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7-10-11 22:16:09作者:
紐約曼哈頓市容
愛你不需要理由
來美國以前,在我的印象裡,紐約就是這個國家的象徵。可到了這裡我才發現,它其實是美國城市中絕對的另類。這是我最感親切的一個城市,可以說,只有在紐約旅行時,我才沒把自己當成遊客。自由女神,第五大道,時代廣場,中央公園,帝國大廈,百老匯,大都會博物館,聯合國,哈德遜河,地鐵,公交車,路旁的小餐館,中央車站裡面的賣藝人……我每天早晨從New Jersey乘半個小時的火車到麥迪遜花園廣場,然後便拿著一張地圖在曼哈頓島上到處亂轉。在這走走看看的過程中,我早已在不知不覺把自己融入到這個城市裡,與她同呼吸共命運。我不知道為什麼紐約對我有這麼大的親和力,在這裡旅行的五天,每一天我都被一種莫名的情緒搞的無比興奮,走在曼哈頓熙熙攘攘的大道上,很多時候我都想在摩肩接踵的人群裡張開雙臂,向著藍天大喊:「I love you, NYC!¨可奇怪的是,我究竟是喜歡她什麼,卻又說不出個所以然來。我搞不清楚,也不想搞清楚。我就是喜歡紐約。也許,愛一個城市就像愛一個人一樣,是不需要理由的吧!
這種感覺以前也有過一次,那是我剛到北京的時候。跟在紐約一樣,天天揣著北京地圖,一大早就出門,隨便乘上一輛公交車滿城的轉悠。不單單是去故宮,天壇,博物館,就是最普通的街道在我眼中也是無限精彩的風景。在過街行人匆匆的腳步裡,在二環三環長龍一樣的車隊中,在高樓林立的CBD在破敗凌亂的小胡同,在珠光寶氣的大商場在簡陋無比的街頭小攤……我邊走邊觸摸著這個城市的靈魂。莊嚴的,市井的,靜穆的,喧囂的,繁華的,凌亂的,粗獷的,細膩的,博大寬容的北京…… 我就是無可就藥的愛她,愛她所有的好處所有的壞處。在北京讀過四年大學,是我永遠為之而慶幸和驕傲的經歷。
我愛紐約,正如愛北京。我最愛她的包容。就像以前看過的一篇文章所寫的,是無窮無盡的包容力讓紐約變得如此可愛。它不僅僅是一個地方,更像一個節日,一個做夢的人聚在一起跳舞的節日。所以,要體會它的魅力,你必須也要學會跳舞,也要有夢,也要有激情。
地鐵故事
紐約和北京一樣的不完美。比如那著名的地鐵,比如曼哈頓上城的黑人區,凌亂,破敗,甚至還有點危險。不過紐約的地鐵雖破卻是十二分的方便,我每天花四美金買一張全天Unlimited的地鐵票,就沒有去不到的地方。
紐約的地鐵有好幾條線,有數字打頭的,也有字母打頭的。街上走幾步就能看到一個地鐵口,上面有提示,此處是某某線,很是醒目。
紐約的地鐵站大多很破爛,昏昏暗暗的,有點貧民窟的感覺,地鐵車廂更是別提了,破的令人難以想像這居然是made in USA,比北京的地鐵差遠了。不過地鐵站也有非常漂亮的,著名的中央車站就是其一。那可真是大啊!好像有好幾層呢,想我這種方向感極差的人,一進去就找不著北。入口好多個,我好像是在第三大道的某一個口進去的(具體記不清了),進去之後又好長一排買東西的攤位,水果,小擺設什麼的一應俱全,東西很新鮮,很精緻,自然也是熱鬧非凡。走了很長的路才能到月臺。不過我喜歡中央車站最主要的原因是那裡有很多賣藝的,水平還真不低。有拉小提琴的,唱歌的,吹薩克斯的……幹什麼的都有。記得有一個四人樂隊在那裡唱輕搖滾,真是好聽極了,我就為這個在那裡站了足足半小時呢!他們其實並不是乞討,地上擺著自己灌制的 CD,喜歡的人可以當場購買。我感覺好多人賣藝不是為了謀生,而是把這個當成一種事業來追求,或者單純就是為了表現一下,自己快樂,也為別人帶來快樂。其實紐約的很多地鐵站都有賣藝的人,但中央車站最多,個人感覺水平也最高。
紐約的地鐵擁擠的程度頗似北京,總是滿滿的人,大家腳步都是那麼匆匆忙忙,這裡的生活節奏比其它的地方快好多,壓力之大更不必說。然而,紐約地鐵中的氣氛卻遠比北京要溫暖。我在北京乘地鐵很少,或者從來不跟旁邊的陌生人說話,每次都是沉默的進去,又沉默的出來。別的乘客也一樣,一律的冷冷冰冰。可在紐約不同,車廂裡總是有人對我微笑或是搭訕,在地鐵裡聊幾句家常好像是約定俗成的事情,人人這麼做,這讓我感到非常的舒服,所以,在北京從不開口的我,到了紐約的地鐵裡卻判若兩人,話多的不得了,我發現跟陌生人交談原來是一件那樣快樂的事情。
