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名從多倫多唐人街被招募到緬尼托巴省種大麻的貧苦移民,26日全部獲法官判決無罪。主審此案的女法官在判決書上說,採信被告訴說「不知道幫人種植的是大麻」的辯護,據此判決他們全部無罪。
法官此次法外開恩有前例可援。今年初法庭在審判同案另一名被告吳發臺(譯音 Faitan Ng)時,法官也裁決,接受吳發臺提出的不知道那是大麻的辯護理由,據此僅輕判他監禁一個月。
雖然檢察官事後提出上訴,結果緬省上訴法院改判吳發臺有條件的一年徒刑。
昨天幸運獲判無罪的這些華裔移民,上月在溫尼辟法庭上訴苦道,他們以為是受雇為那家位於日落鎮(Sundown)的大型農場收割中草藥,誰知道那都是大麻呢?
在緬尼托巴省這起規模最大的非法種植大麻案件中,李徽京(譯音Huijin Li)等 28 名去緬省鄉下打工的男女,都被控種植大麻罪。這些大多數是 2005 年從多倫多唐人街被招募去大麻種植場工作的人,獲告知在那個位於溫尼辟(Winnipeg)西南約 100 公里的農場打工,每天甚至可能賺到 500 元。
實際上,那裡工作繁重,要在暖房裡從清晨一直工作到黃昏,生活條件也艱苦,住的是連傢俱都沒有的房屋,晚上就在睡袋內過夜,而且從來沒賺到過介紹人承諾的那麼多錢。
對於被控的非法種植大麻罪名,今年 47 歲的李徽京對法庭說,他除了認識番茄外,其它植物都不認識,因此誤以為種在田裡的那些植物都是某種中草藥。
檢察官杜納詰問被告,難道這麼久了,李徽京和其它打工的人,都不懷疑這些奇怪的作物是什麼東西的嗎?一定會有人疑心這不是什麼中草藥,而是非法作物的吧?
李徽京等五人均透過翻譯說,他只是作了點猜測,只是曾經想了一下,可從未懷疑這是毒品。在法庭上,這五名華裔被告都強調,他們一直到皇家騎警前年 10 月某日突襲那個農場,方才大吃一驚地知道,那裡種的都是大麻。
原來在多倫多唐人街餐館打工的李徽京對法庭說,在唐人街,朋友或者熟人以口頭介紹工作是常見之事,工作條件和報酬也都是嘴上說說而已,很少有一本正經簽定合約和詳細說明工作性質的。
審理此案的法官感到,這些被告的解釋和辯護符合情理,因此無須追究他們的刑事責任。
昨天在判決後,他們的辯護律師庫克說,他的當事人自然對法官的判決感到高興。
但這位律師又說,經歷了這麼多磨難,他們這兩年來承受著巨大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