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7-08-04 11:00:49作者:
企業軍轉幹部就落實政策向煙臺市領導反映匯報的幾個問題
敬愛的煙臺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領導:
現就我市落實軍轉幹部政策的幾個問題向您反映和匯報如下。
自上世紀九十年代我市發生企業軍轉幹部維權上訪以來,由信訪到人員上訪,由個體上訪到群體上訪,由在本省市上訪到千里迢迢進京上訪,由和諧接待上訪到堅決打壓阻止上訪,直到這次我市2000多名軍轉幹部集體到人大上訪。應該說企業軍轉幹部自願行動起來的、持續十多年之久的維權上訪,有理、有據。上訪行動震驚全國,影響了整個社會。
企業軍轉幹部頑強的維權上訪行動,得到了社會各界的關注、同情和熱情支持,人們以敬佩的心情,高度讚譽這場影響最為深刻、最為關注、最為感人的維權上訪行動。
眾所周知,軍隊是一個特殊的武裝集團,這個武裝集團所擔負的使命及其所具有的特殊性就在於軍人流的是血、犧牲的是生命,為的是大家,是國家。鞏固的國防關係到中華民族的安危。
由於軍人所具有的這一特殊性,因此,在現役軍官退役後,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就其轉業後的「身份」和「待遇」問題在政策上作出了十分明確的承諾,全國人大專門立法,從法律上做出了保障。其基本原則和基本精神是軍隊幹部是國家幹部,軍隊幹部轉業後應享受與地方相應職務幹部的政治、經濟待遇及退休待遇。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年復一年下文重申這些規定和承諾,至今我們沒有看到有否定上述承諾或宣布上述文件廢止的文件和法律。
現役軍官退出現役轉業地方工作,被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統稱為軍轉幹部。因此,軍轉幹部本來是一個整體,一個稱謂,一個同樣的法律保障,一個同樣的轉業安置政策和待遇承諾。但令我們萬萬沒能料到的是:這個同根生的整體,卻居然被人為地拆散,把他們區分為兩種不同性質的群體,即:國家公務員軍轉幹部和企業軍轉幹部,對他們實行兩種不同的政策,使他們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相差懸殊,並把它歸結為 「改革」的成果,強制性地要企業軍轉幹部「正確對待」。
企業軍轉幹部上訪,就是為了要求重新落實和恢復被國家有關部門強權錯誤否定的、曾經由《軍官法》保障的、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文件歷年來反覆承諾的軍轉幹部的國家幹部身份和待遇,就是為了維護國家法律尊嚴和中央軍轉幹部安置政策的權威和誠信,就是為了徹底糾正政府部門在執政中的違法違紀行為,就是為了維護企業軍轉幹部自身的合法權益,為構建和諧社會而努力。
企業軍轉幹部維權上訪的法律依據是《兵役法》、《國防法》,《軍官法》,特別是《軍官法》中 「軍官是國家工作人員的組成部分」這一法律定義;其政策依據是自建國以來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歷次申明的,至今仍未宣布廢止的「軍隊轉業人員的待遇,以不降低其在軍隊原來享受之待遇為原則」的這一原則。
「解困」政策不能代替軍轉法律法規和軍轉政策的全面落實,它只能是解決企業軍轉幹部暫時困難的權宜之計,而不能把它作為長效機制。以「解困」政策代替軍轉政策的全面落實,無視國家法律的存在,是有法不依的典型;無視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軍轉幹部安置政策,是中央的政策出不了中南海的具體體現,永遠解決不了企業軍轉幹部的上訪問題。
一部《教師法》很快就確保了企業教師群體與社會教師隊伍待遇上的一致,可為什麼一部《軍官法》就不能確保全體轉業軍官的安置政策待遇相一致?難道對國家法律還有取捨歧視之分?
尊重歷史,妥善解決;尊重法律,依法行政;尊重事實,兌現承諾。這才是安定企業軍轉幹部,穩定社會,建設和諧社會之必須。
我們這次較大規模的集體上訪市人大,要求與市委書記、市人大主任、煙臺警備區第一書記孫永春同志對話,就是為了將企業軍轉幹部的上述肺腑之言面陳孫書記,請求市委從黨管武裝的角度,市人大從立法和監督執法的角度,市政府從依法行政的角度,去積極認真地反映和解決企業軍轉幹部合情、合理、合法的訴求,雖然有些事情不是煙臺能說了算的,但積極認真地向上級反映能做得到吧?本市職權範圍內可以解決的事情能做得到吧?
