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7-08-01 07:35:51作者:
馬英九表示對自己的清白有信心
臺北地方法院週二(7月31日)再開庭審理馬英九涉嫌貪污案,這一天的程序是檢辯雙方終結辯論。
馬英九被控在擔任臺北市長時違規使用首長特別費。臺北地方法院在今年4月首度開庭,經過準備程序和傳召證人問詢的過程後,辯方律師與公訴檢察官在週二進行最終辯論。
臺灣媒體一般估計,法院將在8月中旬作出一審判決。
臺灣《聯合新聞網》分析指出,"無論是有罪、無罪,甚至是罪的輕、重,都將會影響到馬英九的總統之路"。
《聯合新聞網》說,"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判決尚未確定者,即不得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
"依此即使一審判決結果,也可能會影響到馬英九能夠參選。"
在法庭問詢過程中傳召的認識包括前行政院副主計張哲琛、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臺北市政府市長室等13名官員。
馬英九被控涉及1100多萬元台幣的"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的罪名。
馬英九在今年2月被起訴後辭去國民黨主席的職務,並隨即宣布參加2008年總統大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