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7-08-16 06:44:11作者:秋風
地方黨委換屆已基本結束,此次地方換屆的一個重要內容是「減副」,即減少副書記配置。如何安置這些減下來的副書記,成了有關部門煞費心思的一件大事——說實在話,在我看來,這實在是一件奇怪的事情。
在皇權專制時代,所有人都為皇帝打工,都是只能執行上級命令的行政官吏。這些人以做官為一個謀生的職業——當然,這是個利潤相當豐厚的職業,為了獲得這份職業,人們可以獻出畢生的時間,可以在科舉考試中瘋狂作弊,可以籌措資金賄買。
現代政治與此不同,出現了一個政治家階層,比如各級代議機構的議員、各級政府的行政首長及與行政首長共進共退的行政官員,以及政黨官員。他們在很大程度上以當官為副業,能否當官,完全取決於選舉的結果。被選上就當官,沒被選上就仍然是平民,該幹什麼幹什麼去,政府並不管他的生計。而他自己也本來就有生計。當然,即使不擔任官職,他仍然可以繼續從事政治活動,只是他此時已不再由政府掏錢供養了。
在這種制度下,政府不能隨便解雇他們,而且他們失業之後還需要政府安置的,這就是政府所雇佣的公務員或文官。他們就跟公司員工一樣,靠這份職業吃飯。他們甚至可以組織工會,如果政府對他們不公,就可以罷工,比如法國的公務員們就罷過工。
這就是現代政治的巧妙之處:在台面之下活動、權力較小的普通公務員可以終生任職,而在台面之上、掌握較大權力的官員們,卻必須是權力的臨時工。政治家當然都是以政治為職業,但他們卻不能以政府為職業,不能以當官為職業。
中國也建立了公務員制度,但這個公務員制度十分具有中國特色,在於它根本沒有區分「政務官」和「事務官」,把所有在政府裡面幹活的人,都一鍋燴地稱為「公務員」。選舉產生的正副省、市、縣、鎮長及由選舉產生的行政首長任命的部長、廳局長,以及正副書記,都被籠統地歸入「公務員」範疇中。
這帶來了一個嚴重的後果:不該由政府安置的人也變成政府的負擔。按照法律的規定,正副市長、縣長、鎮長由人大選舉產生。按照選舉的邏輯,官員必須對自己的行為承擔全部責任。假如人大選舉他,他自然就可以繼續任職,繼續當官,享受當官的一切好處。假如人大不再選舉他們,那就說明,民眾根本就不需要他的公共管理才能,他就該痛痛快快地捲鋪蓋回家,該種土豆就去種土豆,該做生意就去做生意。但現在,他們都成了跟普通公務員沒有區別的職業官吏。
這恐怕只能說明一點:這些職位,是由上級授予的。職位的來源不同,官員的人事、福利制度安排就會兩樣。民眾可以對官員十分絕情,但上級必須靠下級的忠誠來維持官僚體系的有效運轉。獲得忠誠的最有效辦法就是終身雇佣。因而,官員一旦進入公門,就終生享有當官的資格。並且,人人都盼望沿著科層體系一路升上去。
因為司空見慣,所以人們幾乎不覺得下面的事情其實根本上是自相矛盾的:選舉產生的縣、市長們竟然還有「升遷」一說!就好像在一家公司裡面,員工當然有升遷一說,但談論董事長的升遷就是十分離奇的事情,除非這董事長不是自己出錢的董事長。選舉產生的政治官員只能通過更大範圍的選民的選舉,在更大範圍內施展才華,而不需要任何人提拔。但在中國,好好的縣長,任期未到,就可以被「調」到市政府去當副市長。
這樣的體制自然導致官員終生靠政府發錢、發福利生活,則官員規模必然呈現出剛性膨脹的趨勢。古代的社會危機往往源於財政危機,而財政危機的根源恰在於官員規模日益膨脹,因為,這是一個只進不出的體系。只要進了政府的門,政府就必須對其終生的福利承擔責任。這樣的優厚待遇,又讓當官具有十分致命的吸引力,因此,人人爭相擠進政府大門。相對於社會的需求及財政承受能力,官員總是過多。