地鐵乘客們彼此互不相識,可他們之間幾句簡單寒暄話,品味起來有時也會令人感動莫名。一次,地鐵上新上來一位女孩子,我旁邊的那位先生因為下一站要下車,所以主動站起來,把自己的座位讓給了她。那女孩說了聲「謝謝」就坐下來,態度很沉默,心事重重的樣子。旁邊的先生主動的問她:「你看起來好像不太高興?」女孩子抬起頭來勉強的笑笑,說她現在正在找公寓,找了好幾天都沒著落,有點沮喪……那先生便隨聲地安慰她說,是啊,在曼哈頓找房子是很困難,不過總會有辦法的,一切都會好起來的……兩個人就這樣你問我答的,先生不停的安慰那個女孩,為她打氣。女孩子的臉上漸漸的露出了笑意,把心事傾吐出來,顯得輕鬆多了。下一站很快到了,那位先生笑意盈盈的對女孩說了句「Good Luck!」,提著皮包下了車,消失在茫茫的人海裡。素不相識的兩個人,幾分鐘的相遇,不多的幾句話。然而,那種淡然而又真誠的關懷,卻如香茶一樣的沁人心脾,這一場談話和它帶來的溫暖的感覺,令旁邊的我由衷感動,久久難以忘懷。從此我開始深刻反省自己曾經的冷漠,如果下一次回北京,再乘地鐵,我一定要對周圍每一個陌生人真誠的微笑!
不過,紐約的地鐵也有很可怕的時候。我就遇上過一回。那天乘地鐵去上城,因為不是上班高峰,車廂裡人不是很多。中途上來了一個黑人,穿一身破牛仔褲,一上來就眼露凶光,嘴裡面不停的罵。我抬頭看了他一眼,他朝我猛一瞪眼,嘴裡又一陣嘟嚕,嚇的我趕緊低下頭,大氣都不敢出一聲(我真的不敢說他身上有沒有帶槍呢!)。車廂裡其他人開始也挺緊張,不過後來就放鬆了,任他罵去,也不抬頭看,也不理他,大家集體作旁若無人狀。那黑人嘴裡一直都沒停,最後看「無人喝采」,大概自己也覺得沒趣,終於揀了一個車站下去了,臨走前對著全車人聲嘶力竭的大吼一聲「Fuck you all!」,頭一甩,大搖大擺的踏出了車門,真是駭的人目瞪口呆!這事真令人後怕,它是我的紐約之行唯一的陰影。可現在想想倒覺得挺有趣。不管怎麼說,哈萊姆區的利害,也算有驚無險的領教了,並不是每一個旅行者都有我這樣難得的機會啊!
中央公園
有一句話說得好:「If you want to see New York, you walk.」我對此深感贊同。在紐約短暫的行程中,我曾花了整整一天時間,專門在曼哈頓島上走路。我的出發點是上城110街附近的中央公園北門,終點是 35街的麥迪遜花園廣場,在閑逛了一天之後,從那裡乘火車回到新澤西朋友的家裡。
中央公園是我的最愛。這是我見過的最漂亮的公園,其大其美令人嘆為觀止。它從110街一直延伸到59街,幾乎佔據了曼哈頓整個的中城。在帝國大廈上向北俯瞰,最大的一片中央地帶都是鬱鬱蔥蔥的樹木和湖泊,所有的建築物都分布在兩邊。比如著名的大都會博物館,就跟中央公園緊挨著,沿著公園的一個入口就可以直接進到裡面去。說到這裡不得不佩服曼哈頓規劃者們的長遠目光。在這個全世界地皮最昂貴的地方,能夠留出這麼一大片的面積做公園,的確手筆不凡。而且從各個方面考慮,這招都絕對高明:從環境上講,中央公園就是曼哈頓的肺,負責為這個喧鬧的城市提供新鮮的空氣;從生活上講,這個大而幽靜的公園為奔波忙碌的人們提供了休憩的最好場所,並且吸引了無數的旅行者,紐約增添了無窮的魅力;從商業上講,公園優美的環境使得中城的地皮貴為天價,所以雖然它的佔地使地產商們少蓋了很多房子,可錢一點都不少賺。
中央公園是完全免費的,不需要任何門票。因為面積太大,還沿東西方向開闢了幾條橫貫的小路,可以跑車。從北門一進入便是一個不小的湖,湖裡有很多水鳥。我去的時候是三月,那裡還是冬天,空氣裡帶著深深的寒意,湖水還沒有解凍,樹枝也是光禿禿的。較之春夏,這裡比以往蕭瑟了好多,但寂靜中也有一份特別的美。
這裡有人工修剪的園林,也有天然野趣的山坡。滿園遍植著高大的樹木,據說這裡的樹很有名,很多都是珍希品種。從高大的樹幹,無葉但是繁密的樹枝,可以想見春天裡那份生機勃勃的景象。園中又套著很多小花園,優雅而蔥蘢,隨處可見噴泉和小雕塑,有一個三美神的青銅雕塑噴泉特別精緻,完全是件絕美的藝術品!
