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7-09-06 20:35:05作者:廖祖笙
這次的京城之行,使我見識了更多的人間苦難,當然也看到了不少像水蜜桃一般"幸福"的笑臉。歡笑在我的記憶中並不陌生和遙遠,在天塌地陷之前,我一家三口也如街上的部分人群一般,把"幸福"常常歡愉地寫在臉上。那些在上訪的路上苦苦掙扎,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大量訪民,在踏上這條不歸路之前,或也大抵如此。"幸福"裝在當今中國這個雜亂無章的大籮筐中,猶如一粒鳥卵,一磕即破,一擠就碎。
在家破人亡之前,我側身在城市的一角,也曾"幸福"地迎接日升日落,也曾以為天是藍的,地是綠的,然而不是。而今的我夫婦倆慘痛得如同祥林嫂,生活的全部,竟成了日日念叨被狼吃了的阿毛!
活在時下的中國,國人更多的時候只能是自求多福。不要以為有了"人民政府",有了五臟俱全的司法機構,有了相對健全的法律條文,你的"幸福"和各項基本權利就有了充分的保障。在一黨獨大的國家,在民主監督宛若黃金般缺稀的"和諧社會",在物慾被激發到了極致的時代,你在人海裡穿行,其實還不如蝸居在莽林荒野中來得安全。在深山老林中山民不幸葬身虎口,罹難者至少還能剩下一副骨架;在人吃人的地帶裡,邪惡勢力吃人則是不吐骨頭!就是埋葬一捧骨灰,逝者的家人也得脫去一層皮。你為何經年累月活得如同負重的老牛?因為利益集團常年守候在人民必經的路口,一路人馬叫吃人,一路人馬叫盤剝。
棲身山野,在猛獸扑來時你能奮起反抗;在現代都市中"幸福"地苟活著,你只有任人宰割和欺辱的宿命,而且還不能有任何實質性的反抗。你不想淪落成一介訪民,不想丟失你"幸福"的生活,那麼你就得日日燒高香,祈盼你祖傳的產業千萬別被"城市建設"給盯上,否則你便無可避免要遭到變相的掠奪;你不想被看病難、上學難、買房難的三座大山給壓垮,那麼你就得切記自身絕非萬物之靈的人類——你不過是一隻苦命的工蜂,假若無權無勢,你就永遠處在利益分配鏈條的末端,直到被GDP的"連年增長"榨干你最後一滴血汗為止;不要抱住"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的"腐朽"觀念不放,在一個強權社會裏,還有多少社會成員和社會機構能真正同你講理?人家比的是誰的拳頭更大,誰的槍桿更硬,誰的關係更鐵……你不服,你上訪,你上訴,結果你轉瞬就悲哀地發現,沒有真正主持正義的機構存在,有的只是幾座權當擺設的荒廟,荒廟裡有幾個酒肉和尚,日復一日陪著"賤民"們玩兒一個叫"上訪"的遊戲!你得為著討一個公道,把自己變成一個皮球,任人從球場的左邊踢向右邊,等待;而後再被人從球場的右邊踢向左邊,再等待……如此反覆,直到耗盡餘生。
當今中國掛著一個"和諧盛世"的金漆招牌,實為千年未見之亂世!當代百姓不僅承受著前所未有的生活重負,面臨的也是一個從未有過的官僚體制。"封建社會"的百姓有冤,哪怕半夜在衙門口擊鼓鳴冤,知縣或知府也得屁滾尿流披衣起床,升堂斷案;而今的官僚得益於所謂的"上訪"制度,終年無需擔心哪個草民"膽敢"擾其清夢。君不見而今的"衙門"口永遠崗哨林立,同訪民打交道的,也總是信訪局內那幾個沒有實權卻"包治百病"的"華佗"和"李時珍"?昔時楊三姐告狀,畢竟還能遇上一個願意沽名釣譽的楊廳長,而今是連沽名釣譽的官員也難覓了。"盛世"的官員,更講求的是實惠。
不要又拿"司法獨立"來自說自話, "新中國"建國至今,何時有過真正的"司法獨立"?在某些官匪橫行的地帶,喪盡天良的官僚為了自身的加官晉爵、中飽私囊,已儼然成為法律的化身,正以"中國特色"的名義奴役人民,正以"穩定"的藉口強暴民心、迫害良善!他們依靠謊言和暴力稱霸一方,使基層政權實質上已陷於癱瘓的狀態!這些年來,形形色色的司法腐敗,我們見識得還少嗎?當法律的屏障頻頻失守於權錢交易,或屈服於無良官僚的頤指氣使,或在統一宣傳口徑面前噤若寒蟬時,無權無勢的民眾除了自求多福,在這樣的生存情景裡還能巴望些什麼?
"貪官污吏就有一把,真正為百姓辦事的官員就沒幾個。"這是一些百姓的"粗話",同時也是部分區域官場真實的寫照。官場面目全非的變異,既是百姓災難的開始,物極必反時,也將會是社會大變革的一個前奏。當一方政府不能承載公共信仰,不能再扮演政府本該扮演的角色時,便也猶如喪失了公信力的信託所,在人心中已然倒閉。政府一旦背離人民,凡事只念及自身"形象"或利益,人民置身在它的統治下,就只能自求多福,比生活在沒有政府的時代還要糟!
在這個人民只能自求多福的時代,一個無辜少年噴濺的鮮血、消逝的生命非但沒有改變這世道一分一毫,反而令邪惡勢力變得更加狂妄和囂張。如果說廖夢君的鮮血從某個視角而言尚且不至於白流,那就是印證了這世道的倒行逆施——所謂"和諧盛世",非但沒有像其自吹自擂的那樣,取得可喜可賀的進步,相反一再出現令人瞠目結舌的倒退。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觀賞性是如此之強,搬出前人幾十年前寫下的文字,拿來評說這所謂的"盛世",我看也還恰如其分——
"二十年來,尤其是最近幾年,我們天天見的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政府所頒布的法令,其是否為人民著想,姑置不論。最使人憤慨的是連這樣的法,政府並未遵守。政府天天要人民守法,而政府自己卻天天違法。這樣的作風,和民主二字相距十萬八千里!所以民主云云者是真是假,我們卑之無甚高論,第一步先看政府所發的那些空頭民主支票究竟兌現了百分之幾?如果已經寫在白紙上的黑字尚不能兌現,還有什麼話可說?所以在政治協商會議開會以前,我們先要請把那些諾言來兌現,從這一點起碼應做的小事上,望政府示人民以大信。"(《新華日報》1946年2月1日)
"這次慘案卻證明基本人權無保障……政府當局亟須反省。"(《新華日報》1945年12月11日)
……
這個所謂的"盛世",到底要讓人民自求多福到幾時?
無數訪民的血淚,昭示著藐視人權、愚弄人民的體制必須有所改變!只有實行三權分立,對媒體全面實行開放,讓零成本的民眾監督確實到場,中國的官場面貌和人權狀況才可能有大的改善。否則,別說十七大即將"勝利召開",就是十八大、十九大、二十大也接著"勝利召開",民眾的生存狀況也仍將是奉行故事。
人在中國,自求多福,此乃中華民族之大悲,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