我們有如下具體請求:
一、如實地而不是虛假地向上級反映我們要求全面落實軍轉幹部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合理訴求,徹底解決企業軍轉幹部在政治上和經濟上受到的不公平、不公正待遇的問題。
公平、公正是建設和諧社會的必要條件。我們和其他的軍隊轉業幹部一樣,從軍期間,也流過血、流過汗,也把最珍貴的青春獻給了國家。可就是因為我們是在1950年∼2000年期間脫下軍裝的,並且服從組織分配走上了企業這個建設祖國的第一線,就因此被剝奪了國家幹部身份,使經濟待遇比同類人員低了好幾倍。這種不是根據貢獻和資歷,而是僅僅憑著轉業的年代和轉業分配去向,就決定了我們的政治地位和經濟待遇,使我們成了社會上的弱勢群體,要靠「解困」、 「救助」來維持生活的做法是非常不合理、非常不公平、非常不公正的。
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以及山東省、煙臺市都曾頒發過一系列安置軍隊轉業幹部的文件,其核心精神都是「按照與其原軍隊職務相對應的地方幹部職務等級」享受各種待遇。但有關部門就是不予落實,這到底是為什麼?因此,我們要求恢復企業軍轉幹部的政治地位和經濟待遇以及退休待遇,完全是合情、合理、合法的。部分事業改企業化管理的單位的軍轉幹部也提出了和企業軍轉幹部相同的問題,我們認為是有道理的。
二、從根本上解決企業軍轉幹部住房難的問題
按照中央的軍轉安置政策,在軍隊幹部轉業時,應當按照部隊職務安排相應的住房,但這一政策在不少人身上並未落實。目前企業軍轉幹部中,不少同志仍然租住部隊的房子,有的花高價租住社會的房子,有的花市場價買了房子,還有不少同志雖分配了住房但面積遠未達到應當享有的標準。我們要求落實軍轉安置政策的承諾,從根本上解決住房難的問題。
三、從根本上解決企業軍轉幹部看病難的問題
由於部隊執行的是作戰、訓練、搶險救災等急難險重任務,給個人身體造成了極大的傷害。目前大多數企業軍轉幹部、尤其是退休人員,年大體弱,看病難,吃藥貴,花費巨大,僅憑現在二、三十元的醫療帳戶金,根本無濟於事,有的甚至沒有醫療帳戶金。由於社會醫療統籌的報銷比例低,許多人因病造成極大的家庭困難,有的家庭為此負債纍纍,甚至個別人因為經濟上和精神上的壓力巨大而走上絕路,釀成悲劇。我們要求按照機關軍轉幹部或自主擇業軍轉幹部的辦法解決看病難的問題
四、切實解決「解困」政策落實不到位的問題:
(1) 「兩個平均數」延遲發放的問題。「兩個平均」是「解困」政策的重要內容,但這一政策並未足斤足兩的落實。近兩年發放的「兩個平均數」都是按照上年或前年的數額發放的,去年的平均數至今未做調整,現在發的是2005年的「平均數」,在發放時間上差了一年半還多,這是非常不合理的。我們要求及時調整數額,補齊這幾年所欠發的差額。
(2)部分軍轉幹部「三拖欠」未徹底解決的問題。解決「三拖欠」也是「解困」政策的重要內容,但這一政策並未得到全面落實,有些同志的工資拖欠問題至今未完全解決。我們要求有關部門做一次認真地調查,解決這一問題。
(3)增加「解困」資金使用情況透明度的問題。國家和地方財政每年都下撥一定數量的資金,用於軍轉幹部解困。我們要求對此項資金的使用情況,予以審計和公布,增加透明度。
五、認真解決煙臺市有明文規定的退休補償和福利待遇沒落實問題
退休補償、補貼是:
(1)一次性住房資金補償問題;
(2)獨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養老補助問題;
(3)部隊職務補貼。
福利待遇(見付表),如:
35%的住房補貼問題;煤、暖氣投資及住宅取暖補助問題;節假日生活補助問題;等等。
以上退休補償、補貼和福利待遇政府有明文規定,由財政拿錢的都能落實。推給企業的普遍落實不好,或根本沒有落實。改制後的企業,有的是沒有能力發,也有的是有能力也不發。我們要求,除國家控股的大型壟斷企業可以由企業發放以外,其他的統統由財政發放。只有這樣,政策才能落到實處,希望政府不要踢皮球了。
六、正確對待企業軍轉幹部的上訪問題