中央公園裡有好幾個湖泊,最大的一個是reservoir湖,佔據了整個公園大約四分之一的面積。湖的旁邊是很清幽的林蔭小道,很多人沿著這裡騎自行車和跑步。我去的那天,公園裡的人不多,看上去也不像是專門的遊客。有牽著手散步的老夫婦,有騎自行車的中學生,有嬉戲的母親和孩子,還有玩雜耍的小丑,拉琴的流浪漢……在接近南門入口處,還有一個天然溜冰場,吸引著很多人光臨,構成了冬天特殊的一景。這裡不但有自然風景,也有人文風物。名人雕塑和古代文物隨處可見。特別是南門入口處寬廣的林蔭道上,整齊的列著一排文化巨人的雕塑。貝多芬,蓬斯,伏爾泰,愛因斯坦……涵蓋了社會生活的各個層面,為公園增添了濃重的文化氣息。我還在一個不怎麼起眼的角落裡發現過一座公元前的古埃及石碑,上面刻滿了楔形文字,令人悠然而發思古之情。
我就這樣不停地走啊走,走累了就找個長椅坐下來,舒展舒展雙臂,閉上眼睛深深的呼吸著清冷而新鮮的空氣;或者找一個小餐廳要一份三明治,一杯咖啡,坐在露天的餐桌上,邊吃邊看周圍人來人往。頭頂是湛藍的天,極目望去,四周的一切都沐浴在燦爛的陽光下。那一刻我感到這個世界是如此的美好,我的心被一種安靜而愜意的感情包圍著。在這座美麗的中央公園裡,我快樂的的體味著,欣賞著紐約的另一面:優雅的,田園的,單純的,詩意的另一面。
百分之五的魅力
有一次跟國內的同學在MSN上聊天。她問我,美國城市裡面那一座最破?我對她說,紐約。她說你少開玩笑,我說我沒有,我說的是真的。
我沒有騙她。紐約確實是座很破爛的城市,破得讓你無法想像。從拉瓜迪機場下來,穿過女皇區往曼哈頓走,那一路的景象直驚得我目瞪口呆。美國的城市我去過的也不少,不論是大城市還是小城鎮,最大的特點就是乾淨整潔,環境優美。可此時呈現在我眼前的怎麼也不像一個美國城市慣有的面貌。那時候是初春,殘雪還沒有消盡,公路上的雪全是黑色的。周圍那一幢幢破敗的樓房好像剛經歷了一場火災,全被熏的黑乎乎,髒兮兮的,玻璃不是殘缺不全就是落了一層灰,也不知道裡面有沒有人住。還看到了一段地鐵線的地上部分,我的媽呀!這麼破的車廂還能跑?要擱北京早被送到廢鐵站去了!
這就是紐約?我一遍遍自問:這怎麼會是紐約?
