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政府勾結開發商 說謊話矇騙視聽

作者:小草民 發表:2007-07-25 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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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人們討厭說謊話的人。

2007年6月5日,莆田市委機關報《湄洲日報》刊發一篇記者專訪《後塘片區違章建築昨起依法清理》,內寫道:「看著挖掘機的‘巨手’將違章建築——‘拿下’,現場一些群眾拍手稱快」。這是謊言,是無中生有的謊言。誰「拍手稱快」?人家花了一生積蓄蓋起來的房子被扒了,你還往人家傷口撒鹽,不要到犯了事才後悔!

新聞的可貴之處在於說真話。由於品質和職業道德的缺憾,人們對該許多假新聞早已耳熟能詳。之前,2007年5月25日莆田市委機關報《湄洲日報》刊其專訪《把合民心順民意的好事辦好》。當日,有人找他,問是否收受了開發商的佣金,他答道:是上方叫寫,只拿20元稿費。

好一個「上方叫寫」,權且當真。但對拆遷協調小組副組長、荔城區鎮海辦書記林榮斌在訪談中撒了那麼多大謊,則有必要予以澄清,以正視聽。且看:

謊言一:項目「經過各級各部門完整批准」。

《湄洲日報》載,後塘片區「舊城改造」面積20.7421公頃,(含軍事捆綁出讓土地3.53公頃),容積率按林書記介紹是1.83(公示是1.4),建築面積(土地面積×容積率)37.95萬平方米,總投資10億元。

2000年12月,福建省發改委印發國內投資房地產項目辦理程序,重申國發(1995)13號文規定:總投資2億元及以上或建築規模在10萬平方米以上的高檔房地產項目由國家計委審批。
那麼,後塘舊城改造「項目」經國家計委審批了嗎?沒有,根本沒有。如果說是「項目」的話,它從來沒有經過哪一級或哪一個部門批准過。說白了,它是個沒有經過項目立項批准,沒有「准生證」的「畸形兒」。

但是,沒有項目立項批准有人變通。直到後塘片區拆遷動員大會召開的當天,即2006年4月19日,莆田市發改委立馬造個莆發改審(2006)14號文,5月10日又造個15號文,不惜冒著違反國發(1995)13號「不得採取化整為零、分期分塊等手段越權審批」的規定,故意將所謂「項目」分割為二,即每個分項目被肢解為投資2億元以下,建築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下,以此來化解、對抗中央相關政策規定。但即使是這樣,按照國發13號文規定,也必須由省計委審批,並報國家計委(即發改委)備案,莆田市發改委還是無權批准。因之,後塘拆遷「依法依規經過各級各部門完整批准」,純屬謊話,是完全沒有事實依據的彌天大謊。

謊言二:補差平均「300元以下」及「地段差」云云。

林書記一面責備後塘人「漫天要價,無理取鬧」,一面胡謅「選擇就地安置的補差平均價格每平方米在300元以下」,這真是「閻王爺扯謊——騙鬼」!誰不知,後塘的拆遷安置,按照歐氏「正榮」單方面泡製的「拆遷補償安置方案與實施細則」,平方換平方,每戶平均每平方米還得多交1200元以上的補差,這是事實況復,「正榮」給各拆遷戶房屋價格是按1997年標準評估,而回遷安置是按2006年標準向其購房。他們怎麼不想想,這9年中莆田市房價漲了很多,根本就違背了公平原則。好比如,97年街上春卷一條2角錢,06漲到5角錢,請問林書記,現在用2角錢能買到一條春卷嗎?
至於地段差。林書記先是說後塘地處二、三級地段,通過改造,將成為中心市區,「變成繁華一級地」,後又說因地段升值,安置價補差略高等等。似乎說得很有道理,那麼,問題出在哪裡呢?原來拆遷時,他是按舊文件,至於回遷安置,他說的是新文件。隨著城市的發展這裡的二級地段升為一級地段。他在這裡搞的是愚民的花招,即用新舊文件的不同來對付被拆遷戶。
本來,新文件出來了,舊文件隨著作廢,這是常識。用已經作廢的舊文件來欺騙民眾,這是違紀違法行為,應與偽造文件視為同罪。建議檢察機關跟進,查他為什麼對開發商那麼好,對老百姓那麼狠,是否牽涉瀆職犯罪。

謊言三:「已簽約739戶」與「未簽約123戶」。

林在訪談中,大談目前已簽約739戶,(敢張榜公布嗎?)。但唯獨不談這麼多拆遷戶是如何簽約的,是自願簽約的,還是用欺騙、恐嚇、打壓等手段逼簽。另外,未簽約的這123戶,我們可以看到,不但被斷水、斷電、斷閉路電視,而且道路也被毀掉。到底憑什麼要以這樣一種手段逼迫諸多合法業主就範呢?難道因為已經形成了既成事實就可以把所有的是非關係都顛倒過來了嗎?現在的問題,不是「已簽約」的739戶與「未簽約」的123戶的比例關係,也不是你林榮斌的協調小組如何「監督開發商依法、依規、依照法律程序實施拆遷行為」(胡扯,明明是政府實施強制暴力拆遷),而是一個不容迴避的原則問題,則林書記及其背後市區領導有沒有對造成今天這種局面的全面審視,有沒有檢查該片區所謂「改造項目」的合法性,即從立項、規劃到批地等所有環節是否違反了現行法律、法規,而且恰恰是這些現行法律、法規,體現了對業主私人財產的尊重。試問林書記,你想過沒有?或者你做到了嗎?

談到下一步工作,林強調將加大力度,及強制拆遷等等。又是謊話,因為早就實施強拆行動了。2月以來,尤其是《物權法》出臺後,八部委部署房地產專項整治前,在「拆遷指揮部」荔城區政協主席趙黎明和陳紫福正副總指揮及協調小組副組長林榮斌等帶領下,強拆人員突擊強制拆遷,及至暴力拆遷、惡性拆遷等近70戶,其中20多戶遭強拆後,又被逼去補簽。

另外,實施強拆至今被「指揮部」強拆人員施暴打傷的民眾達30多人,有的被打成重傷,昏倒在地還不讓施救。拆遷戶林景森老人68歲了,全家五口被打傷後全都進醫院救治。81歲黃金貴老人被強拆人員用頭盔猛砸頭部,邊砸邊說:「你風頭還看不醒!」他全家被打傷4人,二兒媳41歲的姚雅斌被打得頭破血流,緊急施救後,頭部縫了7針。不一一枚舉了。

官場中,對人民撒謊就是瀆職。據悉,有與林榮斌相熟的問他為什麼要瞎講。林回答:「上方有人要我那麼講,到時候,上頭來查,我會都說出來。」又是一個「上方有人」,與小記一樣,活脫脫勾勒出一個當代「蒲志高」式的嘴臉。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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