要求有關領導和職能部門嚴格落實《憲法》、《黨章》和《信訪條例》的有關規定,正確認識和處理軍轉幹部的來信來訪,不應以任何手段對信訪人員進行打壓、監控。暢通信訪渠道,及時、正確的處理企業軍轉幹部所反映的問題,應當解決的應及時給予解決,暫時不能解決的要說明原因,並積極創造條件解決,需要向上級反映的要及時向上級反映。對軍轉幹部的問題應當如實向上匯報,不能報喜不報憂。
七、企業軍轉幹部參加黨組織生活問題
目前大多數企業因改制、破產等原因,企業黨組織已形同虛設,絕大多數退休、離崗的軍轉幹部已長期無組織生活可過。為了增強企業退休、離崗軍轉幹部的組織觀念,我們申請建立企業退休、離崗軍轉幹部共產黨組織,以片區成立黨支部、劃分黨小組;要求及時傳達學習黨和政府的有關文件並請市委派員領導企業退休、離崗軍轉幹部黨組織,指導工作,加強溝通,及時反映我們的訴求。
我市是一個美麗的沿海開放城市。改革開放以來,GDP幾乎每年都有兩位數字的增長;我市又是一個多次榮獲「雙擁模範城」稱號的城市。面對成為弱勢群體的國企軍轉幹部,市政府雖然也出臺了一些相應的「解困」措施,但是在全面落實軍轉政策方面,與我市的經濟發展速度和獲得的榮譽稱號相比還很不協調。我們衷心希望我市能在這方面帶個好頭,讓我們這些共和國的衛士、經濟建設的骨幹也能享受到改革開放和經濟發展帶來的成果。
煙臺市企業軍轉幹部
2007年7月26日
煙臺市2000餘名軍轉幹部依法上訪市人大
(煙臺軍轉干7月17日訊) 今天上午,煙臺市區及所屬縣市區的2000多名企業軍轉幹部,冒著酷暑,到市人大常委會門前上訪,要求與市委書記、市人大主任、煙臺警備區黨委第一書記孫永春同志對話,要求市人大依法履行職責,監督市政府落實軍轉幹部政策。
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對妥善安置軍轉幹部,有一系列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其基本原則和基本精神是「軍隊幹部是國家幹部」,軍隊幹部轉業後應享受與地方相應職務幹部的政治、經濟待遇及退休待遇。但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拒不落實上述政策,他們以「解困」政策代替軍轉政策的全面落實,並且「解困」政策也沒落實到位。十幾年來,企業軍轉幹部多批、多次上訪市政府,都未給予認真解決。為了維護國家法律法規和中央軍轉政策的連續性和嚴肅性,維護黨和政府的權威,構建公平、公正的和諧社會,維護企業軍轉幹部自身的合法權益。因此,他們齊聚市人大維權。
參加今天上訪維權的大部分是六、七十歲以上的老人,有的身患絕症,或身有傷殘,是坐著輪椅來到維權現場的。軍轉幹部打著「堅決要求落實軍轉幹部政策」、「事業單位軍轉幹部要政策要飯吃」的橫幅,長達50多米、寫有「想當年血濺疆場保國防吾輩光榮,而如今含淚維權討公道國之悲哀」的白色長捲上,密密麻麻的簽滿了全市近萬名軍轉幹部的名字。
大家集體學習《憲法》、中央《關於進一步加強新時期信訪工作的意見》,堅持依法維權,齊聲高唱《我是一個兵》、《三大紀律八項注意》等歌曲。秩序井然,歌聲嘹亮,受到了廣大市民的理解和廣泛支持。
煙臺市政府及公安機關,對這次上訪如臨大敵,出動了56輛警車和200多名警察。特別是福山區政府,昨天在得知軍轉幹部要到市人大上訪的消息後,立即召開會議,分兵把守,把所有企業軍轉幹部監控了起來,並在車站、路口嚴密盤查,致使數百名準備上訪的軍轉幹部被攔截在各縣市區,未能如願表達他們合理、合法的訴求。
這次上訪持續了三個半小時,在市人大的領導寫出了「十日之內,請軍轉幹部安排十人代表,與市領導對話」的書面承諾後,上訪人員正在準備離去,突然,市穩定辦(軍轉辦)副主任朱建勇大放厥詞,污罵上訪的軍轉幹部是「流氓」,引起了大家的強烈憤慨,一致要求朱要公開向軍轉幹部賠禮道歉,並強烈要求市政府免除朱的軍轉辦副主任職務。
煙臺市軍轉幹部
2007年7月17日
敬愛的煙臺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領導:
現就我市落實軍轉幹部政策的幾個問題向您反映和匯報如下。
