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7-06-19 10:48:34作者:
遼寧省本溪市人麼東良被當地派出所和勞教所蓄意惡毒毆打致奄奄一息後死亡,姐姐麼東梅為弟弟冤案告狀,法院卻不立案,政法委為掩蓋罪行與她私了。她到北京各大信訪部門上訪,至今無人受理,她強烈希望媒體揭露遼寧公安、政法委迫害公民的滔天罪行。
麼東梅悲傷的向記者介紹她的弟弟麼東良如何被本溪市平山區崔東派出所警察和本溪教養院唆使教養人員毆打致生命垂危,於2006年3月13日含冤死去,但在當地公安局、政法委的包庇袒護下,至今「執法者」未受到法律的制裁,她為弟弟討公道,卻遭遇狀告無門。
警察暴力「執法」 執警為民?
麼東梅講述:2002年9月29日下午麼東良喝醉了酒,到晚上也不見他的妻子回家,誤以為其失蹤了,於晚上7點多到崔東派出所尋求警察幫助,不料卻遭到警察殘無人道的毒打。
「9月30日下午1點,家屬接到派出所電話通知,讓給我弟弟送衣服時,當我們趕到派出所時嚇呆了:見我弟弟處於昏迷狀態,雙手銬在暖氣管上,腦袋腫脹很大,面部青紫色,雙眼球流血,不見黑眼球,雙手腫脹,有煙頭燙傷處,全身是血,手腕還在滴血……」
據麼東良生前對其姐回憶,「警察用鐵管,椅子砸向我的頭;同時還拳打腳踢,致我的面部、頭部、全身多處軟組織受傷,顱底等處骨折;休克倒地數小時,他們不但不送去醫院搶救,反而用手銬把我的手銬在暖氣管上,繼續折磨。」
「當我們強烈譴責怎麼打成這樣,誰給你們的特權?值班警察才打開手銬。家屬給我弟弟換衣服時,發現他身上傷痕纍纍,衣服成了血衣,其狀慘不忍睹。」
崔東派出所將被害人打成重傷後,為了掩蓋犯罪事實,不惜弄虛作假、捏造事實來陷害被害人,以被害人「因酒後砸出租車玻璃和毆打民警被制服抓獲,身上的傷是群眾打的」來欺騙被害人家屬。
麼東梅指出,當時無出租車司機報案及事發現場,也無群眾打傷她弟弟的事實,所以派出所的說法純屬子虛烏有。
儘管家屬要求該派出所說明關押、毆打麼東良的理由,並要求出示傳喚證等,但該所不予理睬,反而將傷痕纍纍的被害人帶上手銬押上警車。強制送到本溪市教養院,判勞教麼東良一年,並吩咐教養院好好收拾他——置他於死地。
麼東梅說:「進勞教所時身體檢查結果是,麼東良左股部10cm皮下瘀血青紫,雙眼膜充血,多處團組織受傷,而該所卻違反《監獄管理規定》等之規定,接收有嚴重傷痕的被害人入院。」
勞教所指使往死裡打
麼東梅對記者說,據麼東良從勞教所出來後回憶,他被投入本溪市勞教養所後,值班人員馬上吩咐三、四個在押勞教人員對他大打出手,包括用各種殘忍手段折磨,如用煙頭將受害人的手、身體的某部位灼傷、把人打休克後,用涼水澆醒再打,不管麼東良怎麼呼喊救命,該勞教所領導不但不制止,反而叫他們往死裡打。
麼東良曾對他姐姐透露,在勞教所領導的操縱下,還把他關到小號內繼續毆打,直到打的他生命垂危,奄奄一息,眼看要死時才住手,比法西斯還殘忍。
法院不立案 政法委批示私了
麼東良的家屬為給其討公道,將派出所告到平山區法院,該院拒不立案外還威脅告狀者。麼東梅一邊給弟弟治病,一邊無數次的找到法院,檢察院及當地各級政法委,問題不但得不到解決,反而受盡官員的恐嚇、欺騙,苦不堪言。
麼東梅向記者哭訴:她2004年初再次找到本溪市政法委書記張某,他也承認「教養院存在管理不當的責任」,為了掩蓋本溪市教養院的犯罪事實,張某指使手下採取恐嚇、協迫等手段與被害人麼東良、家屬麼東梅簽訂《協議書》:以4萬元了結此案。
2004年2月11日麼東梅姐弟在屈辱中與本溪市教養院簽訂的《協議書》中稱:「此協議是雙方平等協商,自願達成,雙方不得反悔,此協議生效後,教養院與麼東良傷害賠償一事全部瞭解(結),今後麼東良身體及精神無論發生什麼問題,教養院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大紀元記者先後致電遼寧本溪市政法委、教養院,接電者態度非常蠻橫,不回答記者的提問就挂了電話。
麼東梅指出,政法委下令私了足以說明被害人麼東良是被他們暴力致死的。她當時接受4萬元也是迫不得已,她的弟弟已經被打的不行了,給他治病4萬塊錢早就花光了。此案從案發至今5年之久了,可違法犯罪人員及瀆職人員未受到懲處。家屬多次向遼寧省有關職能部門反映,但他們在利益的驅動下同流合污,天理與公理何在?公民的人身權利如何保障?誰為被害人伸張正義?!
