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同和能有其幸,是接替父業,繼父述志。
大清王朝,歷時267年,共舉行會試,112次,錄取狀元114名。在這一百多號狀元中,入閣拜相,官至大學士,並榮膺太傅太保頭銜的僅三人;而作為狀元出身的漢族大臣得以位列樞垣、權參機要的也只三人,翁同和便是其中之一。
翁同和之父翁心存,字二銘,道光七年進士。道光十七年後天,入值上書房,前後長達30多年,先後授讀的有恭親王奕訢、惇親王奕宗、醇親王奕譞、惠親王綿愉、鐘郡王、孚郡王等,還指導咸豐皇帝讀唐詩,倍受道光、咸豐兩帝的寵眷和諸親王的青睞。
由於其還先後奉旨主持江西、廣東、浙江等省鄉試,先後任廣東、江西、四川、奉天學政,故門生弟子遍佈朝野。入值期間又能與同值的徐士芳、賈楨、孫瑞珍等親近,還與南書房祁寯、吳其浚、單懋謙、張芾等甚密。還曾又歷任工部、禮部、戶部尚書,體仁閣大學士。同治元年,再入值弘德殿,授讀同治帝。死後謚文端。
翁存心在朝地位顯赫,與皇族諸王特殊的師生關係,以及同其他大臣的密切交往,對於日後翁同和從政有著重大影響。
基於此,翁同和的官場步履可謂是一帆風順。狀元及第的第三年,被任命為陝西學政。他因水土不服,腳趾化膿為由奏請開缺。咸豐念翁存心無一子在身邊,便恩准回京。這期間翁同和先後擔任了詹事府詹事、中允,光緒四年,任都察院左都御史。
五年二月任刑部右侍郎,「楊乃武與小白菜一案」,就是由翁同和發現諸多疑竇,並提出重審。為此安翁同和兩次向慈禧陳奏後,才使楊乃武、葛畢氏的為白之冤得以平反。五年五月,任工部尚書。1881年底(光緒七年),因承辦大差「悉臻妥協,勤慎周詳」,被賞加太子少保銜。同年,翁同和又被任兼管國子監事務大臣。
翁同和在職時,曾參與過軍政、外交、經濟、文教、金融、法律、工程、水利等活動,因全力支持慈禧的兩次垂簾聽政,而受到慈禧的寵眷。李鴻章雖然是翁存心的小門生,但在重大朝政問題上與翁同和意見分歧。
中日甲午戰爭的失敗,光緒不願作亡國之君,翁同和也沉痛檢討自己,「奉職無狀」。
翁同和在與康有為會見後,萌生變法念頭。平日授讀時,大講西法之良,還給光緒介紹《日本變法考》、《泰西新政摘要》、《俄彼得變政記》等書。當光緒毅然實施改革時,翁同和和輔佐草擬變法諭旨,頒布《明定國是》的詔書,正式宣布變法。
剛毅、榮祿、懷塔布等,抱定「祖宗成法不可變」,接連上書慈禧,彈劫翁同和「結黨私政」「攬權誤國」,攻擊維新運動。後慈禧下令撤去翁同和毓慶宮授讀。變法後第五天,慈禧又迫使光緒下詔貶黜翁同和開缺回籍。戊戌政變後,又將其革職,永不敘用。翁同和開缺,對光緒是一個沈重打擊,「同和去,皇帝股肱頓失」。
翁同和晚年生活全仰賴門生親友接濟,甚至靠典賣字畫度日。張謇先後四次到虞山探望翁同和,還經常派專人給翁同和送些白面、大米等生活用品,有時則匯款。
翁同和臨終前詠詩一首:
「六十年中事,傷心到蓋棺;不將兩行淚,輕向汝曹彈。」
自撰輓聯一副:
「朝聞道,夕死可矣
今而後,予知免夫」
翁同和死後,流亡在瑞典的康有為異常悲痛,作詩十四章,其中一章為:
「中國維新業,誰為第一人?
王明資舊學,變法出元臣;
密勿謀帷幄,艱難救國民;
峨峨常熟相,鑿空辟乾坤。」
光緒死,慈禧死,三歲溥儀繼位,其父載灃監國時,為翁同和平反「翁同和著加恩開復原官」,後又追諡「文恭」。
翁同和還是著名的詩人、書畫家、尤其擅書,名於當時,有「乾嘉後第一人」之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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