自上世紀九十年代我市發生企業軍轉幹部維權上訪以來,由信訪到人員上訪,由個體上訪到群體上訪,由在本省市上訪到千里迢迢進京上訪,由和諧接待上訪到堅決打壓阻止上訪,直到這次我市2000多名軍轉幹部集體到人大上訪。應該說企業軍轉幹部自願行動起來的、持續十多年之久的維權上訪,有理、有據。上訪行動震驚全國,影響了整個社會。
企業軍轉幹部頑強的維權上訪行動,得到了社會各界的關注、同情和熱情支持,人們以敬佩的心情,高度讚譽這場影響最為深刻、最為關注、最為感人的維權上訪行動。
眾所周知,軍隊是一個特殊的武裝集團,這個武裝集團所擔負的使命及其所具有的特殊性就在於軍人流的是血、犧牲的是生命,為的是大家,是國家。鞏固的國防關係到中華民族的安危。
由於軍人所具有的這一特殊性,因此,在現役軍官退役後,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就其轉業後的「身份」和「待遇」問題在政策上作出了十分明確的承諾,全國人大專門立法,從法律上做出了保障。其基本原則和基本精神是軍隊幹部是國家幹部,軍隊幹部轉業後應享受與地方相應職務幹部的政治、經濟待遇及退休待遇。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年復一年下文重申這些規定和承諾,至今我們沒有看到有否定上述承諾或宣布上述文件廢止的文件和法律。
現役軍官退出現役轉業地方工作,被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統稱為軍轉幹部。因此,軍轉幹部本來是一個整體,一個稱謂,一個同樣的法律保障,一個同樣的轉業安置政策和待遇承諾。但令我們萬萬沒能料到的是:這個同根生的整體,卻居然被人為地拆散,把他們區分為兩種不同性質的群體,即:國家公務員軍轉幹部和企業軍轉幹部,對他們實行兩種不同的政策,使他們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相差懸殊,並把它歸結為 「改革」的成果,強制性地要企業軍轉幹部「正確對待」。
企業軍轉幹部上訪,就是為了要求重新落實和恢復被國家有關部門強權錯誤否定的、曾經由《軍官法》保障的、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文件歷年來反覆承諾的軍轉幹部的國家幹部身份和待遇,就是為了維護國家法律尊嚴和中央軍轉幹部安置政策的權威和誠信,就是為了徹底糾正政府部門在執政中的違法違紀行為,就是為了維護企業軍轉幹部自身的合法權益,為構建和諧社會而努力。
企業軍轉幹部維權上訪的法律依據是《兵役法》、《國防法》,《軍官法》,特別是《軍官法》中 「軍官是國家工作人員的組成部分」這一法律定義;其政策依據是自建國以來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歷次申明的,至今仍未宣布廢止的「軍隊轉業人員的待遇,以不降低其在軍隊原來享受之待遇為原則」的這一原則。
「解困」政策不能代替軍轉法律法規和軍轉政策的全面落實,它只能是解決企業軍轉幹部暫時困難的權宜之計,而不能把它作為長效機制。以「解困」政策代替軍轉政策的全面落實,無視國家法律的存在,是有法不依的典型;無視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軍轉幹部安置政策,是中央的政策出不了中南海的具體體現,永遠解決不了企業軍轉幹部的上訪問題。
一部《教師法》很快就確保了企業教師群體與社會教師隊伍待遇上的一致,可為什麼一部《軍官法》就不能確保全體轉業軍官的安置政策待遇相一致?難道對國家法律還有取捨歧視之分?
尊重歷史,妥善解決;尊重法律,依法行政;尊重事實,兌現承諾。這才是安定企業軍轉幹部,穩定社會,建設和諧社會之必須。
我們這次較大規模的集體上訪市人大,要求與市委書記、市人大主任、煙臺警備區第一書記孫永春同志對話,就是為了將企業軍轉幹部的上述肺腑之言面陳孫書記,請求市委從黨管武裝的角度,市人大從立法和監督執法的角度,市政府從依法行政的角度,去積極認真地反映和解決企業軍轉幹部合情、合理、合法的訴求,雖然有些事情不是煙臺能說了算的,但積極認真地向上級反映能做得到吧?本市職權範圍內可以解決的事情能做得到吧?
