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7-10-29 02:14:02作者:
北京消息:剛剛從記者發布會上出來的記者透露,今天(10月28日)通過的新修正的《律師法》中增加了「律師在法庭發表代理辯護意見時,不得發表危害國家安全、惡意誹謗他人和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言論」的新規定。業內人士認為,這是專門針對維權律師的立法舉措。鑒於律師在法庭上的言論在何種程度上可以構成「危害國家安全、惡意誹謗他人和嚴重擾亂社會秩序」根本沒有客觀標準,所以,有理由擔心這個規定可能成為當局任意打擊維權律師的法律手段。
據大陸資深維權律師介紹,律師在法庭上的發言享有豁免權是國際慣例,中國政府的這一立法行為完全突破了這一慣例,是一種法治上的嚴重倒退。
據大陸資深維權律師介紹,律師在法庭上的發言享有豁免權是國際慣例,中國政府的這一立法行為完全突破了這一慣例,是一種法治上的嚴重倒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