麼東梅悲傷的向記者介紹她的弟弟麼東良如何被本溪市平山區崔東派出所警察和本溪教養院唆使教養人員毆打致生命垂危,於2006年3月13日含冤死去,但在當地公安局、政法委的包庇袒護下,至今「執法者」未受到法律的制裁,她為弟弟討公道,卻遭遇狀告無門。
警察暴力「執法」 執警為民?
麼東梅講述:2002年9月29日下午麼東良喝醉了酒,到晚上也不見他的妻子回家,誤以為其失蹤了,於晚上7點多到崔東派出所尋求警察幫助,不料卻遭到警察殘無人道的毒打。
「9月30日下午1點,家屬接到派出所電話通知,讓給我弟弟送衣服時,當我們趕到派出所時嚇呆了:見我弟弟處於昏迷狀態,雙手銬在暖氣管上,腦袋腫脹很大,面部青紫色,雙眼球流血,不見黑眼球,雙手腫脹,有煙頭燙傷處,全身是血,手腕還在滴血……」
據麼東良生前對其姐回憶,「警察用鐵管,椅子砸向我的頭;同時還拳打腳踢,致我的面部、頭部、全身多處軟組織受傷,顱底等處骨折;休克倒地數小時,他們不但不送去醫院搶救,反而用手銬把我的手銬在暖氣管上,繼續折磨。」
「當我們強烈譴責怎麼打成這樣,誰給你們的特權?值班警察才打開手銬。家屬給我弟弟換衣服時,發現他身上傷痕纍纍,衣服成了血衣,其狀慘不忍睹。」
崔東派出所將被害人打成重傷後,為了掩蓋犯罪事實,不惜弄虛作假、捏造事實來陷害被害人,以被害人「因酒後砸出租車玻璃和毆打民警被制服抓獲,身上的傷是群眾打的」來欺騙被害人家屬。
麼東梅指出,當時無出租車司機報案及事發現場,也無群眾打傷她弟弟的事實,所以派出所的說法純屬子虛烏有。
儘管家屬要求該派出所說明關押、毆打麼東良的理由,並要求出示傳喚證等,但該所不予理睬,反而將傷痕纍纍的被害人帶上手銬押上警車。強制送到本溪市教養院,判勞教麼東良一年,並吩咐教養院好好收拾他——置他於死地。
麼東梅說:「進勞教所時身體檢查結果是,麼東良左股部10cm皮下瘀血青紫,雙眼膜充血,多處團組織受傷,而該所卻違反《監獄管理規定》等之規定,接收有嚴重傷痕的被害人入院。」
勞教所指使往死裡打
麼東梅對記者說,據麼東良從勞教所出來後回憶,他被投入本溪市勞教養所後,值班人員馬上吩咐三、四個在押勞教人員對他大打出手,包括用各種殘忍手段折磨,如用煙頭將受害人的手、身體的某部位灼傷、把人打休克後,用涼水澆醒再打,不管麼東良怎麼呼喊救命,該勞教所領導不但不制止,反而叫他們往死裡打。
麼東良曾對他姐姐透露,在勞教所領導的操縱下,還把他關到小號內繼續毆打,直到打的他生命垂危,奄奄一息,眼看要死時才住手,比法西斯還殘忍。
法院不立案 政法委批示私了
麼東良的家屬為給其討公道,將派出所告到平山區法院,該院拒不立案外還威脅告狀者。麼東梅一邊給弟弟治病,一邊無數次的找到法院,檢察院及當地各級政法委,問題不但得不到解決,反而受盡官員的恐嚇、欺騙,苦不堪言。
麼東梅向記者哭訴:她2004年初再次找到本溪市政法委書記張某,他也承認「教養院存在管理不當的責任」,為了掩蓋本溪市教養院的犯罪事實,張某指使手下採取恐嚇、協迫等手段與被害人麼東良、家屬麼東梅簽訂《協議書》:以4萬元了結此案。
2004年2月11日麼東梅姐弟在屈辱中與本溪市教養院簽訂的《協議書》中稱:「此協議是雙方平等協商,自願達成,雙方不得反悔,此協議生效後,教養院與麼東良傷害賠償一事全部瞭解(結),今後麼東良身體及精神無論發生什麼問題,教養院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大紀元記者先後致電遼寧本溪市政法委、教養院,接電者態度非常蠻橫,不回答記者的提問就挂了電話。
麼東梅指出,政法委下令私了足以說明被害人麼東良是被他們暴力致死的。她當時接受4萬元也是迫不得已,她的弟弟已經被打的不行了,給他治病4萬塊錢早就花光了。此案從案發至今5年之久了,可違法犯罪人員及瀆職人員未受到懲處。家屬多次向遼寧省有關職能部門反映,但他們在利益的驅動下同流合污,天理與公理何在?公民的人身權利如何保障?誰為被害人伸張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