我們有如下具體請求:
一、如實地而不是虛假地向上級反映我們要求全面落實軍轉幹部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合理訴求,徹底解決企業軍轉幹部在政治上和經濟上受到的不公平、不公正待遇的問題。
公平、公正是建設和諧社會的必要條件。我們和其他的軍隊轉業幹部一樣,從軍期間,也流過血、流過汗,也把最珍貴的青春獻給了國家。可就是因為我們是在1950年∼2000年期間脫下軍裝的,並且服從組織分配走上了企業這個建設祖國的第一線,就因此被剝奪了國家幹部身份,使經濟待遇比同類人員低了好幾倍。這種不是根據貢獻和資歷,而是僅僅憑著轉業的年代和轉業分配去向,就決定了我們的政治地位和經濟待遇,使我們成了社會上的弱勢群體,要靠「解困」、 「救助」來維持生活的做法是非常不合理、非常不公平、非常不公正的。
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以及山東省、煙臺市都曾頒發過一系列安置軍隊轉業幹部的文件,其核心精神都是「按照與其原軍隊職務相對應的地方幹部職務等級」享受各種待遇。但有關部門就是不予落實,這到底是為什麼?因此,我們要求恢復企業軍轉幹部的政治地位和經濟待遇以及退休待遇,完全是合情、合理、合法的。部分事業改企業化管理的單位的軍轉幹部也提出了和企業軍轉幹部相同的問題,我們認為是有道理的。
二、從根本上解決企業軍轉幹部住房難的問題
按照中央的軍轉安置政策,在軍隊幹部轉業時,應當按照部隊職務安排相應的住房,但這一政策在不少人身上並未落實。目前企業軍轉幹部中,不少同志仍然租住部隊的房子,有的花高價租住社會的房子,有的花市場價買了房子,還有不少同志雖分配了住房但面積遠未達到應當享有的標準。我們要求落實軍轉安置政策的承諾,從根本上解決住房難的問題。
三、從根本上解決企業軍轉幹部看病難的問題
由於部隊執行的是作戰、訓練、搶險救災等急難險重任務,給個人身體造成了極大的傷害。目前大多數企業軍轉幹部、尤其是退休人員,年大體弱,看病難,吃藥貴,花費巨大,僅憑現在二、三十元的醫療帳戶金,根本無濟於事,有的甚至沒有醫療帳戶金。由於社會醫療統籌的報銷比例低,許多人因病造成極大的家庭困難,有的家庭為此負債纍纍,甚至個別人因為經濟上和精神上的壓力巨大而走上絕路,釀成悲劇。我們要求按照機關軍轉幹部或自主擇業軍轉幹部的辦法解決看病難的問題
四、切實解決「解困」政策落實不到位的問題:
(1) 「兩個平均數」延遲發放的問題。「兩個平均」是「解困」政策的重要內容,但這一政策並未足斤足兩的落實。近兩年發放的「兩個平均數」都是按照上年或前年的數額發放的,去年的平均數至今未做調整,現在發的是2005年的「平均數」,在發放時間上差了一年半還多,這是非常不合理的。我們要求及時調整數額,補齊這幾年所欠發的差額。
(2)部分軍轉幹部「三拖欠」未徹底解決的問題。解決「三拖欠」也是「解困」政策的重要內容,但這一政策並未得到全面落實,有些同志的工資拖欠問題至今未完全解決。我們要求有關部門做一次認真地調查,解決這一問題。
(3)增加「解困」資金使用情況透明度的問題。國家和地方財政每年都下撥一定數量的資金,用於軍轉幹部解困。我們要求對此項資金的使用情況,予以審計和公布,增加透明度。
五、認真解決煙臺市有明文規定的退休補償和福利待遇沒落實問題
退休補償、補貼是:
(1)一次性住房資金補償問題;
(2)獨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養老補助問題;
(3)部隊職務補貼。
福利待遇(見付表),如:
35%的住房補貼問題;煤、暖氣投資及住宅取暖補助問題;節假日生活補助問題;等等。
以上退休補償、補貼和福利待遇政府有明文規定,由財政拿錢的都能落實。推給企業的普遍落實不好,或根本沒有落實。改制後的企業,有的是沒有能力發,也有的是有能力也不發。我們要求,除國家控股的大型壟斷企業可以由企業發放以外,其他的統統由財政發放。只有這樣,政策才能落到實處,希望政府不要踢皮球了。
六、正確對待企業軍轉幹部的上訪問題
