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飛雄在獄中遭到酷刑
中國人權組織週三(6日)表示,維權人士郭飛雄在獄中受到酷刑,他的妻子張青要求聯合國調查。
總部設在紐約的中國人權組織說,40歲的郭飛雄(原名楊茂東)在2006年9月14日因"涉嫌非法經營罪"被中國當局逮捕。但是他本人一直堅持自己是無辜的。
維權人士郭飛雄案子定於6月15日在廣州天河區人民法院開庭。
他妻子張青在寫給聯合國酷刑問題特別報告員諾瓦克的申訴信中諾呼籲諾瓦克關注郭飛雄在被關押期間遭非人道酷刑對待的案件。
張青指責中國當局不斷對郭飛雄採取酷刑逼供的手段。
張青在申訴信中說,自2006年9月14日被拘捕至今,因不承認有罪而拒絕回答警察的提問,郭飛雄多次遭警察的酷刑逼供和暴力對待。
廣州市公安局預審處的警察將郭飛雄的手、腳銬在床上達幾十天之久,審訊人員還對他進行疲勞逼供,幾天幾夜不讓他睡覺,郭飛雄為此絕食25天以示抗議。
張青還揭露說,在郭飛雄被轉往瀋陽關押期間,審訊人員為了拿到口供,將郭飛雄的手反銬在後吊起來,並讓他坐老虎凳,還使用高壓電棍擊打他的生殖器。
中國人權表示一直在密切關注郭飛雄在被羈押期間遭受酷刑虐待的情況。
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將於2008年11月審查中國政府提交的其執行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情況的報告。
中國人權呼籲中國政府履行其批准的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的義務,遵守中國刑事訴訟法中關於禁止嚴刑逼供的規定,就郭飛雄在被拘押期間遭受虐待事件進行徹查,並採取有效措施以確保其人身安全,並使其得到適當的醫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