當官者之所以能上不能下,也不能退,因為他根本就不是生活在一個官員是「臨時工」的體制中。
── 原載 獨立中文筆會
在皇權專制時代,所有人都為皇帝打工,都是只能執行上級命令的行政官吏。這些人以做官為一個謀生的職業——當然,這是個利潤相當豐厚的職業,為了獲得這份職業,人們可以獻出畢生的時間,可以在科舉考試中瘋狂作弊,可以籌措資金賄買。
現代政治與此不同,出現了一個政治家階層,比如各級代議機構的議員、各級政府的行政首長及與行政首長共進共退的行政官員,以及政黨官員。他們在很大程度上以當官為副業,能否當官,完全取決於選舉的結果。被選上就當官,沒被選上就仍然是平民,該幹什麼幹什麼去,政府並不管他的生計。而他自己也本來就有生計。當然,即使不擔任官職,他仍然可以繼續從事政治活動,只是他此時已不再由政府掏錢供養了。
在這種制度下,政府不能隨便解雇他們,而且他們失業之後還需要政府安置的,這就是政府所雇佣的公務員或文官。他們就跟公司員工一樣,靠這份職業吃飯。他們甚至可以組織工會,如果政府對他們不公,就可以罷工,比如法國的公務員們就罷過工。
這就是現代政治的巧妙之處:在台面之下活動、權力較小的普通公務員可以終生任職,而在台面之上、掌握較大權力的官員們,卻必須是權力的臨時工。政治家當然都是以政治為職業,但他們卻不能以政府為職業,不能以當官為職業。
中國也建立了公務員制度,但這個公務員制度十分具有中國特色,在於它根本沒有區分「政務官」和「事務官」,把所有在政府裡面幹活的人,都一鍋燴地稱為「公務員」。選舉產生的正副省、市、縣、鎮長及由選舉產生的行政首長任命的部長、廳局長,以及正副書記,都被籠統地歸入「公務員」範疇中。
這帶來了一個嚴重的後果:不該由政府安置的人也變成政府的負擔。按照法律的規定,正副市長、縣長、鎮長由人大選舉產生。按照選舉的邏輯,官員必須對自己的行為承擔全部責任。假如人大選舉他,他自然就可以繼續任職,繼續當官,享受當官的一切好處。假如人大不再選舉他們,那就說明,民眾根本就不需要他的公共管理才能,他就該痛痛快快地捲鋪蓋回家,該種土豆就去種土豆,該做生意就去做生意。但現在,他們都成了跟普通公務員沒有區別的職業官吏。
這恐怕只能說明一點:這些職位,是由上級授予的。職位的來源不同,官員的人事、福利制度安排就會兩樣。民眾可以對官員十分絕情,但上級必須靠下級的忠誠來維持官僚體系的有效運轉。獲得忠誠的最有效辦法就是終身雇佣。因而,官員一旦進入公門,就終生享有當官的資格。並且,人人都盼望沿著科層體系一路升上去。
因為司空見慣,所以人們幾乎不覺得下面的事情其實根本上是自相矛盾的:選舉產生的縣、市長們竟然還有「升遷」一說!就好像在一家公司裡面,員工當然有升遷一說,但談論董事長的升遷就是十分離奇的事情,除非這董事長不是自己出錢的董事長。選舉產生的政治官員只能通過更大範圍的選民的選舉,在更大範圍內施展才華,而不需要任何人提拔。但在中國,好好的縣長,任期未到,就可以被「調」到市政府去當副市長。
這樣的體制自然導致官員終生靠政府發錢、發福利生活,則官員規模必然呈現出剛性膨脹的趨勢。古代的社會危機往往源於財政危機,而財政危機的根源恰在於官員規模日益膨脹,因為,這是一個只進不出的體系。只要進了政府的門,政府就必須對其終生的福利承擔責任。這樣的優厚待遇,又讓當官具有十分致命的吸引力,因此,人人爭相擠進政府大門。相對於社會的需求及財政承受能力,官員總是過多。
當官者之所以能上不能下,也不能退,因為他根本就不是生活在一個官員是「臨時工」的體制中。
── 原載 獨立中文筆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