要求有關領導和職能部門嚴格落實《憲法》、《黨章》和《信訪條例》的有關規定,正確認識和處理軍轉幹部的來信來訪,不應以任何手段對信訪人員進行打壓、監控。暢通信訪渠道,及時、正確的處理企業軍轉幹部所反映的問題,應當解決的應及時給予解決,暫時不能解決的要說明原因,並積極創造條件解決,需要向上級反映的要及時向上級反映。對軍轉幹部的問題應當如實向上匯報,不能報喜不報憂。
七、企業軍轉幹部參加黨組織生活問題
目前大多數企業因改制、破產等原因,企業黨組織已形同虛設,絕大多數退休、離崗的軍轉幹部已長期無組織生活可過。為了增強企業退休、離崗軍轉幹部的組織觀念,我們申請建立企業退休、離崗軍轉幹部共產黨組織,以片區成立黨支部、劃分黨小組;要求及時傳達學習黨和政府的有關文件並請市委派員領導企業退休、離崗軍轉幹部黨組織,指導工作,加強溝通,及時反映我們的訴求。
我市是一個美麗的沿海開放城市。改革開放以來,GDP幾乎每年都有兩位數字的增長;我市又是一個多次榮獲「雙擁模範城」稱號的城市。面對成為弱勢群體的國企軍轉幹部,市政府雖然也出臺了一些相應的「解困」措施,但是在全面落實軍轉政策方面,與我市的經濟發展速度和獲得的榮譽稱號相比還很不協調。我們衷心希望我市能在這方面帶個好頭,讓我們這些共和國的衛士、經濟建設的骨幹也能享受到改革開放和經濟發展帶來的成果。
煙臺市企業軍轉幹部
2007年7月26日
煙臺市2000餘名軍轉幹部依法上訪市人大
(煙臺軍轉干7月17日訊) 今天上午,煙臺市區及所屬縣市區的2000多名企業軍轉幹部,冒著酷暑,到市人大常委會門前上訪,要求與市委書記、市人大主任、煙臺警備區黨委第一書記孫永春同志對話,要求市人大依法履行職責,監督市政府落實軍轉幹部政策。
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對妥善安置軍轉幹部,有一系列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其基本原則和基本精神是「軍隊幹部是國家幹部」,軍隊幹部轉業後應享受與地方相應職務幹部的政治、經濟待遇及退休待遇。但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拒不落實上述政策,他們以「解困」政策代替軍轉政策的全面落實,並且「解困」政策也沒落實到位。十幾年來,企業軍轉幹部多批、多次上訪市政府,都未給予認真解決。為了維護國家法律法規和中央軍轉政策的連續性和嚴肅性,維護黨和政府的權威,構建公平、公正的和諧社會,維護企業軍轉幹部自身的合法權益。因此,他們齊聚市人大維權。
參加今天上訪維權的大部分是六、七十歲以上的老人,有的身患絕症,或身有傷殘,是坐著輪椅來到維權現場的。軍轉幹部打著「堅決要求落實軍轉幹部政策」、「事業單位軍轉幹部要政策要飯吃」的橫幅,長達50多米、寫有「想當年血濺疆場保國防吾輩光榮,而如今含淚維權討公道國之悲哀」的白色長捲上,密密麻麻的簽滿了全市近萬名軍轉幹部的名字。
大家集體學習《憲法》、中央《關於進一步加強新時期信訪工作的意見》,堅持依法維權,齊聲高唱《我是一個兵》、《三大紀律八項注意》等歌曲。秩序井然,歌聲嘹亮,受到了廣大市民的理解和廣泛支持。
煙臺市政府及公安機關,對這次上訪如臨大敵,出動了56輛警車和200多名警察。特別是福山區政府,昨天在得知軍轉幹部要到市人大上訪的消息後,立即召開會議,分兵把守,把所有企業軍轉幹部監控了起來,並在車站、路口嚴密盤查,致使數百名準備上訪的軍轉幹部被攔截在各縣市區,未能如願表達他們合理、合法的訴求。
這次上訪持續了三個半小時,在市人大的領導寫出了「十日之內,請軍轉幹部安排十人代表,與市領導對話」的書面承諾後,上訪人員正在準備離去,突然,市穩定辦(軍轉辦)副主任朱建勇大放厥詞,污罵上訪的軍轉幹部是「流氓」,引起了大家的強烈憤慨,一致要求朱要公開向軍轉幹部賠禮道歉,並強烈要求市政府免除朱的軍轉辦副主任職務。
煙臺市軍轉幹部
200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