,關押幾天忘了;
1997年3月北京「兩會」被福清公安抓捕,關押七天七夜;
1997年8月在田裡幹活被抓捕,關押進瘋人院,弟弟幫她寫下「不告狀」的保證方釋放;
1999年2月3日晚上10多被福清公安抓捕,關押進鎮派出所;
1999年10月1日共和國五十華誕,在福州的「天安門」五一廣場看升旗被時任的福清市東瀚鎮紀委書記林同泰毆打至左眼球破裂,法醫鑑定「輕傷偏重」。對此,福清市人民法院居然作出《關押魏香平(魏英)控訴林同泰故意傷害不予立案的決定》;
2000年3月,北京「兩會」期間被北京豐臺區公安抓捕,押進收容遣送站關五天四夜,福清公安押回繼續關押;
2001年2月13日被福清抓捕,關押16天,提起行政訴訟,一二審均敗訴;
2002年3月北京「兩會」期間告狀,被福清公安抓捕,押回福清關押;
2003年3月北京「兩會」期間,在天安門廣場吃安眠藥被有關部門搶救;
2004年3月北京「兩會」期間告狀,再次福清公安抓捕,押回福清關押;
2005 年從3月全國「兩會」開始,多次到北京告狀,多次被福清公安抓捕,深感不服,最後和丈夫林瑞華一起再次赴京告狀,被雙雙抓回福清。 9月9日上午,萬般無奈的她在告狀服上寫下「福建告狀乞丐」到省政府告狀被拘留十五天。12月,再次穿著這件告狀服赴京告狀,再次被抓捕,而這一次,她被押進了看守所後被強行判處兩年徒刑。她的家人不服,四處訴求,丈夫林瑞華決定再次赴京告狀,其年僅20的兒子也決定前仆後繼,將冤案訴求到底!!!
請求有關部門解決以上違法犯罪行徑,還受害者一家公道!!!
福建告狀人魏英一家
200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