在這座城市走馬觀花的轉了幾天後,我終於明白了:那個印象中的紐約,金碧輝煌光芒四射的紐約,只存在於曼哈頓中城和下城一小塊的彈丸之地,而其他絕大部分地區都比較破敗凋敝。當然,多數地區會比機場那條路上看到的好,但紐約的整體市容確實不敢恭維。如果在全國範圍內來個評比,紐約名列全美最「髒亂差」城市榜首,我一點都不會感到奇怪。
可紐約的魅力也正在於此:哪怕它百分之九十五的面積都破爛不堪,那剩下的百分之五,卻如同最昂貴的鑽石一樣,向全世界散發著奪目的光芒,吸引著這個地球上所有角落的人向她聚集,向她進發。第五大道,時代廣場,華爾街……對於紐約的居民來說,它們只是一條街道,一個每天都要經過的很普通的地方。可對於沒到過這個城市的人們而言,他們卻是世界著名的景觀,是千千萬萬人心中的憧憬和美夢。
第五大道
從中央公園的南門出來,繼續往南走不遠就是第五大道,紐約最繁華的地方。回想起來,中國美國,我走過的所有街道中,只有兩條讓我感覺不像是人間:一條是賭城拉斯維加斯那條到處歌舞昇平,燈火輝煌的大道。這條街上的行人已經沒有了職業差別,全都是專門跑來縱情狂歡的大玩家。玩!忘掉一切,拚命的玩!這裡好像是世外樂園,除了歡聲笑語的人群,各種各樣好玩的節目以外看不到任何其他的東西。所以從功能上說,拉斯維加斯大道與其說是一條街,不如說是個大遊樂場。把它修出來不是為了走路,就是專門讓人過來玩的。
另一條不像人間的街道就是紐約第五大道。它倒還是一條很實用的街道,說它不像人間是因為它實在是太繁華了,富麗堂皇的足以令每一個初次踏上它的行人頭暈目眩,心醉神搖。
令人頭暈的最大原因就是這裡樓高。我蹲在地上,高舉著相機,用盡最大努力,取景器也只能夠到對面那座樓的中間部分。很多高樓都是玻璃外殼,陽光照在上面,反射著耀目的金光。由於這裡多的是名牌店,許多樓身還掛著華麗無比的巨幅廣告。這麼多高樓櫛節比鄰,大街上更是車水馬龍,行人如織,匆匆的步伐彷彿這個城市高速的生活節奏。摩天的樓,熱鬧的街,滿眼的珠光寶氣……走在這裡,你會領悟到「紙醉金迷」這個詞的真正含義。
街旁的櫥窗裡擺設著各種名牌手錶,珠寶,香水,絲巾……可我只有「window shopping」的份。一路走,一路任滿櫥窗的光芒如流星劃過眼際。在這條街上,我的腳步不知為何是那樣的快,甚至沒想到停下來進到哪個店裡去看一眼。想想加州的比弗利山莊,也是最昂貴的名牌集萃地,可那裡的商店都是很些很可愛的小店舖,最多不超過兩層。街道也是很漂亮的,有點歐洲風味的小街。那是個能讓你穿著拖鞋悠閑漫步,自由自在的享受加州陽光的地方。當然你也會像那些好萊塢明星一樣,信步踏入一家名牌女裝店,儘管裡面的東西貴得嚇人,可並不妨礙你開心的東看西看,甚至試穿幾件衣服,盡情享受一下西裝革履的waiter先生們最慇勤的服務,然後很有風度的說一句「Thank you very much」,一片雲彩都不帶的揮手告別。
可第五大道卻不一樣。它沒有加州那樣的親切舒服,它快速的節奏更是決不允許你閑庭信步的逛悠。這裡的一切都不由自主的給你一種威嚴,一種壓力,時時讓你意識到自己的微不足道。所以那一道櫥窗的距離,會讓你覺得如此之遠,讓你清楚的明白那是個不屬於你的地方。與此同時,周圍的人群,車流,不由分說的把你這個旅遊者也捲到了這城市奔騰不息的洪流之中,讓你情不自禁的加快腳步,走,快快的走,不作絲毫停留。
然而奇怪的是,走在這裡,儘管我比在哪裡都充分的意識到了自己的渺小,可心裏卻有說不出的快樂。我的整個身心被一種奮發向上的精神鼓舞著。在熙熙攘攘的人群裡抬頭望望天空,我突然覺得自己廣闊天地大有作為,未來一片光明……「紐約既不是地獄也不是天堂,是戰場!」《北京人在紐約》裡的一句話,不經意間悄悄的滑過腦際。想到這裡,我不禁越走越有勁頭,越走越有精神!
那一刻我終於明白了紐約的魅力所在:她以她巨大的激情感染著你,她以她眩目的光彩激勵著你,她以她廣闊的包容力給你自由,她以她高速的生活節拍給你壓力。她讓你覺得小人物也可以有自己的夢想,並給你動力去實現夢想……
能賦予人夢想的城市無疑是最有吸引力的。紐約當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