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通存60天上網記錄助警取證遭質疑

作者:記者丁小採訪報導 發表:2007-06-15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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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通公司近日公告為配合公安機關查案取證,將會留存用戶上網記錄至少60天。有關專業人士分析,當局是將政治敏感的問題用掃黃來掩蓋,同時借電訊公司之口進行威懾恐嚇。

新華社星期二報導,中國網通公司表示要將用戶寬頻上網記錄至少留存60天,以配合公安部門打擊網路淫穢色情行為做好案件調查和證據收集。

消息一出遭到網民、法律界人士以及媒體的質疑。網路雜誌PC Home 報導稱網民懷疑自己的隱私會泄露,而上海的《新民晚報》引述律師稱網通此項新規涉嫌「合同違約」。

北京律師江天勇星期四對本臺說,以打擊非法的名義,實施六十天存留措施的確能在中國電信管理條例中找到支持,但相關的法律法規本身就值得商榷---

江天勇:「電信管理條例就有這樣的要求,公安機關為了偵查或打擊犯罪種種需要,它有權調查這些記錄,既然這樣他就有權要求你保留這些記錄。但是問題是,本身這個法律它合理麼?包括網路審查,新聞媒體審查,要說找中國的法律根據,它應該能找到很多。」

本臺星期四致電中國網通北京分公司的總經理熱線查詢,工作人員的答覆稱此措施為方便個人查看自己的上網記錄,不存在泄露用戶隱私---

網通職工:「現在我們推出這項業務,是方便群眾,查一下網上比方說你對什麼不認可或是什麼的,沒有什麼其他的。」

記者:「沒有泄漏私隱的問題麼?」

網通職工:「必須知道密碼和帳號才能查的。」

記者:「公安機關呢?」

網通職工:「公安機關如果需要我們幫助,它需要有介紹信和我們相關部門聯繫。」

但對於記者關於保留記錄的內容以及60天留存實施前的記錄做法等諮詢,工作人員則以內部流程為由拒絕告知---

網通職工:「公安機關這個我們不知道它需要什麼,沒辦法告訴你,現在對大眾來說,可以查詢60 天的。」

記者:「這個以前你們有多少天留存?」

網通職工:「這個抱歉,這個屬於我們內部流程,如果你要採訪或是問有關部門這個,你是要有相關手續的。」

民間維權人士劉德軍接受本臺採訪時駁斥以上網通工作人員的說法,他認為而中國電訊供應商獻媚權力部門,不惜犧牲顧客權益是由來已久的---

劉德軍:「她有可能迴避了你的問題,或是沒聽懂。因為網際網路的記錄我們沒必要和他查,我們上了那個網看了什麼信息,可以通過代理或是別的方法看,不需要去查,而且交費都是固定,不是按流量的。

他這個絕對是侵犯隱私權的,它作為國內公司,沒有保護客戶隱私的概念,只要是政府部門都可以去調查,甚至私人通過關係也能拿到客戶隱私。網通以前保留客戶信息,肯定是他的工作環節,這次配合掃黃打非,它不知道或沒想到侵犯公民權這一點,就把工作方面這些事向公眾公開了,為表明它們配合政府。」

新華社的報導還稱,今年以來,中國網通配合公安部門取證,提供網站和接入信息共計400次。經公安機關核查確認關閉非法網站20個,並對32個未備案的內容服務商予以關閉。

江律師認為,所謂打擊網路色情只是當局收緊通訊和表達自由的藉口,正如官方一直以來的掃黃打非,被取締的刊物沒有多少是涉黃的。而這次官方高調報導「60天留存辦法」以及公安與寬頻供應商之間的合作,有警懾的意味,他說---

江天勇:「我們都知道他的目的是什麼,是藉著所謂的打擊黃色淫穢網站的名義,真正目的不在這兒。在我的感覺來說,你一跟我說這個,立即感覺他這個要求嚴了,而且居然堂而皇之的公布出來要這樣做,可能是為後面某些行動提供一個明確的依據。

同時對於那些人給一個警告或恐嚇,假如我要去說什麼比較觸犯他的一些話,我就意識到這些東西都會保留六十天,哪一天國保要來找我,我曾經說過什麼話,所謂的證據確鑿。可能有相當一部分人就變得比較謹慎了,不會那麼放膽地說。」


来源:自由亞洲電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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